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一戳就破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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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林凯这个预言家所言,第二天X城果然下雨了。
我爸把我送到火车站,拉着我嘱咐了好一会儿才放我进站。
为了给林凯一个惊喜,我告诉他我下周才结束实习,事实上我订了隔天下午的火车票回H城。
我坐在火车车厢里翻着《知音》杂志啃玉米棒的时候做梦也没想到这个惊喜会变成一个惊吓。
H城也是暴雨天气,街上的行人少得可怜,一辆辆车都跟饿鬼投胎似的冲破雨幕飞速而去,丝毫没有打算停一停的意思。
我从火车站出来已经是晚上七点了,转了两班公交终于到了林凯的出租屋。
“小林子,surprise!”
“请问是林凯同学吗?您的快递到了。”
“林凯同学,看到我高兴吗?快嘉奖我!”
“老公,我想死你了。”
我自己练习了一下待会儿见到林凯第一句话说什么,怎么说,然后理了理被雨淋湿的头发,抬手敲了敲门。
谁知我这一敲竟然落了空,林凯这个糊涂蛋竟然没有锁门,安全防范意识太差了,万一有小偷溜门入室可怎么办。
我想着现在我好歹也算这房子的半个女主人,于是放心大胆的推门而入。
然后,我看见了这辈子我都不愿再回忆的画面。
窗外雨若瓢泼,屋内飘荡着好闻的饭菜香气,暖黄的灯光洒下一室温暖。
客厅沙发上,我的男朋友林凯正和一个女人亲密的抱在一起。
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脖颈,他的手落在她不盈一握的腰上,他的唇噙住了她的,而他的心,不再属于我。
我握紧了手里行李箱的拉杆,尽量让自己的手不颤抖,可是我越是努力越是徒劳,不仅是手,我全身上下都抖得厉害。
我平复了好一会儿才颤着嗓子状似平静的说:“嗨!林凯,surprise!”
我的声音虽然不大,但还是让沙发上的两人浑身一颤。
林凯停下动作抬头惊诧的看向我,眼睛里满是后悔与痛苦。
我从林凯那张白净的脸上移开视线,他怀里的女人往旁边坐了坐,似乎也很慌乱。
她垂着的头快低到了胸口,垂下的黑色长发遮了她大半张脸,可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的小尾巴陈心悦。
“晨晨,你听我解释……”林凯猛地站起身,碰倒了茶几上的一个玻璃花瓶。
我还记得这个花瓶是我买来祝贺他乔迁之喜的,当时我哼着小曲把花瓶摆在茶几正中央,然后亲手插上了我亲手从楼下花圃里偷偷摘来的一束雏菊。
如今花瓶摔到地上,跌得粉碎。
花瓶里黄色的雏菊早换成了香槟玫瑰,陈心悦最喜欢的香槟玫瑰。
林凯慌乱的走过来试图拉住我的手,我嫌恶的推开他,仿佛他是这个世界上最龌龊不堪的东西,让人谈之色变,闻之绕道。
林凯面色苍白如纸,他皱眉看着我说:“晨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对,不是我想的那样,所有事情都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我曾经以为我和林凯会一直走下去,我会等到身穿白纱随他走进教堂的那一刻。
那时候我成为一名记者,他则是一个网络工程师。我们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然后各自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偶尔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周末去郊区郊游,年假去海边度假,然后生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共同将这个孩子养育成人,教他读书写字,领会人生的道理……
原来这些美丽的幻想都是一戳就破的泡沫。
我突然明白了林凯为什么暑假不希望我留在H城,明白了为什么在火车站我和他亲热时陈心悦要避开,明白了为什么我问他想不想我时他会陷入沉默。
原来一切早有蛛丝马迹,只是我太爱他也太自信,这才酿成大错。
我看了眼沙发上默默流着眼泪的陈心悦,她本就漂亮,哭起来更是梨花带雨让人心碎,这么美的女孩子就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在她脸上多流连两眼,又何况是血气方刚的林凯。
我抹把了脸抬头问林凯:“你和她睡了吗?”
