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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史上最倒霉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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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火阑珊处,林半提着满手的包装袋,默默无语地走在牧云身旁。

    牧云要买衣服,可林半手里只有借来的三百多块钱,只得带她去解放路的那排小地摊逛逛,至于什么衣服超市之类,林半可不敢去。现在通货膨胀,这点钱在那里恐怕连一套都买不上。

    地摊上的那些衣服,大多是一些粗劣的山寨货。牧云挑了半天,都不怎么满意,最后勉勉强强地选中了一条长裙、一件短袖上装、一条牛仔裤和一双凉鞋,之后又自作主张地为林半选了一套衣服。

    林半有点受宠若惊,牧云则解释道:“你穿得太寒酸,走在我旁边,会让我丢脸的。”

    尽管都是便宜货,但加起来还是要三百块,林半把手里的三张大钞几乎捏出了水来,最后才依依不舍地交给了老板。

    地摊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当她看清楚牧云的美貌时,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之后,她看着林半的眼神就很不善,似乎把林半当成拐骗千金小姐的小流氓。

    拐骗也就罢了,还让千金小姐来地摊上选衣服,这连老板都看不过眼了,最后免费送了牧云一件胸衣,当然,也是几块钱的劣质货。

    林半有些脸红地跟在牧云身后,忍不住灵识传音道:“牧云,你应该有空间戒指吧?”

    “有啊,怎么了?”

    “里面有没有黄金、宝石之类?你知道的,地球上这些东西很吃香,可以用来改善一下你的生活条件……”

    “我的空间戒指在和魔尊激战时就丢了,也不知落到哪去了,连灵识联系都断了。”牧云淡淡地答道。

    林半沉默了,他前几天问了哥斯达五个问题,现在终于知道了其中一个问题的答案——之前,牧云逼着哥斯达在天空中飞行,恐怕就是为了寻找这个重要的空间戒指。

    “我要吃烧烤!”林半的脑海里忽然传来了哥斯达的精神波动。

    哥斯达一直安静地躲在林半的裤口袋里,但这时林半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子,浓郁的烧烤味顿时扑满了哥斯达的整个鼻子,它忍不住嚎叫起来。

    “这个消费倒是可以考虑……牧云,你吃吗?”羊肉串不过一块五一串,林半决定奢侈一回,于是礼貌地征求了一下牧云的意见。

    据说淑女们是不会在马路上吃东西的,不过,出乎林半的意料,牧云欣然同意品尝一根地球上据说很美味的羊肉串。

    “对了,我师父说修道修佛的人,都要吃素食,不能沾荤腥。”林半忽然想起来一个重要问题,于是求证了一下,“牧云,你们成了仙的,为什么就可以荤腥不忌呢?”

    看着林半毫不虔诚的怀疑目光,牧云愣了好一会,才悻悻地解释道:“在地球上,没有绝对的素食。万物皆有灵,就连大白菜也有灵魂的,你能什么都不吃吗?在我眼里,猪狗牛羊和花草树木都是一样的。我吃它们,是在超度它们,懂吗?凡人!”

    林半恍然大悟,于是又点了三串烤螃蟹,以便让牧云多超度一些可怜的小生物。

    只是这顿林半心目中的大餐还没烤好,牧云就忽然皱着眉头吸了吸鼻子,灵识传音道:“不对,这烧烤吃不得,有妖魔之气!”

    林半心中一惊,溜到烧烤摊子的后方,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地上的两桶油。

    两大塑料桶油都是黑乎乎的,其中那桶还没用过的油里,最上方还飘着几大团白色的不明絮状物……

    林半差点吐了出来,这明显是传说中的地沟油,而且是质量最差的一种——根据媒体报道,送往超市出售的地沟油都是经过高科技加工的,工序很复杂,熬好后的油色清亮,呈金黄色,看上去和普通的色拉油并没什么区别,就是里面的很多指标也达到了正宗植物油的标准,让那些聪明绝顶的专家和教授也鉴别不出来。但有些用潲水熬制的初级地沟油过程就很简单,只初步熬了一下,然后就把这种黑色中泛着白渣的油送往街头小巷、各大食摊……

    所以这六串烧烤最后都归了哥斯达,林半和牧云都发誓以后决不吃这种垃圾。

    哥斯达可以吸收妖魔之气,自然不会在意什么地沟油之类。它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吃完这些烧烤之后,虽然有些撑着了,但仍然满面红光,大呼过瘾。

