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结婚?只当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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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湘云和倩蓉那个关于漂流瓶的故事,是在七年前发生的。
那个时候夏聪还在坐牢,唐兰抛下了整个家庭。不过偏偏夏湘云是只打不死的蟑螂,一边兼职一边读书,天天都坚强地活着。
某天夜里,小云正在动笔,一边擦眼泪一边写作文,写了满满八百字。
“就算再孤独,也要成为一只灰孤狼,总会有爱你的人愿意和你组成狼群,和你一起猎杀明天的幸福。我爸是狱中的犯人,邻居们都歧视我,我非常孤独,但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夏湘云会成为大神,总有一天会有很多人来抱我的大腿。我很爱哭,但我会把我的眼泪凝成冰砖,然后砌成阶梯,坚强地一步步往上爬。我也想过要自杀,但自杀能起什么作用,不过是让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更看不起你而已,我要活着,我要当大神,我要让全世界都来抱我的的大腿……”
写完后他把这篇蹬不了大雅之堂的作文放进了书包里,然后睡了一觉,第二天要出去上学,由于她刚兼职没多久,连公交车都不敢坐,只好起来早点,走到学校去。去学校的路上,是要经过一座大桥的。
有一个名叫凌沧的年轻人接了个电话后,立刻就想跳桥,夏湘云正巧走在他旁边。
夏湘云飞快地抓住了凌沧的脚。“不要想不开啊!!!”
“姑娘,你快放开他,否则你也会掉下去。”
这一幕恰好被梁风临看到了,那个时候他别说没爱上小云,俩人就连面都没见过。
风临身边正好是一位高空作业者(负责清洗楼房),身上带着一卷安全绳。
风临二话没说,拿着安全绳走到栏杆前,伸出长长的手,绑住了凌沧的双脚,然后安全绳的另一边系在车上。
夏湘云还没来得及看他的帅脸,他就上车了,风临亲自操作,油门一轰,把凌沧拉飞了,夏湘云也被拖行了十米远。幸好天冷,她穿着羽绒服,要不然那真是血淋淋的场面。
小云站了起来,骂道:“有你这样救人的吗?”
“本人为了当雷锋,可以不择手段。”
说罢,风临打开车门就走了,依然没给小云留一个正面,于是小云也只是和他同班之后才看到了他的面貌。
这件事情过去后,凌沧的家人跑来道谢,
凌沧俊秀的瓜子脸上,挂着着他老母亲三十八码的无影脚大脚印,外带七寸的降龙十八章掌掌印。他是因为心仪已久的班花跟着富二代跑了才会跳桥。
凌妈给小云鞠了一躬:“托您的福,救了我们家阿沧一命,我们特来感谢,收着吧,这是我们村特产的蜂窝煤。”
“可是……我家用的是炉具。”
“哎呀别客气收着吧。”
“真的不用。”
凌沧本是村帅,是为了读书才来城里,他的成绩是很好的,为了班花去跳桥,真心不值得。
可是,凌沧同学还是想跳楼。
夏湘云把他推到了楼房后面的河滩上,拿出了自己的作文。
“为什么你要把我拉到这么空旷的地方读你这蹬不了大雅之堂的作文啊!”
小云:“空旷的地方声音大,嗓门响!”
“可是为什么你要我对着月亮读?”
