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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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刚才刚这么想,云景的下一句话,就将他那个疑惑彻底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只听云景道:“我答应帮你。”
李建刚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云景:“真的?”
云景转头看向墨菲斯,从对方眼中看到紫瞳倒影着的自己的脸,云景对墨菲斯笑了一下,而后转过头,对李建刚坚定地点了点头。
李建刚兴奋地话都说不出来了,他紧紧握着方向盘许久,才不断道:“谢谢,谢谢……谢谢你们……”
“不用客气。”云景道,“那个……土娃儿的大名叫什么,你记得吗?”
“土娃儿大名?”李建刚想了想道,“土娃儿和我都是建字辈,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李建北,取字与北斗七星的北字,你知道,我们是赶尸人一族,都是夜间行动,北斗七星对于我们而言,有不同的意义,建北这个名字是七爷爷给他取的,说明七爷爷本对他寄予厚望呢。”
云景想到那个早已经离去的人,临走前,李建北也曾懊悔过,当初自己与父亲都以为爷爷是封建迷信,因此没有将爷爷的本事当做一回事,直到自己借尸还魂,才明白了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有这么多人类无法解释的奇闻异事。
“我和李建北是同学。”云景道。
李建刚一愣,顿时恍然:“你来自于宝丰市,建北也去宝丰市读高中了——博阳学校?”
“对,我们都是博阳学校的学生。”
“那……建北是怎么走的,你知道吗?”李建刚连忙问道,“我们知道他的死讯时,他早就连遗体都不剩了,这一切来的太过突然,也扑朔迷离得紧,我们也曾追问他的母亲,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却怎么也不肯说。”
云景闻言,也摇了摇头:“既然他的母亲不肯说,就说明不希望太多人知道。”
李建刚看了云景一眼,明白了云景的意思:“唉,是啊,她是建北的母亲,她都这样决定了,我们当时也没有再追问,只是心中难免还是有疑虑,特别是看到那一群鬼魂,更是难受……”
李建刚感叹着,又忍不住哀伤起来:“土娃儿真是好样的,以前小时候就那么聪慧机灵,长大了,还能认识你们这样不得了的人,也许是他冥冥之中,让我们碰面,指引我来找您帮助我们李家的人吧。”
云景点了点头,却没再多言了。
李建北死于山间的泥石流,但却诡异地借尸还魂,重归人间,为了完成当初与项子卓一起打篮球的梦想与约定,冒着痛苦与风险回到学校,直到项子卓获得比赛名额,这才放心地离去。
作为赶尸人一族,最忌讳诈尸还魂,李建北的情况,恐怕并不适合让他这些族人知道,所以李建北的母亲,才选择了隐瞒吧。
那么云景自然也不会多嘴将这一切说出来,他会提及李建北,只因为当初李建北临去时,将他祖父,也就是李建刚口中的七爷爷生前留下的血符,赠予给了云景。
如果没有再遇到李家人,那血符既然赠给云景了,云景自然继续保存着,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但既然如今遇到李家人有难,事情还与李建北的祖父有关,云景便想着,如果有需要的话,也许可以将血符归还,保护李家这一支的安全。
不过,这些人毕竟不是李建北的血亲,血符一事,对于李家怕是事关重大,为了稳妥起见,云景决定暂时不要拿出来,等确定了李家人的情况后,再做决定。
车子很快远离景区,朝郊外驶去。
这公交车被那五位老祖改造过,不仅常人与监控录像看不见,而且一旦加速起来,远胜于普通的公交车,本是为了不给云景起疑心的时间,尽快将他带去南麓山夺宝,五位老祖才这样费尽心力地改造的,结果现在倒是方便了云景和李建刚,趁着夜深少车,李建刚一路飞速行驶,天还没亮,就回到了偏僻的山村附近。
停下车,李建刚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云景和墨菲斯,道:“李家村在山里,接下来的路车子进不去,必须靠走的……”
“没事,我们走上去吧。”云景道,随后起身,和墨菲斯一起下车。
