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第173章 49小节 灯红酒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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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言归正传,接着前两段的话说。这种情况在通常状态下,都是能想见的。你想一个人什么都不想,能不过得轻松吗?这里我突然又佩服起那些学者思想家之流,你说一个人思想顽固到没有人能比过他也就罢了,偏分他还要去许多人认同他的思想,许多人不同意自然只好骂他了,这样千夫所指,甚至万人践踏,而他们还能好好的活着,健康自在,那你说他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
突地又失落了,心里觉得悲切。
这情绪变化太快也不好,大喜大悲容易心肌梗塞。青蛙就是这么从井里出来,自以为见到了天,一高兴,跳死了。所以就有那句话,麻雀是叫死的,青蛙是跳死的。估计我最后的结果,也会是因为话说得太多,叫死了。
这莫名的悲切,来得真实而且意外,叫人无可捉摸。实际上,空穴来风,那也不是不可以揣测的事情。苍蝇虽然本性不好,但是没有臭味,它也找不到目标。总之一句话,凡事一个巴掌绝难拍起劲,首先你至少得保证它有对象拍吧?
我和李冰常常两个人在酒吧里混。人很多时候,过的日子真的只是在简单重复。但是时间横向发展,至于是怎么回头来重复出现的,这个问题就不是我能研究的了。就如同现在的我,依旧混在酒吧里。可以说,酒也是一件好东西。估计让时间重复,功劳应该归于他,而且是非他莫属。
我是很久都没有单独来过酒吧了。这叫那店小二,忘了,是服务生,都吃惊了好一阵子。没办法,来的次数太多,这里大多数人都认得我了,服务生就更是不用提了。甚至不用我要点什么,他们就会知道给我送上什么来。
这叫我突然明白以前来了这里为什么看不见服务的原因,大约他们都去找老朋友聊天了。看来,还是老主顾,比较好说话。人熟好办事嘛。
这句话谁说的?感觉很耳熟,对了,似乎是汪曾祺的师傅沈从文。
我才突然发现,我的活动圈子还是很小。不呆在屋子里,一出来,也基本上没地儿可去,只剩下这间看着还可爱的酒吧。虽然圈子很小,这会儿正好,出来时候,觉得烦,想要静静。这里除了几个酒保,没有其余认识的人。开始还很担心,别心烦没去掉,反来惹了一身烦,那就不划算了。幸好那些看见就烦的人,一个都没有出现在视线里,这下放心。
坐在角落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静过。一个常常思考的人,是应该时时安静的,不应该有那么多的热闹。问题好像有点不对,我好像不是一个经常思考的人,更严重的是,我也经常夹在他们里面骂那群净思想的人。人哪,口是心非,矛盾的东西。
酒红着颜色,透过杯子,映见灯光,七彩迷离,很有些斑斓的意味。那如同生命破碎了的颜色,艳艳的叫人心惊。心同于那些颜色一起沉淀,凝结成块状,之后又再度分裂漂浮,将原本就奢靡的生命再度张扬。鲜血一样鲜艳的颜色,铺张开来鲜艳的味道,那像是一双鲜活的眼睛,睁开,忽闪的明净。
我怎么会突然这么煽情啊?不知道,不过是真实,看见的情形就是如此。那就不是煽情,不是做作了,实况而已嘛。我觉得现实也就跟这酒的颜色差不多,常常也是把人晃悠得晕头转向。晕头转向还不说,常常还是神魂颠倒,不知所措。
我也不知道该说些啥了,感觉舌头在打卷,眼睛因为睁得太大,视线而变得模糊不清。从来事实也是这样,你越是想明白,就越是糊涂了。头发是和耳朵纠结在一块的,过分亲密的动作,会导致最后的耳朵也变得软弱。这就是俗话里提到的耳根子软,手舞足蹈之际,只能感叹,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还不如闻名啊。
世界突然静寂下来。像是在火热的闹区,从天上掉下来一场瓢泼大雨,到地面时,却变成了冰雹,砸得地面一阵山的响。所有的人都吓傻了,于是世界倏忽间就变得了安静。张开口,睁大眼睛,吃惊的那种静,缓慢却不僵硬。
于是乎记得,其实一个人的怪诞任情,也并非是坏事。如果世间没有了这么一类人,我们反而应该惋惜,那就应该是人世的悲哀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许多人,不是某一个,而是一群人,生活在很遥远的年代,离得却只有一壶酒的距离。
在后半夜里回家。夜晚,这是专属于我的时间。我以前自喻为夜猫子,这完全没有什么错的地方,而且还很恰当。
不过问题还是有的,感觉像是我一出生就知道我注定是要做夜猫子的。后来又常听说经常夜晚工作,也就是黑白颠倒的人,容易短命。看我这乌鸦嘴,我很为我这张嘴抱不平。好的是从嘴里出来,不好的也是从嘴里出来,估计这世间最脏的也就是人的一张嘴了。
但是我还是感叹,为我先知先觉的预感,哎,可怜的先知者啊!毕竟被它言中,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真是该杀。
然而现在情况有很多不同了,我回家的时候,曾宜和陈天居然两人都还在。看见我一脸的惊异,那感觉分明就是,我是火星上来的一样,而且还保持着火星人的特征,跟地球人完全不搭调。这年头地球也确实是很危险的。
“看我干嘛,出去走走,走走走走就走回来了,没见过外星人走路回来的啊?”
两人这才将脸转过去,转过去的时候,我看见两人同声一气鄙夷的神情。你鄙就鄙视呗,难道因为你们鄙视,就还怕了你们不成?想我也是久经风雨刀尖浪口上走过来的人,几只白眼,能奈我何?