小云:“月亮代表我的心,代表我拯救一颗脆弱灵魂的决心。”
批评了很久,凌沧终于振作起来了。
“看来你似乎明白了,那么这东西留着也没用了。”夏湘云的作文给撕了下来,装进了瓶子里,扔进了湘水河中。
“不要乱扔白色垃圾!”凌沧大喊,但那个瓶子已经被河水冲走了。
夏湘云拍了拍凌沧的肩膀:“学学我,坚强地活着。”
“夏湘云,你人美,心也美,比我喜欢的那个班花美得多。”说罢,凌沧夸了一句。
夏湘云当时觉得,这凌沧心术不正,再不走恐怕会被调戏,于是就跑了。
话说,那个漂流瓶顺河而下,流进了太平洋。过了大概三四年,也就是夏湘云出道的那天,那个漂流瓶竟然漂到了旧金山的海边。
旧金山唐人街,三合会的总部,倩蓉的父亲被杀了,恒义坐上了老大的位置。
虽然人人都说木天威是被夏湘云的哥哥韩江龙杀的,但倩蓉却怀疑杀死自己的父亲的人就是恒义。
木天威死后,倩蓉一个人很孤单,父亲以前的兄弟们竟然垂涎她的美色,好几次都是差点被那啥了。
他不想再活了,一步步朝海里走去,正当海水瞒过她的脖子时,她看到了夏湘云扔的漂流瓶,她就打开看了看。
“就算再孤独,也要成为一只灰孤狼,总会有爱你的人愿意和你组成狼群,和你一起猎杀明天的幸福。我爸是狱中的犯人,邻居们都歧视我,我非常孤独,但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夏湘云会成为大神,总有一天会有很多人来抱我的大腿。我很爱哭,但我会把我的眼泪凝成冰砖,然后砌成阶梯,坚强地一步步往上爬。我也想过要自杀,但自杀能起什么作用,不过是让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更看不起你而已,我要活着,我要当大神,我要让全世界都来抱我的的大腿……”
那纸上满满的正能量。小云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倩蓉知道夏湘云是谁,正是前不久刚出道就小有名气的人。
“我好像并不比她惨,她都能从一个弱女子变得那么坚强,我呢?我还有什么资格自杀。”
于是倩蓉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虽然她父亲是前任三合会老大,但她并没有干过黑事,但是后来她把那些想非礼她的人的手指剁掉了。
三合会的人都想做掉她,但恒义却假惺惺地阻止了这场战争,毕竟她是木天威的女儿,不能杀。
后来她完好无损地活了下去,她很感谢夏湘云的漂流瓶阻止了她当年的自杀,当然,最感谢的还是夏湘云这个人。
这就是夏湘云和倩蓉当年接下缘分的故事,虽然以前小云并不认识倩蓉,但现在她已经想到了她和倩蓉的缘分。
听倩蓉这么讲,夏湘云呆圆了眼睛:“原来我写个作文也能救你的命啊。”
倩蓉挽住了夏湘云的胳膊:“你呀,虽然文采不好还有点二,但漂流瓶里面的那篇作文写得真心不错,很有正能量。”
“我的救命恩人!”
小云居然被亲了一口,不过想想也还是能接受,毕竟倩蓉是在美国长大的,这是她表达亲密的礼节,再说小薇和她连嘴都亲过,被亲脸也觉得没什么。
倩蓉身上的冰冷貌似全都被小云融化了,而且小云觉得倩蓉很不像一个黑道人士。
“你除了剁掉了那几个对你心怀不轨的人的手指,有没有做过其他犯法的事情。”
倩蓉微微一笑:“没有,我爸身前是老大,作为他的女儿,我三合会高层的身份其实只是个幌子罢了。”
“当然,做的最过火的事情就是绑架了你和梁风临,不过那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要是不干,恒义会……”
倩蓉捂住了嘴巴,怎么会提到梁风临,这样夏湘云会心痛的。
果然,夏湘云木讷地看着水面,那双流过血泪的眼睛又开始泛红。
“不准哭,你会瞎!”
夏湘云虽然如狼般坚强,但这不能说明她泪腺不发达,倩蓉的做法简单而又暴力——打昏她。
夏湘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床上。
“蓉姐,风临和启惠已经拿了结婚证了,现在应该在办婚礼吧。”说着说着,又想哭。
当初是谁那么坚强,让倩蓉也变得坚强来着?木倩蓉直勾勾地望着小云,手持棒子。
“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哭成瞎子,要么我再把你打昏。”
“让我哭瞎吧。”
出于好心,倩蓉又把她打昏了,不然她真的会瞎。不过这也不是办法啊!