李建刚也打开驾驶车门,从怀里掏出了个铃铛,一手举着铃铛,另一手摆了个怪异的姿势,口中飞快低喃着腔调奇异的咒语,他的声音与铃铛的声音互相呼应,形成独特的韵律在夜空中回响。
云景听着,顿时理解了为什么寻常人如此惧怕赶尸人。
这也就荒郊野外,只有昆虫野兽,所以才不会吓到人,这要放城市里,大半夜地听到这声音,再探出头一看,一个长长僵硬的队伍从路边走过,怕是胆小的人当场得吓晕了。
云景仔细一看,通过他的精神力,能感应到一阵一阵灵气,从李建刚手中的铃铛上传出,逐渐朝四周扩散,随着铃铛越摇越急,那灵气扩散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紧接着,最开始感应到灵气的尸体,“咔吱咔吱”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噼里啪啦作响,从公交车上僵硬地走下来。
李建刚见尸体全动了,摇铃铛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口中也不再念咒语,而是利用铃铛的声音来操控尸体。
见云景和墨菲斯都专注地看着尸体,似乎觉得有几分新鲜,李建刚想到之前他们之前杀人凶残的样子,此刻又对赶尸这么好奇,心中莫名腾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对云景和墨菲斯道:“普通人十分惧怕赶尸,总觉得恐怖不吉利,但其实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不把这些人想的太过狰狞,当做放牛放羊一样,其实也就不怕了。
“在赶尸之前,我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才能顺利赶尸的,要把朱砂放在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这七处位置,然后每处以一道符箓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这样做是为了留住死者体内的七魄。
“然后,再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嘴巴,鼻子和耳朵中,再以符箓堵住,这样就是留住了死者的三魂。
“三魂七魄留住了,最后,再在死者的脖子上敷满朱砂,再贴一道神符,用布条扎紧,用布面与帽子盖住死者的面容,接下来,只需摇着铃铛,念上咒语,尸体便会应声而起,跟着我们上路。”
云景看着那一堆尸体慢慢走到李建刚身后,一个一个排起队来,看起来整齐有序,忍不住问道:“中国这么大,如果距离远的话,一走就是十几天甚至一个月,正常来说,尸体应当会腐烂的,能保持不烂,是与那朱砂和符箓有关吗?”
“是的。”李建刚一边指挥尸体,一边道,“不过,尸体虽然没烂,但保持在刚死不久的状态,难免要么太僵硬,要么太柔软,灵活度总是不如活着的人。
“于是先人便研究出了许多赶尸的功夫与咒语,最基础的,便是‘站立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要让尸体从平躺的状态,变成站立起来。
“第二便是‘行走功’,也就是让尸体走动起来;还有‘转弯功’、‘下坡功’、‘过桥功’、‘哑狗功’等等。
“一般来说,基础的功夫就是让尸体恍若活人一般自如行走,这些功夫与咒语使用的好了,死人动起来甚至能像活人一样灵活,不看脸,不听声音的话,也许还以为是个活人呢。
“再往深一些,如那哑狗功,就比较深奥了,狗通阴阳,见到尸体如活人般行走,就会乱吠,哑狗功,是让狗见到尸体就不叫,这代表了,赶尸人不仅要操控尸体,还要分心做别的事情,所以从哑狗功开始,就是一个区别赶尸人能力的分水岭。”
李建刚说着,有些黯然地道:“可惜,这些功夫与咒语不好学,七爷爷是最后一个掌握这些本事的人,当初他那样悉心教导我,我也只学了最基础的本领,至多只能让尸体僵直走路,连灵活行走都做不到,后来七爷爷失踪了,那些功夫与咒语,也彻底失传了。”
云景看着这些排队的李家村先人尸体,虽然不至于像活人那么灵活,但也远比普通的僵尸要行动便捷地多,不仅如此,这些尸体保存的非常完好,甚至连眼球都在,不然之前云景上车的时候,也不至于这么多尸体一起盯着了。
李建刚留意到云景的目光,立刻笑着道:“这是我们赶尸一族的先人尸体,所以特别与众不同一些,虽然身体也有些僵硬,但却比普通僵尸要灵活地多,你看他们不仅能上下车,甚至还能坐在座位上,睁眼闭眼,摇头低头,全都能做……这可不是我的功夫了得,是我们先人厉害!
