第十三章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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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林敏跑了过来,看了看担架,惊讶地问道,“哥,她是谁呀,她怎么了?”
借着屋里传出来的淡黄色灯光,牧云看清了林敏的长相。虽然早有预料,但这张脸蛋还是让牧云略有些惊讶——这是一张很秀气的脸蛋,唇红齿白,有一双明亮动人的大眼睛。只可惜上天恶作剧地在她脸上盖了个章,让她的左半脸几乎像被黑墨水染过一样,半白半黑之间,透着一种惊悚的诡异,就像传说中黑白无常的综合体。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叫牧云。小敏,牧云摔伤了,要在我们家休养两天。走,先把她抬进屋去。”林半一边答着,一边抬起了担架的一头,以免在妹妹面前暴露自己突然增长的力量。
“牧云姐,你好。”林敏一边帮着抬担架,一边看着牧云眼上的表情,见她对自己的阴阳脸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吃惊和厌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赶紧乖巧地叫了一声。
“你好。”牧云微微一笑。
牧云现在用的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听不出任何地方口音。
对于这位法力高强的仙子来说,学习一种语言是很简单的事。在她来地球之前,就已经用一个小法术轻易地掌握了地球上的一些主要语言,汉语更是小菜一碟。只不过在她遇到林半之后,不屑于使用这种在她眼里看来比较低级的土著口音罢了。
在牧云心目中,英语也罢,汉语也好,都不过是土著口音,唯有早已在人间失传的盘古大陆通用语言,才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真正的宇宙语言。不过现在面对着林敏,牧云也只能使用这种“低级语言”了。
进屋的途中,林敏发现了牧云身上的血迹,当即吓了一跳,提议将她送医院,林半则以“没钱,伤也不重”为推托,说要用自己从老道士那学来的医术为牧云治病。
林敏又说要想办法通知牧云的父母,林半无奈之下,就随口说牧云是一个孤儿,没有亲戚。林敏联想到了自己和哥哥的身世,顿时满脸同情地看着牧云。
“混蛋,谁是孤儿?”牧云被气得不轻,灵识传音道,“恶毒的凡人,你竟敢诅咒我的父母?”
牧云的父母都是地位尊崇的仙人,现在自然也活得好好的,没想到竟被林半这么口无遮拦地诅咒,牧云气愤之下,话语中也带上了久未出现的杀意,每个字都透着寒意。
林半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半晌才解释了一句:“牧云,我没有恶意,只是你的身份不能暴露。咱们不这么应付别人,麻烦会更多的。”
牧云的气刚消了一点,就听到林冬至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林半,谁来咱们家了?”
外面的动静,林冬至每个字都听在耳里,却是干着急,毕竟他无法下床走路。
于是牧云被抬到了主卧室里,也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倔老头——浓眉大眼的林冬至虽然面容有些消瘦,但脸色还比较红润,面容和衣服也十分整洁,看来得到了很精心的照料。只是那白了大半的头发,透露出了他的真实处境。,
此刻,林冬至正半坐在床头上,神态威严地盯着自己的儿子。
林冬至本来想质问儿子为什么将自己的安眠药换成了钙片,但眼前有客人在,林冬至自然要给儿子几分面子,所以没有开口。
而当牧云从担架里抬起头来,林冬至更是被她的美丽给吓到了,脸上立即像川剧变脸似地挂上了一些讨好的笑容。
“小姑娘,你是林半的同学?”林冬至的一颗老心脏激烈地跳动着,这样一位美女,竟被儿子带到了家里,想来关系很亲密。若是能把她收作儿媳妇,天啊,老伴在地底下都会笑醒的!