倩蓉抚摸着小云那张憔悴的脸:“恒义个这个混蛋。”
恒义刚好打来了电话:“你救到夏湘云了吗。”
“救到了,在鱼摆村。”
恒义挂掉了电话,叫了手下去找她们,他依然等候在酒店大堂里。
为了保住小云的命,风临妥协了,早就将旷怡的股权给了恒义,当他船上西装进酒店的时候,恒义拦住了他。
“梁风临,你的聘礼不错,该我送嫁妆了。”
恒义打了个响指,背后走来三个男人。
“这三个人以后给你当保镖。”
说得好听,根本不是保镖,这三个男人是恒义用来监视梁风临的,而风临要是不顺了他的心,夏湘云又会遭毒手,于是只好答应了。
过了一会儿,风临和启惠的结婚典礼开始了,两个人都没有笑容。
主持人问了两次:“你愿意吗。”
风临才缓缓开口:“我他妈愿意。”
主持人又问启惠两次:“你愿意吗?”
风临撇了启惠两眼,意思很明白:“小云的命就在你的嘴上。”
启惠:“我愿意。”如果梁风临不是真心喜欢她,她是不会说愿意二字的,但现在却必须说。
之后就开始了酒席,启惠来敬酒,梁希静愣是看都没看她一眼,自顾自地喝着。
启惠弱弱地说道:“静姐,对不起。”
梁希静叹了口气:“启惠,风临一直都把你当表妹,我和你的关系也不错,但这不代表我一定会喊你一声弟妹,旷怡没有了,我们梁家又垮了,哎……”
启惠心里面相当委屈,怒视着恒义,这一切都是恒义干的,她只不过是个可怜的工具。
风临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这场婚礼不过是一个红本子加一场仪式而已。”
战败的他,连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没有。
夏湘云和倩蓉那个关于漂流瓶的故事,是在七年前发生的。
那个时候夏聪还在坐牢,唐兰抛下了整个家庭。不过偏偏夏湘云是只打不死的蟑螂,一边兼职一边读书,天天都坚强地活着。
某天夜里,小云正在动笔,一边擦眼泪一边写作文,写了满满八百字。
“就算再孤独,也要成为一只灰孤狼,总会有爱你的人愿意和你组成狼群,和你一起猎杀明天的幸福。我爸是狱中的犯人,邻居们都歧视我,我非常孤独,但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夏湘云会成为大神,总有一天会有很多人来抱我的大腿。我很爱哭,但我会把我的眼泪凝成冰砖,然后砌成阶梯,坚强地一步步往上爬。我也想过要自杀,但自杀能起什么作用,不过是让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更看不起你而已,我要活着,我要当大神,我要让全世界都来抱我的的大腿……”
写完后他把这篇蹬不了大雅之堂的作文放进了书包里,然后睡了一觉,第二天要出去上学,由于她刚兼职没多久,连公交车都不敢坐,只好起来早点,走到学校去。去学校的路上,是要经过一座大桥的。
有一个名叫凌沧的年轻人接了个电话后,立刻就想跳桥,夏湘云正巧走在他旁边。
夏湘云飞快地抓住了凌沧的脚。“不要想不开啊!!!”
“姑娘,你快放开他,否则你也会掉下去。”
这一幕恰好被梁风临看到了,那个时候他别说没爱上小云,俩人就连面都没见过。
风临身边正好是一位高空作业者(负责清洗楼房),身上带着一卷安全绳。
风临二话没说,拿着安全绳走到栏杆前,伸出长长的手,绑住了凌沧的双脚,然后安全绳的另一边系在车上。
夏湘云还没来得及看他的帅脸,他就上车了,风临亲自操作,油门一轰,把凌沧拉飞了,夏湘云也被拖行了十米远。幸好天冷,她穿着羽绒服,要不然那真是血淋淋的场面。
小云站了起来,骂道:“有你这样救人的吗?”