林凯肩膀猛的一抖,低下头去沉默不语。
沉默,是他最好的回答。
我这人一向爱干净,别人碰过的东西我就不愿再碰了。
同理可证,即使我再爱林凯,陈心悦染指了他,那么我就不要了。
纵使这三年他已经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渗入了我的骨血之中,我还是要狠心拿起刀子把这块腐肉剜掉。
我觉得很脏,脏得让我想吐。
我不敢想象,昨晚林凯给我打电话说他想我的时候,是不是陈心悦就躺在他怀里?
或者他们还在看我的笑话,笑话我被他们耍的团团转还傻兮兮的以为自己有一个忠贞不二的男朋友和一个懂我的闺蜜。
我环顾这个面积不大却很温暖的小屋,觉得自己心里一阵阵钝痛,头也天旋地转的眩晕。
我看着林凯苍白的脸不怒反笑:“林凯,你好样的。”
陈心悦抽泣着,那双大眼睛里盈满了泪水,她说:“陆师姐,对不起。”
“你闭嘴!”
我最讨厌别人跟我说对不起了,你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让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回到原点吗?一句对不起我就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吗?
我最后看了这两个人一眼,提起行李箱冲出了房门。
最可悲的是,林凯并没有追出来,因为我用视线的余光从门口的镜子里看见了陈心悦从背后牢牢抱住了他。
陈心悦赢了,彻彻底底的赢了。
外面的雨依旧很大,我的伞忘在了林凯家门口,如今只能一个人提着行李箱跟个傻子似的走在雨中。
那些冰凉的雨水顺着我的头顶往下浇,从脖子流进我的背里,然后消失不见。
我坐在公交车站等公交,偶尔停靠的公交车车门倒影出我鬼魅似的影像。
我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敢肯定,倒影里那个衣衫湿透,头发凌乱,双目赤红的神经病是我自己。
为一个男人搞成这样,陆清晨你真是没用!
如林凯这个预言家所言,第二天X城果然下雨了。
我爸把我送到火车站,拉着我嘱咐了好一会儿才放我进站。
为了给林凯一个惊喜,我告诉他我下周才结束实习,事实上我订了隔天下午的火车票回H城。
我坐在火车车厢里翻着《知音》杂志啃玉米棒的时候做梦也没想到这个惊喜会变成一个惊吓。
H城也是暴雨天气,街上的行人少得可怜,一辆辆车都跟饿鬼投胎似的冲破雨幕飞速而去,丝毫没有打算停一停的意思。
我从火车站出来已经是晚上七点了,转了两班公交终于到了林凯的出租屋。
“小林子,surprise!”
“请问是林凯同学吗?您的快递到了。”
“林凯同学,看到我高兴吗?快嘉奖我!”
“老公,我想死你了。”
我自己练习了一下待会儿见到林凯第一句话说什么,怎么说,然后理了理被雨淋湿的头发,抬手敲了敲门。
谁知我这一敲竟然落了空,林凯这个糊涂蛋竟然没有锁门,安全防范意识太差了,万一有小偷溜门入室可怎么办。
我想着现在我好歹也算这房子的半个女主人,于是放心大胆的推门而入。
然后,我看见了这辈子我都不愿再回忆的画面。
窗外雨若瓢泼,屋内飘荡着好闻的饭菜香气,暖黄的灯光洒下一室温暖。
客厅沙发上,我的男朋友林凯正和一个女人亲密的抱在一起。
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脖颈,他的手落在她不盈一握的腰上,他的唇噙住了她的,而他的心,不再属于我。
我握紧了手里行李箱的拉杆,尽量让自己的手不颤抖,可是我越是努力越是徒劳,不仅是手,我全身上下都抖得厉害。
我平复了好一会儿才颤着嗓子状似平静的说:“嗨!林凯,surprise!”
