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高雨惜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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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龙脸上既愤怒又不甘心,但是在夜枭面前,他真的不敢动手。
表情挣扎了好一会儿,张云龙终于一抱拳,坦然道:“既然如此,那张某就不打扰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但是,只听夜枭轻哼一声,突然语气变得冰冷起来,“我老人家做事,喜欢干净利索,所以,你今天就别走了。”
“前辈,同为玄修,真的要拼个你死我活吗?”张云龙也怒了,就算你是后天之境一重的实力,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吧?
夜枭却满不在乎,晒然笑道:“不,结果只有一个,你死。”
唰!
夜枭的手中,突然多了一根青色的铜棍。
张云龙仔细的打量那根长约两尺,两根手指粗细的青色的铜棍,突然一惊,“你……你就是青棍夜枭?”
“呵呵,看来你还有点见识,怎么样,我老人家有本事留下你吗?”夜枭呵呵一笑,显然有些为自己的出名得意。
坐在地上的李晓宇撇了撇嘴,心道,什么青棍夜枭,很有名?真不知道这么一个烂到家的外号,有什么好自得的。
张云龙心如死灰,青棍夜枭,一个足以令世俗界中的所有玄修闻风丧胆的名字,而且,青棍夜枭的后面,可是世俗界的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除非是脑残的人,才会去招惹这个老家伙。
逃!
张云龙心中,唯有这样一个想法。
“哈哈,原来是青棍夜枭前辈,在下心服口服,今日有事,改日再会。”
话音刚落,张云龙双脚猛地蹬地,像一只发射的火箭一般,唰的朝旁边飞去。
打不过你,难道我还逃不掉吗?
青棍夜枭的名号,夜枭背后的势力,都不是他张云龙所能得罪得起的,因此,逃走是唯一的办法。至于李晓宇,也只能以后慢慢想办法了。
话说张云龙的心情,也真是够郁闷的,两次眼看就要杀掉李晓宇,都被夜枭给搅局了,他心里那个恨啊。
但是,青妖手中的铜棍猛地一挥,冷笑道:“从来就没有人能在我夜枭手下逃脱,你张云龙也不行。”
话声未落,夜枭却骤然消失在原地。
“啊……”
随即,不远处的草丛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一道人影倒飞回来,嘭的砸在地上。
李晓宇定睛一看,竟然是刚刚逃走的张云龙,只是,此刻的张云龙看上去十分狼狈,嘴角带着血迹,胸前明显有三道铜棍的痕迹。
嘶……
夜枭飞出去,到张云龙发生惨叫,不过十秒不到的时间,张云龙也真够倒霉的,竟然中了三棍。
啧啧,这就是典型的秒杀啊。
李晓宇嘴角突然邪魅的一笑,突然一下窜了出去,身体比一直小豹子还矫健。
噗嗤!
李晓宇的身体,猛地往地下一扑,一把匕首直接没入了张云龙的胸膛。
“你……”张云龙睁大眼睛,用手指着李晓宇,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没想到,在自己被夜枭击败之后,李晓宇会突然偷袭将自己杀了。
李晓宇一下将匕首拔出,不屑的笑道:“我什么?老贼,杀人者人恒杀之,难道只准你把我杀了,还不让我捅你一刀啊?”
张云龙脑袋一歪,死不瞑目。
唰!
夜枭出现在场中,看了看已经死了的张云龙,突然道:“好小子,下手真够狠的。”
李晓宇在张云龙身上搜刮了一番,只得到几块巴掌大小的品相并不好的叶晶矿石,不禁骂道:“我去,就你这种穷鬼,也敢来杀人,真是不嫌丢人啊!”
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啊,叶晶矿石,自然还是收起来了,至于张云龙的尸体,一道火符就解决了。
这时,李晓宇才开始正视起夜枭来,“老爷子,在下李晓宇,承蒙你两次救命之恩,不过,你每次玩的都是心跳,我一个年轻人,也真是被吓得够呛啊,还有,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啊?到底为什们两次救我?”
每次夜枭出现的时候,都是李晓宇即将被张云龙下手,当真是凶险无比,这要是再多几次,心脏可真受不了。
夜枭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上下左右的开始打量李晓宇,那眼神,啧啧,恨不得将李晓宇的衣服都给扒光了。
李晓宇心里直发毛,这老爷子,不会有某种不好的癖好吧?要是他真是那样,我要不要揍他一顿呢?