“以后我死了,我也要将自己的尸体贡献给家族,想到以后操控我的是我的后辈,借助我的尸体来保护我的子孙后代,我也会心甘情愿将自己的身体交出去的。”
云景看着李建刚脸上的笑容,第二次感觉到了来自尸体的温暖。
第一次是在李建刚身上,第二次,是在这一群李家的人身上,尸体虽然是冰冷的,但隐藏在内里的感情,却是深沉的。
这么一想,再看那一个个面色青绿的尸体们,似乎也没那么恐怖了。
见尸体们排好队,李建刚停止了摇铃,绕着公交车走了一圈,将车上的灵气阵法全都破坏掉。
阵法消失后,公交车立刻发出了“咔咔咔”铁块挤压碰撞的声音,紧接着,在云景等人的注视下,公交车轮胎一瘪,车身轰然倒塌,四分五裂地碎在地上。
这碎得实在是太快太彻底,看着这一群破铜烂铁,车子像是烂了好几年一样,没人提醒的话,根本看不出几分钟前,它之前是一辆能载客的公交车。
墨菲斯玩味地看着公交车:“你刚说这车是那五个废物老头弄的?”
李建刚和云景那么聊了几句后,特别是当知道云景和李建刚是同学,顿时又想起了云景的年龄与身份,心中对云景的恐惧感略略降低了一些,但对墨菲斯,那可是依然怕得要死。
别说他现在连墨菲斯本体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墨菲斯告诉他,他也只是个普通修炼者,李建刚毕竟已经亲眼见墨菲斯的残忍手段,那吃起人来,毫不含糊,这种恐惧已经根深顶固,估计一辈子都消除不了了。
面对墨菲斯的提问,李建刚紧张地都快结巴了:“对……”
“做的倒是挺有趣,杀人犯案起来,一点痕迹也不露,非常适合当代的环境。看来他们精力都花费到这方面上了,难怪战斗起来那么弱。”墨菲斯道。
李建刚听着墨菲斯的评价,在心中汗颜。
他并不知道墨菲斯是异世界来的,如果从小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对当代社会规则熟悉,很容易就通过漏洞想到各种点子,这些点子只要有能力,瞒过普通人并不是问题,难的是怎么面对同门中人。
相信那五位老祖弄这个公交车,也不过是随手布置,大部分精力定然都放在了修炼一途上,结果如今死后,却从墨菲斯口中得了这么个评价,若是那五位老祖灵魂没被吃掉,听到墨菲斯这话,估计会气的当场变成阴灵了。
同时,通过这短暂的接触,李建刚也发现,云景和墨菲斯,身上有着和普通修炼者完全不同的特质。
虽然奇门道门中的修炼者一致有约,除了风水师相师等职业相关之人,其余修炼者,尽量不要在普通人面前展露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现今社会,是不容许道门太过醒目的。
然而,修炼者毕竟开启了另一条更高于普通人的道路,论个体实力,他们是远胜于凡人的,因此大多时候,修炼者面对凡人时,往往会比面对同门更少几分顾忌,更多了几分不屑与轻蔑,其中以那些门派子弟尤为嚣张。
云景的实力李建刚没亲眼见到,但墨菲斯的实力,绝对远超当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修炼者,这二人关系匪浅,哪怕云景真如传言中是个废物,有墨菲斯这么个靠山,也不愁不能横着走了。
但奇异的是,李建刚在他们二人身上看到与那些门派弟子完全相反的特质。
面对普通人的时候,他们十分低调,反之面对修炼者,当即锋芒毕露。