“本人为了当雷锋,可以不择手段。”
说罢,风临打开车门就走了,依然没给小云留一个正面,于是小云也只是和他同班之后才看到了他的面貌。
这件事情过去后,凌沧的家人跑来道谢,
凌沧俊秀的瓜子脸上,挂着着他老母亲三十八码的无影脚大脚印,外带七寸的降龙十八章掌掌印。他是因为心仪已久的班花跟着富二代跑了才会跳桥。
凌妈给小云鞠了一躬:“托您的福,救了我们家阿沧一命,我们特来感谢,收着吧,这是我们村特产的蜂窝煤。”
“可是……我家用的是炉具。”
“哎呀别客气收着吧。”
“真的不用。”
凌沧本是村帅,是为了读书才来城里,他的成绩是很好的,为了班花去跳桥,真心不值得。
可是,凌沧同学还是想跳楼。
夏湘云把他推到了楼房后面的河滩上,拿出了自己的作文。
“为什么你要把我拉到这么空旷的地方读你这蹬不了大雅之堂的作文啊!”
小云:“空旷的地方声音大,嗓门响!”
“可是为什么你要我对着月亮读?”
小云:“月亮代表我的心,代表我拯救一颗脆弱灵魂的决心。”
批评了很久,凌沧终于振作起来了。
“看来你似乎明白了,那么这东西留着也没用了。”夏湘云的作文给撕了下来,装进了瓶子里,扔进了湘水河中。
“不要乱扔白色垃圾!”凌沧大喊,但那个瓶子已经被河水冲走了。
夏湘云拍了拍凌沧的肩膀:“学学我,坚强地活着。”
“夏湘云,你人美,心也美,比我喜欢的那个班花美得多。”说罢,凌沧夸了一句。
夏湘云当时觉得,这凌沧心术不正,再不走恐怕会被调戏,于是就跑了。
话说,那个漂流瓶顺河而下,流进了太平洋。过了大概三四年,也就是夏湘云出道的那天,那个漂流瓶竟然漂到了旧金山的海边。
旧金山唐人街,三合会的总部,倩蓉的父亲被杀了,恒义坐上了老大的位置。
虽然人人都说木天威是被夏湘云的哥哥韩江龙杀的,但倩蓉却怀疑杀死自己的父亲的人就是恒义。
木天威死后,倩蓉一个人很孤单,父亲以前的兄弟们竟然垂涎她的美色,好几次都是差点被那啥了。
他不想再活了,一步步朝海里走去,正当海水瞒过她的脖子时,她看到了夏湘云扔的漂流瓶,她就打开看了看。
“就算再孤独,也要成为一只灰孤狼,总会有爱你的人愿意和你组成狼群,和你一起猎杀明天的幸福。我爸是狱中的犯人,邻居们都歧视我,我非常孤独,但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夏湘云会成为大神,总有一天会有很多人来抱我的大腿。我很爱哭,但我会把我的眼泪凝成冰砖,然后砌成阶梯,坚强地一步步往上爬。我也想过要自杀,但自杀能起什么作用,不过是让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更看不起你而已,我要活着,我要当大神,我要让全世界都来抱我的的大腿……”
那纸上满满的正能量。小云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倩蓉知道夏湘云是谁,正是前不久刚出道就小有名气的人。
“我好像并不比她惨,她都能从一个弱女子变得那么坚强,我呢?我还有什么资格自杀。”
于是倩蓉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虽然她父亲是前任三合会老大,但她并没有干过黑事,但是后来她把那些想非礼她的人的手指剁掉了。
三合会的人都想做掉她,但恒义却假惺惺地阻止了这场战争,毕竟她是木天威的女儿,不能杀。
后来她完好无损地活了下去,她很感谢夏湘云的漂流瓶阻止了她当年的自杀,当然,最感谢的还是夏湘云这个人。
这就是夏湘云和倩蓉当年接下缘分的故事,虽然以前小云并不认识倩蓉,但现在她已经想到了她和倩蓉的缘分。
听倩蓉这么讲,夏湘云呆圆了眼睛:“原来我写个作文也能救你的命啊。”
倩蓉挽住了夏湘云的胳膊:“你呀,虽然文采不好还有点二,但漂流瓶里面的那篇作文写得真心不错,很有正能量。”
“我的救命恩人!”