但是,就在这时,夜枭开口了,“李晓宇,你并没有我期望中的那么强,唉,你跟来吧,小姐要见你。”
李晓宇心里忍不住骂道,哥不过才后天之境三重的实力,哪能跟你老一重的高手比啊。这不是存心打击人吗?
跟着老爷子,走出了那片空地,穿过无数个坟墓,最后走出了公墓,来到山下停车场。此刻的停车场冷冷清清的,只有寥寥几个人走过。
李晓宇第一眼就看到停车场东北角的那辆豪华的劳斯莱斯幻影,这车,没个七八百万是买不下的,虽然比不上林若澜的阿斯顿马丁,但也不是一般的阿猫阿狗都能拥有的。
“老爷子,你带我见的是什么人啊?咱们之前不熟啊!”李晓宇有些忐忑的想到。
不紧张不行啊,妈蛋的,前面的这位,可是一重高手,一言不合要是把自己废了,到时候去哪里说理去。
这时,缺件劳斯劳斯的车门突然打开,从后座上走下一个李晓宇无比熟悉的身影。
乌黑秀丽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在肩上,浅蓝色的长裙,白色的皮鞋,只是稍微打了一点粉底的一张脸,就像是粉雕玉琢的瓷娃娃,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去抚摸一把。这人不是高雨惜还能是谁。
“雨惜姐!”李晓宇见到高雨惜,高兴的喊道。
高雨惜就是一个暖心的邻家姐姐,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不管你的心情多么糟糕,但是只要想起高雨惜,都能让你安静下来。
高雨惜身上,自有一股宁静的气质,她的一颦一笑,浑然天成,一点也不做作,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李晓宇心里,却有这个女人的很多身影。
“晓宇,你没事吧,我听夜爷爷说有人想对你不利……”高雨惜小跑着上前,一把抓住李晓宇的手,关切的问道。
李晓宇笑了笑,掩盖住了自己重伤的事实,回头看了看夜枭,道:“的确是有点麻烦,不过都被夜枭老爷子解决了。”
夜枭看着一对年轻人在自己面前手牵手的,有些不习惯,你把脑袋别了开去。实际上,他心底十分不解,为什么小姐会看上这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优点的年轻人。
“你没事就好,晓宇,还有周家,你一定要注意啊,他们也有可能对你不利,不过,夜爷爷说,现在周家还不敢把你怎么样……”高雨惜发现自己说话,竟然有些词不达意,这对一个中学老师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终于,她的语气变得有些难过起来:“晓宇,我要走了。”
“雨惜姐,你要走?去哪里?”李晓宇一愣。
李晓宇忍不住抓紧了跟自己的姐姐一样温暖自己的女人的手,突然难以割舍。
高雨惜露出了笑容,但是那笑容却让人觉得有些心疼,“晓宇,其实我不是海天人,我……我是悄悄来到这里的,现在,夜爷爷要带我回去了,我必须回去,我是来跟你道别的。”
高雨惜发现,自己的语言,竟然变得有些混乱。其实,乱的不是语言,乱的是心。
高雨惜并没有说出事情的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她得知周家要对付李晓宇的时候心乱如麻,最后只能做出一个决定,打了电话回到自己已经离开了一年多的家,她告诉父亲,自己可以回去,但是必须答应的一个条件就是要保护李晓宇的安全。高雨惜的父亲答应了,于是,夜枭来到了东海,让夜枭没想到的是,周家对李晓宇没有了什么威胁,反倒是突然冒出来一个危险的张云龙。
“雨惜姐,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啊?”李晓宇关心的问道。
只要看看高雨惜的脸色,就知道她是有多么不想回那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不然,她也不会在一年多之前,悄悄离家出走一个人来海天。
高雨惜没有回答,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还有家里已经给自己定下的婚事,这辈子,也许再也见不到李晓宇了,这个大男孩,他曾经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救了自己一命,在那一刻,高雨惜心底的某样东西,突然就被触动了。
仿佛一颗种子,那种感情,慢慢第在心里深根发芽,当李晓宇无故消失了一个多月,她每天都会忍不住找人打听李晓宇的消息时,她知道,自己陷入了感情的漩涡中,难以逃离,也不想逃离。
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离开了,离开自己喜欢的这座城市,离开面前的这个笑起来的时候春风和煦的男孩。
在她离家出走的那天,她带着一个行李箱,坐上长途火车,来到海天,她决定,自己永远不会回去了,她讨厌那个家,讨厌那场自己才拿过来就不会动感情的婚姻。
可是如今她想,自己是为了李晓宇才回家的,她不会后悔。既然是爱,总要付出点什么东西才配称作是爱的吧!<
张云龙脸上既愤怒又不甘心,但是在夜枭面前,他真的不敢动手。
表情挣扎了好一会儿,张云龙终于一抱拳,坦然道:“既然如此,那张某就不打扰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但是,只听夜枭轻哼一声,突然语气变得冰冷起来,“我老人家做事,喜欢干净利索,所以,你今天就别走了。”
“前辈,同为玄修,真的要拼个你死我活吗?”张云龙也怒了,就算你是后天之境一重的实力,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吧?