他们遵守普通人的法则,所以他初见云景的时候,墨菲斯竟然是隐藏于云景身后行走于人间的,但他们却完全视修炼者的法则于无物,哪怕那么多人伏击云景和墨菲斯,是他们的不对,但不论怎样,一旦吃人,他们有理也将会变得没理,偏偏他们一点担心与顾忌都没有,这样的行径,实在是令人觉得新奇与费解。
李建刚心中这样想着,眼见天快亮了,死尸是不能在白天行动的,李建刚连忙抓紧时间,赶着尸朝山里的李家村走去。
清脆的铃声在山间回响,李建刚走在最前头,身后跟着一长串尸体,在队伍的最尾巴,则跟着背着包的墨菲斯和云景。
期间队伍走过山路,踏过小桥,路过石子路,甚至还趟过一大片坟墓,块块墓碑沉闷地伫立在山中,像是在那安静地注视着云景一行人。
“墓碑背后,就是李家的祠堂,平日先人遗体都在那的。”李建刚见天边出现了一抹深蓝色,连忙加快了脚步,“太阳一出来,尸体就不能动了,我们快点。”
说着,铃铛声急促起来,尸体们虽然加快了脚步,但李建刚也满头是汗,显然赶的很吃力。
云景见那深蓝色已经逐渐转成了鱼肚白,连忙催动体内灵力,想要给李建刚输一点,让他支撑得久一些。
就在这时,墨菲斯一把抓过云景的手,道:“不行。”
“嗯?”云景疑惑地看着墨菲斯。
墨菲斯眯着眼睛看云景:“以前是兽型拦不了你就算了,以后这种事我来,你给别人的灵气,只准进入我的身体里。”
说完,墨菲斯走上前,一把接过李建刚手上的铃铛,五指扣着铃铛,墨菲斯轻轻地摇了一下。
“叮铃铃……”正走着的尸体们浑身一震。
李建刚见状,再看看天色,又着急又小心翼翼地开口:“这个,要配合咒语的,和普通的修炼不一样——”
他话音未落,突然,尸体们毫无预兆地齐齐朝前狂奔起来,那身子,那步伐,犹如运动健儿一般,在山间飞速奔跑着,原本李建刚控制,还需要十来分钟的路途,由墨菲斯控制后,不到两分钟,全都被尸体们跑完了。
目瞪口呆的李建刚:“=口=”
见尸体们全回祠堂去了,墨菲斯将铃铛还给了李建刚,然后慢慢走回到云景的身边,时不时看云景两眼。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脸上也什么表情都没有,但云景就是感觉到,墨菲斯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快来夸奖我”的气息。
好吧……云景自问就算自己出手,也是绝对做不到墨菲斯这种程度的。
不愧是顶级神兽,人比兽,气死人呐。
云景在心中失笑着,又感觉到墨菲斯看了他一眼。
然而最终,云景还是决定无视墨菲斯的小眼神,对李建刚道:“前面就是李家村了吗?”
李建刚勉强从墨菲斯的神通中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就在那。”
“那我们走吧。”云景道,迈开脚步率先朝李家村走去。
呆怔的李建刚迷糊地看着云景的背影,忽然,他浑身一冷,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一样,李建刚连忙回头,果然看到墨菲斯的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李建刚想都不想,第一时间道:“好厉害,真厉害,太厉害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尸体这么灵活过,那跑的比我还快!我发誓!!”
墨菲斯走到李建刚面前,上下看了他一眼:“你们这个世界……对交/配有什么讲究吗?”
李建刚:“啊?”
墨菲斯认真地纠结起来:“一定要在自己的窝里,还是要在一个豪华舒适的窝里,还是气氛与感情到了,哪里都可以?”
