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49章 幸福的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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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满是高大的建筑物的街道,我们走了很久。
我也尾随在最后,张艺萌扭过头问我:“你为什么一直都走在后面?不怕走丢啊。”
这算是侧面的嘲讽吗?虽然我是一名路痴,但是我从未有觉悟会认为我真的会跟丢。“我跟在你们身后,怕你们走丢。”
我说的很认真,而且说的是真话。我是这么想的,我要是走丢了,一个大男人也没事,但是女生要走丢了。那可就麻烦了。
在不经意间动了动自己有力的双臂,很有力量。
那就不怕了。
我觉得我出行,必须要有点孔武有力的气势,不然容易被人卖。
就比如我眼前的这位小青年。
我在什么百货商场的四楼,这里都是衣服。
我手里拿着一件毛衣,看它的标示牌是十五元一件,真是便宜啊。这是我的心声,我试着拿了俩件,掏出三十元来。
那个买衣服的小青年微微的打量了我一眼,说道:“你手里的一件一百五,正好三百。”
我..
卧槽!
有没有这么坑,你的标示牌不是这样说的。
张方方拉了我一下,摇了摇头,示意我不要买。她觉得我会买,因为我真的是笨蛋吧。事实上,我是不会买的。
因为我口袋里的钱还不够。
要是买了,我想我不用再吃饭了。
我把毛衣放了下来,这么贵重的东西,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陶渊明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他说的真对。
我跟着大部队,张方方她们在前面走,我走在后面。
这样我才放心,所有的人都可以看见,所有的人都没有走丢。这一刻,我才不会把自己当成路痴的。
这个商场真是大,还分男士区和女士区。
所以,我们转了很久也没有一件合适的班服。
“你们这有情侣装吗?”张文举在前面问道。他每进一家店都是这么问的,我们跟他进了一家装饰很不错的店。
那个中年人朝我们鄙夷的斜视了一眼,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不屑。虽然我没有戴眼睛,但有一种感觉叫精神力。
他站在那没有动,张文举首先去挑选衣服,这里的衣服还不错,这是我的第一感觉。张文举显的很高兴,因为他觉得他找到了一件很好的衣服。
而那个中年人站在一边盯着我们。
我很讨厌他,这是我的第一印象。没有为什么,有些人从看他第一眼就会不爽。他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鼻口朝天的气势让我很不高兴。
这种无形的装比,让我浑身难受。
我手里拿了一件鹿花纹的毛衣,感觉还不错,向他问道:“多少钱?”
他的头微微的转了过来,有点俯视的意味,不过事实上他在仰视。因为我比他高。
“三百五十六。”
我的眼皮一跳,这边的衣服怎么比刚刚的那还要离谱。
我轻咳了一声,张方方还在我旁边。所以我当然要放回去了,不然她真的会认为我是傻子的。我觉得花钱就应该把它花到位,需要的时候花再多也无所谓。但不能做无必要的浪费。
竟然会花三百多去买一件毛衣。
这个时候我是如此的淡定,手都没有抖一下,转身,挂好。
然后,面色如常,淡然的走到男生的队伍里。
等会我出去再走到她们身后,这个时候我需要遮挡了一下目光。咳咳,希望你能了解。
钱?这个社会还是要看钱的。
就比如,现在张文举黑着脸,刚刚他挑选的班服俩百多。你认为我们班是土豪班?所以果断的放弃了。
我没有回头再看那家店。因为那位老板犀利的眼神带有蔑视,我觉得他应该去当秃鹫。因为它很犀利,就如他一般。
可惜他不会飞。
“我们这是要去哪?”我问道。
“金城。”
“那里是干什么的?”