夜枭却满不在乎,晒然笑道:“不,结果只有一个,你死。”
唰!
夜枭的手中,突然多了一根青色的铜棍。
张云龙仔细的打量那根长约两尺,两根手指粗细的青色的铜棍,突然一惊,“你……你就是青棍夜枭?”
“呵呵,看来你还有点见识,怎么样,我老人家有本事留下你吗?”夜枭呵呵一笑,显然有些为自己的出名得意。
坐在地上的李晓宇撇了撇嘴,心道,什么青棍夜枭,很有名?真不知道这么一个烂到家的外号,有什么好自得的。
张云龙心如死灰,青棍夜枭,一个足以令世俗界中的所有玄修闻风丧胆的名字,而且,青棍夜枭的后面,可是世俗界的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除非是脑残的人,才会去招惹这个老家伙。
逃!
张云龙心中,唯有这样一个想法。
“哈哈,原来是青棍夜枭前辈,在下心服口服,今日有事,改日再会。”
话音刚落,张云龙双脚猛地蹬地,像一只发射的火箭一般,唰的朝旁边飞去。
打不过你,难道我还逃不掉吗?
青棍夜枭的名号,夜枭背后的势力,都不是他张云龙所能得罪得起的,因此,逃走是唯一的办法。至于李晓宇,也只能以后慢慢想办法了。
话说张云龙的心情,也真是够郁闷的,两次眼看就要杀掉李晓宇,都被夜枭给搅局了,他心里那个恨啊。
但是,青妖手中的铜棍猛地一挥,冷笑道:“从来就没有人能在我夜枭手下逃脱,你张云龙也不行。”
话声未落,夜枭却骤然消失在原地。
“啊……”
随即,不远处的草丛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一道人影倒飞回来,嘭的砸在地上。
李晓宇定睛一看,竟然是刚刚逃走的张云龙,只是,此刻的张云龙看上去十分狼狈,嘴角带着血迹,胸前明显有三道铜棍的痕迹。
嘶……
夜枭飞出去,到张云龙发生惨叫,不过十秒不到的时间,张云龙也真够倒霉的,竟然中了三棍。
啧啧,这就是典型的秒杀啊。
李晓宇嘴角突然邪魅的一笑,突然一下窜了出去,身体比一直小豹子还矫健。
噗嗤!
李晓宇的身体,猛地往地下一扑,一把匕首直接没入了张云龙的胸膛。
“你……”张云龙睁大眼睛,用手指着李晓宇,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没想到,在自己被夜枭击败之后,李晓宇会突然偷袭将自己杀了。
李晓宇一下将匕首拔出,不屑的笑道:“我什么?老贼,杀人者人恒杀之,难道只准你把我杀了,还不让我捅你一刀啊?”
张云龙脑袋一歪,死不瞑目。
唰!
夜枭出现在场中,看了看已经死了的张云龙,突然道:“好小子,下手真够狠的。”
李晓宇在张云龙身上搜刮了一番,只得到几块巴掌大小的品相并不好的叶晶矿石,不禁骂道:“我去,就你这种穷鬼,也敢来杀人,真是不嫌丢人啊!”
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啊,叶晶矿石,自然还是收起来了,至于张云龙的尸体,一道火符就解决了。
这时,李晓宇才开始正视起夜枭来,“老爷子,在下李晓宇,承蒙你两次救命之恩,不过,你每次玩的都是心跳,我一个年轻人,也真是被吓得够呛啊,还有,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啊?到底为什们两次救我?”
每次夜枭出现的时候,都是李晓宇即将被张云龙下手,当真是凶险无比,这要是再多几次,心脏可真受不了。
夜枭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上下左右的开始打量李晓宇,那眼神,啧啧,恨不得将李晓宇的衣服都给扒光了。
李晓宇心里直发毛,这老爷子,不会有某种不好的癖好吧?要是他真是那样,我要不要揍他一顿呢?