整个天鸿大陆,梦魔只有一只,就像凤凰一样,死后涅槃重生,从幼年起重新生长,然后上一代的记忆渐渐苏醒,成年登顶后,再衰老而死,等待下一次的新生。
他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最为孤独的。
没有同类,没有伴侣,也吞噬灵魂而活,因此也缺少朋友。
没有生命可以比他活得更久,当一代又一代的梦魔记忆传承下来后,除了如何变强之外,最清晰的情感,便是那无边的孤独。
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喜欢云景之后,二话不说就和云景捆绑在一起,对于墨菲斯漫长的生命而言,云景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了。
世界那么大,人类有那么多,但云景却只有一个。
对墨菲斯而言,云景比他更为珍贵。
他很珍惜这份喜欢,小心翼翼地捧着,守在云景的身边,看他慢慢从弱者成长为强者,看着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从最初的茫然,到现在逐渐融入。
然后,他发现自己对云景又多了一份全新的喜欢,这份喜欢又炽热又浓烈,他想要和云景结合,想让他们两像人类的情侣一样,亲密地腻在一起。
同时,为了表示对云景的尊重,墨菲斯不得不考量了一下第一次交/配的地点,不论是梦魔还是麒麟,都是兽类,兽类嘛,向来认为交/配是最自然而然的本能,自然是什么时候想要,就直接上了。
但人类则讲究了许多,而且好像不同人,想法也不同似的,这让墨菲斯有些为难起来,因为在感情这一方面,云景向来比他还内敛,墨菲斯有些拿不准云景喜欢哪一种。
这么想着,墨菲斯见李建刚还一脸呆滞,顿时有些不满:“你不知道吗?”
李建刚感应到墨菲斯的情绪,浑身打了个激灵,连忙摆手:“这个这个,这个……要……要根据综合情况考虑的……”
“嗯?”墨菲斯扬眉看他。
李建刚头上的冷汗都快掉下来了:“如果……如果两个人情投意合的话,根据我们村的习俗……就成婚,拜堂,在喜房里……”
见墨菲斯皱着眉头,不是很理解的样子,李建刚心脏都快被吓爆了,危急关头,李建刚灵光一闪,小心道:“那……如果你们今晚在我们村留宿的话,我给你们准备一间喜房?”
墨菲斯眼睛一亮:“我见过的人类里头,论起聪明排行,你绝对名列前茅。”
说着,墨菲斯轻轻拍了拍李建刚的肩膀:“以后谁敢说你笨,我帮你吃了他!”
李建刚一听,脑海立刻呈现墨菲斯吃人的画面,吓得腿都软了:“谢、谢谢你啊……”
“不客气。”墨菲斯摆了摆手,心情愉快地追上了云景的步伐。
李建刚才刚这么想,云景的下一句话,就将他那个疑惑彻底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只听云景道:“我答应帮你。”
李建刚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云景:“真的?”
云景转头看向墨菲斯,从对方眼中看到紫瞳倒影着的自己的脸,云景对墨菲斯笑了一下,而后转过头,对李建刚坚定地点了点头。
李建刚兴奋地话都说不出来了,他紧紧握着方向盘许久,才不断道:“谢谢,谢谢……谢谢你们……”
“不用客气。”云景道,“那个……土娃儿的大名叫什么,你记得吗?”
“土娃儿大名?”李建刚想了想道,“土娃儿和我都是建字辈,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李建北,取字与北斗七星的北字,你知道,我们是赶尸人一族,都是夜间行动,北斗七星对于我们而言,有不同的意义,建北这个名字是七爷爷给他取的,说明七爷爷本对他寄予厚望呢。”
云景想到那个早已经离去的人,临走前,李建北也曾懊悔过,当初自己与父亲都以为爷爷是封建迷信,因此没有将爷爷的本事当做一回事,直到自己借尸还魂,才明白了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有这么多人类无法解释的奇闻异事。
“我和李建北是同学。”云景道。
李建刚一愣,顿时恍然:“你来自于宝丰市,建北也去宝丰市读高中了——博阳学校?”