    “够劲,就是太辣了!”哥斯达这么点评道。

    两人一龙在夜市上继续逛了一会,林半就觉得装着哥斯达的右裤口袋里有些不对劲。

    难道是哥斯达想喝水了?林半低头看了一眼。

    “啊……什么鬼东西?”一个穿着黑衣服的青年忽然在林半的身后惨叫起来。

    那青年脸色惨白地举着右手,食指血肉模糊,而且明显地少了一大截。

    “小偷!”林半顿时反应过来,他本能地抓住这青年的胳膊,想把他送到派出所去,但看了看他被哥斯达咬断了的手指,就知道他以后恐怕再也当不成贼了。

    这恐怕是史上最倒霉的小偷了,掏钱包居然被恐龙咬了……世事难料啊。

    林半叹了口气,在看热闹的人群还未完全合拢时,带着牧云挤出了人群。

    “敢侵犯我哥斯达大人的威严,真是自取灭亡!”哥斯达得意洋洋地发出了精神波动。

    “蠢龙,你违反了规则,没有我的命令,你就敢擅自动手?下次再这样,三个月没肉吃!”林半没好气地说道。

    “没天理啊!”哥斯达郁闷至极地嚎叫起来。

    “哟,这不是疯子吗?”林半刚想答话,就听到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抬头望去,居然是古熙和五个赤着上身的青年,他们正围着一张桌子吃夜宵,喝啤酒,眼尖的古熙一眼就发现了林半。

    自从上次林半和古熙在教室里打了一架后,古熙就给林半取了个“疯子”的绰号,并迅速在班上流传开来。这绰号虽然不雅,但也充分说明他对林半的忌惮。

    事实上,古熙平时也不怎么愿意招惹敢于拼命的林半,但现在他实在是太恨林半了,恨到了失去理智的地步。

    古熙这两天憋了一肚子火,他的腿直到现在还在时不时地抽筋,考得十分凄惨,丢尽了脸。虽然高考分数还没有出来,但他可以肯定,这次高考彻底玩砸了,估计连个一般的本科都考不上。

    虽然不敢百分百地肯定自己的腿抽筋是林半搞的鬼,但古熙的直觉告诉他,这件事一定与林半有很大的关系。今晚既然碰上了这小子,他就别想走!

    “给老子滚过来!”古熙越想越气,霍然站了起来,操起了一个啤酒瓶,从牙缝里挤出了六个字。

    “古熙,你的腿还在抽筋吧?怎么,又能拼命了?”林半看着古熙,冷冷地问道。

    话音未落,古熙就惨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捧着小腿肚子呻吟起来。

    那几个青年本来都跟着古熙站了起来,见状都吃了一惊,赶紧上前把古熙搀扶起来。

    “妈的,一定是你搞的鬼!”一个听说过事情经过的黄头发青年,怒气冲冲地提着一个啤酒瓶冲了过来。

    林半冷哼一声,闪电般地伸出右手,稳稳地抓住那个啤酒瓶,夺了过来,然后在那黄毛青年胸膛上轻轻一推,冷笑道:“不关你的事,坐着吧!”

    “砰”的一声大响,那黄毛青年摔在了餐桌上,顿时碗筷汤水洒了一地。

    “草,还敢动手?”那几个青年都跳了起来,有的抄酒瓶,有的举木凳,气势汹汹地朝着林半冲了过来。

    “不要逼我,行吗?”林半微微一叹,站在原地动也不动。

    如果在几天前,见到这阵势,林半恐怕只能抱头鼠窜,但现在有了速度和力量异能,这些人还真不放在他眼里。

    牧云皱着眉头站远了一点,在她的心中,这些凡人还真是无聊啊……

    眼看着板凳和酒瓶都要落在林半头上,林半的身形一晃,忽然不退反进,欺身到了一个青年的怀中。

    “砰”的一声响,那青年直接被林半给撞飞了。

    另外几个青年手里的武器一下子砸在了空处,又惊又怒,身子里还说不出的难受。但他们还没回过神来,一只有力的大手已拎起了他们的后脖颈,随手掷了出去。

    “妈呀!”

    “啊!”

    “唉哟,痛死我了……”

    随着几声痛呼,那几个青年先后摔在了古熙身上,像叠罗汉一样叠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