我的声音虽然不大,但还是让沙发上的两人浑身一颤。
林凯停下动作抬头惊诧的看向我,眼睛里满是后悔与痛苦。
我从林凯那张白净的脸上移开视线,他怀里的女人往旁边坐了坐,似乎也很慌乱。
她垂着的头快低到了胸口,垂下的黑色长发遮了她大半张脸,可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的小尾巴陈心悦。
“晨晨,你听我解释……”林凯猛地站起身,碰倒了茶几上的一个玻璃花瓶。
我还记得这个花瓶是我买来祝贺他乔迁之喜的,当时我哼着小曲把花瓶摆在茶几正中央,然后亲手插上了我亲手从楼下花圃里偷偷摘来的一束雏菊。
如今花瓶摔到地上,跌得粉碎。
花瓶里黄色的雏菊早换成了香槟玫瑰,陈心悦最喜欢的香槟玫瑰。
林凯慌乱的走过来试图拉住我的手,我嫌恶的推开他,仿佛他是这个世界上最龌龊不堪的东西,让人谈之色变,闻之绕道。
林凯面色苍白如纸,他皱眉看着我说:“晨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对,不是我想的那样,所有事情都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我曾经以为我和林凯会一直走下去,我会等到身穿白纱随他走进教堂的那一刻。
那时候我成为一名记者,他则是一个网络工程师。我们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然后各自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偶尔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周末去郊区郊游,年假去海边度假,然后生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共同将这个孩子养育成人,教他读书写字,领会人生的道理……
原来这些美丽的幻想都是一戳就破的泡沫。
我突然明白了林凯为什么暑假不希望我留在H城,明白了为什么在火车站我和他亲热时陈心悦要避开,明白了为什么我问他想不想我时他会陷入沉默。
原来一切早有蛛丝马迹,只是我太爱他也太自信,这才酿成大错。
我看了眼沙发上默默流着眼泪的陈心悦,她本就漂亮,哭起来更是梨花带雨让人心碎,这么美的女孩子就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在她脸上多流连两眼,又何况是血气方刚的林凯。
我抹把了脸抬头问林凯:“你和她睡了吗?”
林凯肩膀猛的一抖,低下头去沉默不语。
沉默,是他最好的回答。
我这人一向爱干净,别人碰过的东西我就不愿再碰了。
同理可证,即使我再爱林凯,陈心悦染指了他,那么我就不要了。
纵使这三年他已经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渗入了我的骨血之中,我还是要狠心拿起刀子把这块腐肉剜掉。
我觉得很脏,脏得让我想吐。
我不敢想象,昨晚林凯给我打电话说他想我的时候,是不是陈心悦就躺在他怀里?
或者他们还在看我的笑话,笑话我被他们耍的团团转还傻兮兮的以为自己有一个忠贞不二的男朋友和一个懂我的闺蜜。
我环顾这个面积不大却很温暖的小屋,觉得自己心里一阵阵钝痛,头也天旋地转的眩晕。
我看着林凯苍白的脸不怒反笑:“林凯,你好样的。”
陈心悦抽泣着,那双大眼睛里盈满了泪水,她说:“陆师姐,对不起。”
“你闭嘴!”
我最讨厌别人跟我说对不起了,你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让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回到原点吗?一句对不起我就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吗?
我最后看了这两个人一眼,提起行李箱冲出了房门。
最可悲的是,林凯并没有追出来,因为我用视线的余光从门口的镜子里看见了陈心悦从背后牢牢抱住了他。
陈心悦赢了,彻彻底底的赢了。
外面的雨依旧很大,我的伞忘在了林凯家门口,如今只能一个人提着行李箱跟个傻子似的走在雨中。
那些冰凉的雨水顺着我的头顶往下浇,从脖子流进我的背里,然后消失不见。
我坐在公交车站等公交,偶尔停靠的公交车车门倒影出我鬼魅似的影像。
我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敢肯定,倒影里那个衣衫湿透,头发凌乱,双目赤红的神经病是我自己。
为一个男人搞成这样,陆清晨你真是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