“对,我们都是博阳学校的学生。”
“那……建北是怎么走的,你知道吗?”李建刚连忙问道,“我们知道他的死讯时,他早就连遗体都不剩了,这一切来的太过突然,也扑朔迷离得紧,我们也曾追问他的母亲,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却怎么也不肯说。”
云景闻言,也摇了摇头:“既然他的母亲不肯说,就说明不希望太多人知道。”
李建刚看了云景一眼,明白了云景的意思:“唉,是啊,她是建北的母亲,她都这样决定了,我们当时也没有再追问,只是心中难免还是有疑虑,特别是看到那一群鬼魂,更是难受……”
李建刚感叹着,又忍不住哀伤起来:“土娃儿真是好样的,以前小时候就那么聪慧机灵,长大了,还能认识你们这样不得了的人,也许是他冥冥之中,让我们碰面,指引我来找您帮助我们李家的人吧。”
云景点了点头,却没再多言了。
李建北死于山间的泥石流,但却诡异地借尸还魂,重归人间,为了完成当初与项子卓一起打篮球的梦想与约定,冒着痛苦与风险回到学校,直到项子卓获得比赛名额,这才放心地离去。
作为赶尸人一族,最忌讳诈尸还魂,李建北的情况,恐怕并不适合让他这些族人知道,所以李建北的母亲,才选择了隐瞒吧。
那么云景自然也不会多嘴将这一切说出来,他会提及李建北,只因为当初李建北临去时,将他祖父,也就是李建刚口中的七爷爷生前留下的血符,赠予给了云景。
如果没有再遇到李家人,那血符既然赠给云景了,云景自然继续保存着,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但既然如今遇到李家人有难,事情还与李建北的祖父有关,云景便想着,如果有需要的话,也许可以将血符归还,保护李家这一支的安全。
不过,这些人毕竟不是李建北的血亲,血符一事,对于李家怕是事关重大,为了稳妥起见,云景决定暂时不要拿出来,等确定了李家人的情况后,再做决定。
车子很快远离景区,朝郊外驶去。
这公交车被那五位老祖改造过,不仅常人与监控录像看不见,而且一旦加速起来,远胜于普通的公交车,本是为了不给云景起疑心的时间,尽快将他带去南麓山夺宝,五位老祖才这样费尽心力地改造的,结果现在倒是方便了云景和李建刚,趁着夜深少车,李建刚一路飞速行驶,天还没亮,就回到了偏僻的山村附近。
停下车,李建刚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云景和墨菲斯,道:“李家村在山里,接下来的路车子进不去,必须靠走的……”
“没事,我们走上去吧。”云景道,随后起身,和墨菲斯一起下车。
李建刚也打开驾驶车门,从怀里掏出了个铃铛,一手举着铃铛,另一手摆了个怪异的姿势,口中飞快低喃着腔调奇异的咒语,他的声音与铃铛的声音互相呼应,形成独特的韵律在夜空中回响。
云景听着,顿时理解了为什么寻常人如此惧怕赶尸人。
这也就荒郊野外,只有昆虫野兽,所以才不会吓到人,这要放城市里,大半夜地听到这声音,再探出头一看,一个长长僵硬的队伍从路边走过,怕是胆小的人当场得吓晕了。
云景仔细一看,通过他的精神力,能感应到一阵一阵灵气,从李建刚手中的铃铛上传出,逐渐朝四周扩散,随着铃铛越摇越急,那灵气扩散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紧接着,最开始感应到灵气的尸体,“咔吱咔吱”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噼里啪啦作响,从公交车上僵硬地走下来。
李建刚见尸体全动了,摇铃铛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口中也不再念咒语,而是利用铃铛的声音来操控尸体。
见云景和墨菲斯都专注地看着尸体,似乎觉得有几分新鲜,李建刚想到之前他们之前杀人凶残的样子,此刻又对赶尸这么好奇,心中莫名腾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对云景和墨菲斯道:“普通人十分惧怕赶尸,总觉得恐怖不吉利,但其实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不把这些人想的太过狰狞,当做放牛放羊一样,其实也就不怕了。
“在赶尸之前,我们也需要做许多工作,才能顺利赶尸的,要把朱砂放在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这七处位置,然后每处以一道符箓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这样做是为了留住死者体内的七魄。
“然后,再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嘴巴,鼻子和耳朵中,再以符箓堵住,这样就是留住了死者的三魂。
“三魂七魄留住了,最后,再在死者的脖子上敷满朱砂,再贴一道神符,用布条扎紧,用布面与帽子盖住死者的面容,接下来,只需摇着铃铛,念上咒语,尸体便会应声而起,跟着我们上路。”
云景看着那一堆尸体慢慢走到李建刚身后,一个一个排起队来,看起来整齐有序,忍不住问道:“中国这么大,如果距离远的话,一走就是十几天甚至一个月,正常来说,尸体应当会腐烂的,能保持不烂,是与那朱砂和符箓有关吗?”