好了,言归正传,接着前两段的话说。这种情况在通常状态下,都是能想见的。你想一个人什么都不想,能不过得轻松吗?这里我突然又佩服起那些学者思想家之流,你说一个人思想顽固到没有人能比过他也就罢了,偏分他还要去许多人认同他的思想,许多人不同意自然只好骂他了,这样千夫所指,甚至万人践踏,而他们还能好好的活着,健康自在,那你说他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
突地又失落了,心里觉得悲切。
这情绪变化太快也不好,大喜大悲容易心肌梗塞。青蛙就是这么从井里出来,自以为见到了天,一高兴,跳死了。所以就有那句话,麻雀是叫死的,青蛙是跳死的。估计我最后的结果,也会是因为话说得太多,叫死了。
这莫名的悲切,来得真实而且意外,叫人无可捉摸。实际上,空穴来风,那也不是不可以揣测的事情。苍蝇虽然本性不好,但是没有臭味,它也找不到目标。总之一句话,凡事一个巴掌绝难拍起劲,首先你至少得保证它有对象拍吧?
我和李冰常常两个人在酒吧里混。人很多时候,过的日子真的只是在简单重复。但是时间横向发展,至于是怎么回头来重复出现的,这个问题就不是我能研究的了。就如同现在的我,依旧混在酒吧里。可以说,酒也是一件好东西。估计让时间重复,功劳应该归于他,而且是非他莫属。
我是很久都没有单独来过酒吧了。这叫那店小二,忘了,是服务生,都吃惊了好一阵子。没办法,来的次数太多,这里大多数人都认得我了,服务生就更是不用提了。甚至不用我要点什么,他们就会知道给我送上什么来。
这叫我突然明白以前来了这里为什么看不见服务的原因,大约他们都去找老朋友聊天了。看来,还是老主顾,比较好说话。人熟好办事嘛。
这句话谁说的?感觉很耳熟,对了,似乎是汪曾祺的师傅沈从文。
我才突然发现,我的活动圈子还是很小。不呆在屋子里,一出来,也基本上没地儿可去,只剩下这间看着还可爱的酒吧。虽然圈子很小,这会儿正好,出来时候,觉得烦,想要静静。这里除了几个酒保,没有其余认识的人。开始还很担心,别心烦没去掉,反来惹了一身烦,那就不划算了。幸好那些看见就烦的人,一个都没有出现在视线里,这下放心。
坐在角落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静过。一个常常思考的人,是应该时时安静的,不应该有那么多的热闹。问题好像有点不对,我好像不是一个经常思考的人,更严重的是,我也经常夹在他们里面骂那群净思想的人。人哪,口是心非,矛盾的东西。
酒红着颜色,透过杯子,映见灯光,七彩迷离,很有些斑斓的意味。那如同生命破碎了的颜色,艳艳的叫人心惊。心同于那些颜色一起沉淀,凝结成块状,之后又再度分裂漂浮,将原本就奢靡的生命再度张扬。鲜血一样鲜艳的颜色,铺张开来鲜艳的味道,那像是一双鲜活的眼睛,睁开,忽闪的明净。
我怎么会突然这么煽情啊?不知道,不过是真实,看见的情形就是如此。那就不是煽情,不是做作了,实况而已嘛。我觉得现实也就跟这酒的颜色差不多,常常也是把人晃悠得晕头转向。晕头转向还不说,常常还是神魂颠倒,不知所措。
我也不知道该说些啥了,感觉舌头在打卷,眼睛因为睁得太大,视线而变得模糊不清。从来事实也是这样,你越是想明白,就越是糊涂了。头发是和耳朵纠结在一块的,过分亲密的动作,会导致最后的耳朵也变得软弱。这就是俗话里提到的耳根子软,手舞足蹈之际,只能感叹,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还不如闻名啊。
世界突然静寂下来。像是在火热的闹区,从天上掉下来一场瓢泼大雨,到地面时,却变成了冰雹,砸得地面一阵山的响。所有的人都吓傻了,于是世界倏忽间就变得了安静。张开口,睁大眼睛,吃惊的那种静,缓慢却不僵硬。
于是乎记得,其实一个人的怪诞任情,也并非是坏事。如果世间没有了这么一类人,我们反而应该惋惜,那就应该是人世的悲哀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许多人,不是某一个,而是一群人,生活在很遥远的年代,离得却只有一壶酒的距离。
在后半夜里回家。夜晚,这是专属于我的时间。我以前自喻为夜猫子,这完全没有什么错的地方,而且还很恰当。
不过问题还是有的,感觉像是我一出生就知道我注定是要做夜猫子的。后来又常听说经常夜晚工作,也就是黑白颠倒的人,容易短命。看我这乌鸦嘴,我很为我这张嘴抱不平。好的是从嘴里出来,不好的也是从嘴里出来,估计这世间最脏的也就是人的一张嘴了。
但是我还是感叹,为我先知先觉的预感,哎,可怜的先知者啊!毕竟被它言中,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真是该杀。
然而现在情况有很多不同了,我回家的时候,曾宜和陈天居然两人都还在。看见我一脸的惊异,那感觉分明就是,我是火星上来的一样,而且还保持着火星人的特征,跟地球人完全不搭调。这年头地球也确实是很危险的。
“看我干嘛,出去走走,走走走走就走回来了,没见过外星人走路回来的啊?”
两人这才将脸转过去,转过去的时候,我看见两人同声一气鄙夷的神情。你鄙就鄙视呗,难道因为你们鄙视,就还怕了你们不成?想我也是久经风雨刀尖浪口上走过来的人,几只白眼,能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