我感觉我有必要要搞清楚,因为我还不想被人卖。
“卖衣服的。”
“哦。”
我静静的跟在她们身后,环顾四周,这里真是车水马龙。热闹,是我的第一感受。危险,就是我的第二感受。
马路上奔驰的车多了,自然就危险了。
不过,现在不是担心车的问题。我拿出手机,已经四点左右了,现在已经变天了。
有点冷。
我穿的厚,但是张方方穿的薄。
我觉得我有必要做点什么,但是又担心她厌烦。在踌躇中,我们进入了金城,和商场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专门卖衣服。
“这回试衣服该杨辉上了。”
“还有张方方。”
我很紧张的看了张方方一眼,我不是担心她接受不接受试衣服,而是担心起哄后她会尴尬然后生气。我不喜欢起哄,一点都不喜欢起哄,她和我一样。
她同意了。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所以同学们很成功的拍下了我一张傻傻的笑容的照片,然后又传到了群里。
“为什么不把我的头给弄没?”
因为那张拍了我和张方方穿班服站在一起的照片,张方方的头像被模糊掉,而我的。好吧,很傻,我从没想到我笑的是这么的傻。
所以我对张艺萌她们不满道。
“你是大男人,这点怕什么?”
然后我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瞬间我的脸黑了下去。
那条信息说“幸福的微笑”。
我要强调一下,幸福的微笑,哪有这么傻的?我很怀疑他的判断力。傻笑等于幸福?这个我真的会怀疑我的智商了。
好像是真的,那么我黑脸就没有必要了。
我松弛了一下紧绷的脸,傻笑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让偷拍了,不然我的形象都一瞬间崩塌了。
张方方穿的这件白色的衣服,很合适也很好看。
不过找不到像张文举这样大的,无奈只好放弃。
用他的话来说,我就是专门过来毁衣服的。
我们还在继续逛。
眼睛都瞅瞎了,也没有找到一件合适的。但是我不累,张方方就在我前面。怎么会累?我只是闲着无聊,时不时打开手机看看。
我没有在等谁的信息。
因为我基本上不和别人聊天。
我在干一件很特别的事。一张,我发誓,我就偷拍了一张张方方的背影。
为什么不拍正面?
这个,拍正面不就被发现了吗?笨!
在这满是高大的建筑物的街道,我们走了很久。
我也尾随在最后,张艺萌扭过头问我:“你为什么一直都走在后面?不怕走丢啊。”
这算是侧面的嘲讽吗?虽然我是一名路痴,但是我从未有觉悟会认为我真的会跟丢。“我跟在你们身后,怕你们走丢。”
我说的很认真,而且说的是真话。我是这么想的,我要是走丢了,一个大男人也没事,但是女生要走丢了。那可就麻烦了。
在不经意间动了动自己有力的双臂,很有力量。
那就不怕了。
我觉得我出行,必须要有点孔武有力的气势,不然容易被人卖。
就比如我眼前的这位小青年。
我在什么百货商场的四楼,这里都是衣服。
我手里拿着一件毛衣,看它的标示牌是十五元一件,真是便宜啊。这是我的心声,我试着拿了俩件,掏出三十元来。
那个买衣服的小青年微微的打量了我一眼,说道:“你手里的一件一百五,正好三百。”
我..
卧槽!
有没有这么坑,你的标示牌不是这样说的。
张方方拉了我一下,摇了摇头,示意我不要买。她觉得我会买,因为我真的是笨蛋吧。事实上,我是不会买的。
因为我口袋里的钱还不够。
要是买了,我想我不用再吃饭了。
我把毛衣放了下来,这么贵重的东西,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陶渊明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他说的真对。
我跟着大部队,张方方她们在前面走,我走在后面。
这样我才放心,所有的人都可以看见,所有的人都没有走丢。这一刻,我才不会把自己当成路痴的。
这个商场真是大,还分男士区和女士区。
所以,我们转了很久也没有一件合适的班服。
“你们这有情侣装吗?”张文举在前面问道。他每进一家店都是这么问的,我们跟他进了一家装饰很不错的店。
那个中年人朝我们鄙夷的斜视了一眼,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不屑。虽然我没有戴眼睛,但有一种感觉叫精神力。
他站在那没有动,张文举首先去挑选衣服,这里的衣服还不错,这是我的第一感觉。张文举显的很高兴,因为他觉得他找到了一件很好的衣服。
而那个中年人站在一边盯着我们。
我很讨厌他,这是我的第一印象。没有为什么,有些人从看他第一眼就会不爽。他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鼻口朝天的气势让我很不高兴。
这种无形的装比,让我浑身难受。
我手里拿了一件鹿花纹的毛衣,感觉还不错,向他问道:“多少钱?”