有了这种先入为主的认识,林冬至老脸上的笑容,讨好得近乎谄媚。
“是的,老爸,她叫牧云,是我的初中同学。”林半抢着答了一句,又对牧云灵识传音道,“牧云,你叫他林叔叔就好了。”
“林先生,你好。”牧云点了点头,对着林冬至微微一笑。
“呃……”林冬至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一颗活泼泼的火热之心如同掉进了冰窟里。
先生,这是个多么冷漠而生疏的字眼啊,一下子就让林冬至有了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感觉,也让他儿媳妇的梦想一下子烟消云散。
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老男人,特别是瘫痪之后,自尊心就更强,所以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只勉强地点了点头。
“喂,你怎么不叫他叔叔?”林半气急败坏地灵识传音道。
“叫他叔叔?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按照地球上的时间来算,我比哥斯达还要大,我怎么能叫他叔叔?就是叫先生,都是很给他面子了,难道他比我先出生吗?”牧云委屈地看着林半。
林半听后哑口无言,只得在心中宽慰自己——算了,这位火星妹刚来地球,还没学会入乡随俗,只能慢慢调教了。
只是林半心里还是很有些不满,毕竟先生这个称呼也太别扭了。
牧云就这么别别扭扭地在林家住了下来。
林敏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些小插曲,她大方地把自己的闺房让给了牧云,又体贴地帮牧云洗了个澡,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衣服给她换上,最后又铺上了来贵客时才会用的一张七成新的床单,这才风风火火地跑去做饭。
牧云躺在床上,用精神力在她的新王国领地巡视了一圈,眼神就有些黯淡起来——作为她在地球上占据的第一个领地,这里实在是太寒酸了,连一件稍稍像样的家具和电器都没有,厨房里烧的还是最原始的柴火,而且连资料中所说的淋浴条件也不具备,竟然用一个破破烂烂的铁桶装着温水去擦洗身子,真算是家徒四壁了。
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咯咯哒……”窗外的鸡叫声忽然传来。
林敏正提着菜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狠了狠心,抓起了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一刀宰了,炖了锅汤给牧云补身子。
林敏虽然长得寒碜,但心灵手巧,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她用的是猪油,自家种的蔬菜也没有打农药,算得上不含任何妖魔之气的绿色食品。但在对饮食素来很挑剔的牧云眼里,这样的饭菜仍然难以下咽,她只勉强喝了一碗汤,把鸡肉都留给了哥斯达。
哥斯达正欢天喜地啃着鸡爪,林半冷不丁说了一句:“据现代科技考证,鸡和鸟都是你们霸王龙的后代。”
哥斯达顿时目瞪口呆,鸡骨头就此卡在了喉咙里。
牧云则翻了个白眼,往自己的床上一躺,闷闷地发起呆来。
牧云正准备睡一会,忽然察觉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她敏感地用精神力探察了一下,发现林半竟然也在用那个烂铁桶冲凉。牧云这才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家里竟然穷得用同一个桶洗澡,这让素来有些洁癖的她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搬家,搬家,搬家!”牧云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即对着林半灵识传音起来。
“哐……”林半被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到了,铁桶不小心落到了地上,水洒了一地。
弄清了原因之后,林半没好气地答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仙子殿下,咱们是两足动物,总要比四足动物的觉悟高一点吧?”
牧云还在琢磨这句话里拐弯抹角的阴损意思,林半已经跑进了自己房里,很快地打起了呼噜。没办法,这一晚他实在太累了。
林半睡到中午才起床,牧云又缠着他提搬家的事,林半双手一摊:“搬家,可以啊,去租房买房都行,但我身上一块钱也没有了,以后再说吧。”
回到自已家里的林半有了依仗,对牧云也不客气起来。事实上,他是想慢慢调教这个心高气傲、不通世务的仙子,让她明白凡间的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人选择,从而让她慢慢适应社会,不至于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心高气傲的牧云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于是不再搭理林半,躲在房里打坐疗伤去了。
林半现在也根本顾不上理会仙子,再过三天就是六月七号,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来了,他得赶紧复习自己的功课。
为了这片瓜地,林半耽误了不少时间,虽然他把书和资料都带回了家里,但基本没看什么。
原本林半是没准备借钱去读大学的,但现在既然有了异能,赚钱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那么为了养父的期望,林半怎么也得尽全力去考大学,而且还要努力考一个名牌大学,给养父挣个脸。
虽然他的成绩以往算不上拨尖,但他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记忆力也不错,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历来是他的强项。现在他被仙灵之力改造过之后,精神力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重新翻看那些课本时,那些内容就像刻在他脑海里了一样,想忘都忘不掉。
难的是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量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林半现在的速度异能也很强大,配合着强悍的精神力,复习和做题时几乎是快如闪电。只用了一天一夜,他就把那些试卷都翻完了,每一个题都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在家里忙忙碌碌地看了两天书后,林半的精神力已经严重透支,他一头倒在床上,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林半已经突击完成了备考任务,而在家休养了两天的牧云和哥斯达,身上的伤势也基本好了,至少牧云可以正常地走路了。
告别了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人,林半带着牧云和哥斯达回到了县城。
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林半在靠近飞沙一中的城南路租了一间55平方的小房子,安心地等待第二天的考试。
“总算可以大声说话了,这两天憋死我了!”在新的独立空间里,哥斯达蹦了出来,兴奋地嚎叫着。
“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要钱!我要去逛街,我要买衣服!”牧云看着窗外那些女孩们花花绿绿的裙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很有些难看的布裙,不满地嘀咕道。
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不就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考试吗,值得你那么紧张?”牧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种轻蔑的语气让林半很有些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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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林敏跑了过来,看了看担架,惊讶地问道,“哥,她是谁呀,她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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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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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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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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