但是,就在这时,夜枭开口了,“李晓宇,你并没有我期望中的那么强,唉,你跟来吧,小姐要见你。”
李晓宇心里忍不住骂道,哥不过才后天之境三重的实力,哪能跟你老一重的高手比啊。这不是存心打击人吗?
跟着老爷子,走出了那片空地,穿过无数个坟墓,最后走出了公墓,来到山下停车场。此刻的停车场冷冷清清的,只有寥寥几个人走过。
李晓宇第一眼就看到停车场东北角的那辆豪华的劳斯莱斯幻影,这车,没个七八百万是买不下的,虽然比不上林若澜的阿斯顿马丁,但也不是一般的阿猫阿狗都能拥有的。
“老爷子,你带我见的是什么人啊?咱们之前不熟啊!”李晓宇有些忐忑的想到。
不紧张不行啊,妈蛋的,前面的这位,可是一重高手,一言不合要是把自己废了,到时候去哪里说理去。
这时,缺件劳斯劳斯的车门突然打开,从后座上走下一个李晓宇无比熟悉的身影。
乌黑秀丽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在肩上,浅蓝色的长裙,白色的皮鞋,只是稍微打了一点粉底的一张脸,就像是粉雕玉琢的瓷娃娃,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去抚摸一把。这人不是高雨惜还能是谁。
“雨惜姐!”李晓宇见到高雨惜,高兴的喊道。
高雨惜就是一个暖心的邻家姐姐,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不管你的心情多么糟糕,但是只要想起高雨惜,都能让你安静下来。
高雨惜身上,自有一股宁静的气质,她的一颦一笑,浑然天成,一点也不做作,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李晓宇心里,却有这个女人的很多身影。
“晓宇,你没事吧,我听夜爷爷说有人想对你不利……”高雨惜小跑着上前,一把抓住李晓宇的手,关切的问道。
李晓宇笑了笑,掩盖住了自己重伤的事实,回头看了看夜枭,道:“的确是有点麻烦,不过都被夜枭老爷子解决了。”
夜枭看着一对年轻人在自己面前手牵手的,有些不习惯,你把脑袋别了开去。实际上,他心底十分不解,为什么小姐会看上这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优点的年轻人。
“你没事就好,晓宇,还有周家,你一定要注意啊,他们也有可能对你不利,不过,夜爷爷说,现在周家还不敢把你怎么样……”高雨惜发现自己说话,竟然有些词不达意,这对一个中学老师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终于,她的语气变得有些难过起来:“晓宇,我要走了。”
“雨惜姐,你要走?去哪里?”李晓宇一愣。
李晓宇忍不住抓紧了跟自己的姐姐一样温暖自己的女人的手,突然难以割舍。
高雨惜露出了笑容,但是那笑容却让人觉得有些心疼,“晓宇,其实我不是海天人,我……我是悄悄来到这里的,现在,夜爷爷要带我回去了,我必须回去,我是来跟你道别的。”
高雨惜发现,自己的语言,竟然变得有些混乱。其实,乱的不是语言,乱的是心。
高雨惜并没有说出事情的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她得知周家要对付李晓宇的时候心乱如麻,最后只能做出一个决定,打了电话回到自己已经离开了一年多的家,她告诉父亲,自己可以回去,但是必须答应的一个条件就是要保护李晓宇的安全。高雨惜的父亲答应了,于是,夜枭来到了东海,让夜枭没想到的是,周家对李晓宇没有了什么威胁,反倒是突然冒出来一个危险的张云龙。
“雨惜姐,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啊?”李晓宇关心的问道。
只要看看高雨惜的脸色,就知道她是有多么不想回那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不然,她也不会在一年多之前,悄悄离家出走一个人来海天。
高雨惜没有回答,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还有家里已经给自己定下的婚事,这辈子,也许再也见不到李晓宇了,这个大男孩,他曾经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救了自己一命,在那一刻,高雨惜心底的某样东西,突然就被触动了。
仿佛一颗种子,那种感情,慢慢第在心里深根发芽,当李晓宇无故消失了一个多月,她每天都会忍不住找人打听李晓宇的消息时,她知道,自己陷入了感情的漩涡中,难以逃离,也不想逃离。
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离开了,离开自己喜欢的这座城市,离开面前的这个笑起来的时候春风和煦的男孩。
在她离家出走的那天,她带着一个行李箱,坐上长途火车,来到海天,她决定,自己永远不会回去了,她讨厌那个家,讨厌那场自己才拿过来就不会动感情的婚姻。
可是如今她想,自己是为了李晓宇才回家的,她不会后悔。既然是爱,总要付出点什么东西才配称作是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