他的头微微的转了过来,有点俯视的意味,不过事实上他在仰视。因为我比他高。
“三百五十六。”
我的眼皮一跳,这边的衣服怎么比刚刚的那还要离谱。
我轻咳了一声,张方方还在我旁边。所以我当然要放回去了,不然她真的会认为我是傻子的。我觉得花钱就应该把它花到位,需要的时候花再多也无所谓。但不能做无必要的浪费。
竟然会花三百多去买一件毛衣。
这个时候我是如此的淡定,手都没有抖一下,转身,挂好。
然后,面色如常,淡然的走到男生的队伍里。
等会我出去再走到她们身后,这个时候我需要遮挡了一下目光。咳咳,希望你能了解。
钱?这个社会还是要看钱的。
就比如,现在张文举黑着脸,刚刚他挑选的班服俩百多。你认为我们班是土豪班?所以果断的放弃了。
我没有回头再看那家店。因为那位老板犀利的眼神带有蔑视,我觉得他应该去当秃鹫。因为它很犀利,就如他一般。
可惜他不会飞。
“我们这是要去哪?”我问道。
“金城。”
“那里是干什么的?”
我感觉我有必要要搞清楚,因为我还不想被人卖。
“卖衣服的。”
“哦。”
我静静的跟在她们身后,环顾四周,这里真是车水马龙。热闹,是我的第一感受。危险,就是我的第二感受。
马路上奔驰的车多了,自然就危险了。
不过,现在不是担心车的问题。我拿出手机,已经四点左右了,现在已经变天了。
有点冷。
我穿的厚,但是张方方穿的薄。
我觉得我有必要做点什么,但是又担心她厌烦。在踌躇中,我们进入了金城,和商场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专门卖衣服。
“这回试衣服该杨辉上了。”
“还有张方方。”
我很紧张的看了张方方一眼,我不是担心她接受不接受试衣服,而是担心起哄后她会尴尬然后生气。我不喜欢起哄,一点都不喜欢起哄,她和我一样。
她同意了。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所以同学们很成功的拍下了我一张傻傻的笑容的照片,然后又传到了群里。
“为什么不把我的头给弄没?”
因为那张拍了我和张方方穿班服站在一起的照片,张方方的头像被模糊掉,而我的。好吧,很傻,我从没想到我笑的是这么的傻。
所以我对张艺萌她们不满道。
“你是大男人,这点怕什么?”
然后我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瞬间我的脸黑了下去。
那条信息说“幸福的微笑”。
我要强调一下,幸福的微笑,哪有这么傻的?我很怀疑他的判断力。傻笑等于幸福?这个我真的会怀疑我的智商了。
好像是真的,那么我黑脸就没有必要了。
我松弛了一下紧绷的脸,傻笑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让偷拍了,不然我的形象都一瞬间崩塌了。
张方方穿的这件白色的衣服,很合适也很好看。
不过找不到像张文举这样大的,无奈只好放弃。
用他的话来说,我就是专门过来毁衣服的。
我们还在继续逛。
眼睛都瞅瞎了,也没有找到一件合适的。但是我不累,张方方就在我前面。怎么会累?我只是闲着无聊,时不时打开手机看看。
我没有在等谁的信息。
因为我基本上不和别人聊天。
我在干一件很特别的事。一张,我发誓,我就偷拍了一张张方方的背影。
为什么不拍正面?
这个,拍正面不就被发现了吗?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