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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园游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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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酷爱音乐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能聊什么?女人?衣服?趣闻?NO,统统不是,这些只是普通人才会聊得话题,对一群玩音乐的人而言,音乐才是亘古不变的话题。

    草坪上,一群年轻人席地而坐,谈论着流行音乐的发展趋势,聊得好不开心。

    人群中,张扬面带微笑,静静倾听着大家的发言,作为一个未来人,他对流行音乐的发展趋势很了解,但言多必失,更多的时候他还是选择倾听。

    “先不说了,咱们唱歌~”

    话题聊得太闷,沈青提议大家唱歌,众人欣然允诺,等老狼和高小松将吉他拎出来时,长发男录学军已经将背包里的双卡录音机掏了出来,上好电池后又从侧兜里裤子兜里摸出两盘磁带:

    “等会,等会~我这刚洗出两盘空带子,一会都好好唱~我都给录下来~”

    “你有空带子?”

    伸头看了看磁带上的标签,高小松当即露出一丝惊异:

    “~学军,邓莉君的带子你都舍得洗?一盘可要十好几块呢~”

    “你以为我舍得洗啊~要不是听废了~我才不洗呢~”

    说起被洗掉的磁带,录学军也是满脸不舍,这两盘邓丽君的磁带可是他托人从香港那边带过来的,花了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要不是播放次数太多,磁带花了,他怎么可能舍得洗掉。

    “可怜的家伙~也不知道省着点听~”

    一盘磁带的播放寿命差不多在5000-10000次左右,这都能听废了,可见卢学军平时是多么的“勤奋”,不过调侃归调侃,在看看那两盘磁带,高小松也是心疼不已:

    “《甜蜜蜜》啊~真是可惜了”

    “哎~”

    录学军叹息一声,不在讨论这个话题,而是将一盘空磁带塞进了录音机里:

    “我要开始录了~你们谁先来?”

    “我先来吧~”

    高小松当仁不让的拔得头筹,抬了抬怀里的吉他,笑嘻嘻的说道:

    “我就唱一首《hey,Jude》吧,这可是上次从老狼家听到的~我学了好久~”

    “哟~小松,加油啊~”

    歌名报出,一帮人就开始起哄,这首《heyJude》是传奇乐队披头士1970年发行的歌曲,是一首经典的不能在经典的老歌。

    “一会记得帮我和声~”

    招呼一声,高小松立即收敛起笑嘻嘻的表情,转而一脸认真的开始弹奏这首歌曲。

    随着轻柔的和旋,高小松平淡的歌声也随之响起:

    HeyJude,don‘tmakeitbad

    嘿裘!别沮丧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找一首哀伤的歌,把它唱得更快乐

    这首歌没什么难度,调门和旋律都很平滑,唯一美中不足是高小松的嗓音确实没什么特点,整首歌唱的不好也不坏,虽无大过,但也没什么亮点。

    歌声逐渐步入高潮,接下来就需要和声了,随着一句Bylittlecolder,一行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齐声接了上去,随即一阵优美的和声在草坪上唱响了。

    Nanana,na-na-na-na,na-na-na-na,heyJude...

    Nanana,na-na-na-na,na-na-na-na,heyJude…

    欢快的和声持续的回响着,唱着唱着,大家又都不约而同的停止了和声,齐刷刷的将炮火对准了高小松:

    “小松~你这家伙,怎么不接?”

    “就是,逗我玩呢是不?”

    原来,高小松在演唱时使了了个坏,四个小节的和声之后本该由他接上,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罢唱了,抱着吉他笑嘻嘻的看着众人啦啦个不停,而他的罢工使得原本4个小结的和声愣生生的唱了8个小节,搞得众人郁闷的不行。

    “我的错~我的错~”

    被众人声讨,高小松忙不迭的道歉,只是从笑嘻嘻的表情上看,这份道歉根本没有什么诚意。

    “真是的,小松,再闹不带你玩了~”

    录学军埋怨一声,按下了录音机的暂停键,一盘磁带只能录一个小时的时间,高小松这么一折腾,直接浪费了10分钟。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眼见“录音师”生气了,高小松赶紧道歉,得罪谁都不能得罪“录音师”万一录学军一个不爽把他唱的歌覆盖掉,那他连哭都来不及。

    而诚恳的道歉也获得了谅解,录学军大度的摆了摆手,叮嘱道:

    “小松,磁带有限,咱们好好录~”

    说完又看了看众人:

    “接下来谁唱?”

    “我吧~”

    这次老狼挣了个第二名,他唱的是一首大家都非常熟悉的苏联老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这首问世于1956年的歌曲在世界各国流传甚广,也是一首超级经典的老歌。

    深夜花园里

    四处静悄悄

    树叶已不再沙沙响

    夜色多么好

    “霍~老狼这嗓子~”

    老狼的嗓子很像花枪,又尖又亮,很有穿透力,这一开口,立即引得众人浑身一震,立即来了精神,而老狼也不负众望,本该厚重的歌曲被他诠释的略显尖锐,但其中的韵味却是不减半分,由此可见其唱功是多么的出色。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最后一句,老狼收起了锋芒,转而用美声唱法唱了最后一句,就是这一嗓子,将那种本就该有的厚重完美诠释了出来。

    “好~老狼,你这最后一嗓子唱的真好~”

    “咳咳~”

    不理会高小松的赞美,老狼揉着喉咙,清咳了两声,显然对那种压着喉咙,缩着舌头的美声唱法很不适应。

    “以后尽量不要尝试美声,你的嗓子太尖了”

    美声唱法要求演唱者必须拥有圆润的音色,而老狼的声音太过尖锐,两者背道而驰,所以他这幅嗓子根本唱不了美声。

    “知道了~”

    得到了张扬的提醒,老狼点了点头,将怀里的吉他拎了出来:

    “下一个谁来?”

    众人默然,对视之后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了张扬。

    “怎么了?”

    见众人齐刷刷的看向自己,张扬以为身上有虫子,赶忙低头看了一眼,见他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高小松赶忙笑嘻嘻的将吉他递了过来:

    “扬哥,该你唱了~”

    “啊?沈青他们不是还没唱吗?”

    张扬诧异,他本想先看看其他人的水平,没想到别人也打着同样的主意,对于推到面前的吉他,他也不好拒绝,只能无奈的伸手接了过来:

    “那我就唱一首……”

    “唱《宝贝》吧~”

    一直没啃声的沈青开口说道,而后更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看来是真想听听张扬的现场演唱。

    “那好~就宝贝吧~”

    说罢,张扬抱着吉他,左手捏好和弦,右手轻轻的一拨,就在旋律响起的瞬间,守在录音机旁的录学军也按下了录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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