小云居然被亲了一口,不过想想也还是能接受,毕竟倩蓉是在美国长大的,这是她表达亲密的礼节,再说小薇和她连嘴都亲过,被亲脸也觉得没什么。
倩蓉身上的冰冷貌似全都被小云融化了,而且小云觉得倩蓉很不像一个黑道人士。
“你除了剁掉了那几个对你心怀不轨的人的手指,有没有做过其他犯法的事情。”
倩蓉微微一笑:“没有,我爸身前是老大,作为他的女儿,我三合会高层的身份其实只是个幌子罢了。”
“当然,做的最过火的事情就是绑架了你和梁风临,不过那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要是不干,恒义会……”
倩蓉捂住了嘴巴,怎么会提到梁风临,这样夏湘云会心痛的。
果然,夏湘云木讷地看着水面,那双流过血泪的眼睛又开始泛红。
“不准哭,你会瞎!”
夏湘云虽然如狼般坚强,但这不能说明她泪腺不发达,倩蓉的做法简单而又暴力——打昏她。
夏湘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床上。
“蓉姐,风临和启惠已经拿了结婚证了,现在应该在办婚礼吧。”说着说着,又想哭。
当初是谁那么坚强,让倩蓉也变得坚强来着?木倩蓉直勾勾地望着小云,手持棒子。
“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哭成瞎子,要么我再把你打昏。”
“让我哭瞎吧。”
出于好心,倩蓉又把她打昏了,不然她真的会瞎。不过这也不是办法啊!
倩蓉抚摸着小云那张憔悴的脸:“恒义个这个混蛋。”
恒义刚好打来了电话:“你救到夏湘云了吗。”
“救到了,在鱼摆村。”
恒义挂掉了电话,叫了手下去找她们,他依然等候在酒店大堂里。
为了保住小云的命,风临妥协了,早就将旷怡的股权给了恒义,当他船上西装进酒店的时候,恒义拦住了他。
“梁风临,你的聘礼不错,该我送嫁妆了。”
恒义打了个响指,背后走来三个男人。
“这三个人以后给你当保镖。”
说得好听,根本不是保镖,这三个男人是恒义用来监视梁风临的,而风临要是不顺了他的心,夏湘云又会遭毒手,于是只好答应了。
过了一会儿,风临和启惠的结婚典礼开始了,两个人都没有笑容。
主持人问了两次:“你愿意吗。”
风临才缓缓开口:“我他妈愿意。”
主持人又问启惠两次:“你愿意吗?”
风临撇了启惠两眼,意思很明白:“小云的命就在你的嘴上。”
启惠:“我愿意。”如果梁风临不是真心喜欢她,她是不会说愿意二字的,但现在却必须说。
之后就开始了酒席,启惠来敬酒,梁希静愣是看都没看她一眼,自顾自地喝着。
启惠弱弱地说道:“静姐,对不起。”
梁希静叹了口气:“启惠,风临一直都把你当表妹,我和你的关系也不错,但这不代表我一定会喊你一声弟妹,旷怡没有了,我们梁家又垮了,哎……”
启惠心里面相当委屈,怒视着恒义,这一切都是恒义干的,她只不过是个可怜的工具。
风临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这场婚礼不过是一个红本子加一场仪式而已。”
战败的他,连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