“是的。”李建刚一边指挥尸体,一边道,“不过,尸体虽然没烂,但保持在刚死不久的状态,难免要么太僵硬,要么太柔软,灵活度总是不如活着的人。
“于是先人便研究出了许多赶尸的功夫与咒语,最基础的,便是‘站立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要让尸体从平躺的状态,变成站立起来。
“第二便是‘行走功’,也就是让尸体走动起来;还有‘转弯功’、‘下坡功’、‘过桥功’、‘哑狗功’等等。
“一般来说,基础的功夫就是让尸体恍若活人一般自如行走,这些功夫与咒语使用的好了,死人动起来甚至能像活人一样灵活,不看脸,不听声音的话,也许还以为是个活人呢。
“再往深一些,如那哑狗功,就比较深奥了,狗通阴阳,见到尸体如活人般行走,就会乱吠,哑狗功,是让狗见到尸体就不叫,这代表了,赶尸人不仅要操控尸体,还要分心做别的事情,所以从哑狗功开始,就是一个区别赶尸人能力的分水岭。”
李建刚说着,有些黯然地道:“可惜,这些功夫与咒语不好学,七爷爷是最后一个掌握这些本事的人,当初他那样悉心教导我,我也只学了最基础的本领,至多只能让尸体僵直走路,连灵活行走都做不到,后来七爷爷失踪了,那些功夫与咒语,也彻底失传了。”
云景看着这些排队的李家村先人尸体,虽然不至于像活人那么灵活,但也远比普通的僵尸要行动便捷地多,不仅如此,这些尸体保存的非常完好,甚至连眼球都在,不然之前云景上车的时候,也不至于这么多尸体一起盯着了。
李建刚留意到云景的目光,立刻笑着道:“这是我们赶尸一族的先人尸体,所以特别与众不同一些,虽然身体也有些僵硬,但却比普通僵尸要灵活地多,你看他们不仅能上下车,甚至还能坐在座位上,睁眼闭眼,摇头低头,全都能做……这可不是我的功夫了得,是我们先人厉害!
“以后我死了,我也要将自己的尸体贡献给家族,想到以后操控我的是我的后辈,借助我的尸体来保护我的子孙后代,我也会心甘情愿将自己的身体交出去的。”
云景看着李建刚脸上的笑容,第二次感觉到了来自尸体的温暖。
第一次是在李建刚身上,第二次,是在这一群李家的人身上,尸体虽然是冰冷的,但隐藏在内里的感情,却是深沉的。
这么一想,再看那一个个面色青绿的尸体们,似乎也没那么恐怖了。
见尸体们排好队,李建刚停止了摇铃,绕着公交车走了一圈,将车上的灵气阵法全都破坏掉。
阵法消失后,公交车立刻发出了“咔咔咔”铁块挤压碰撞的声音,紧接着,在云景等人的注视下,公交车轮胎一瘪,车身轰然倒塌,四分五裂地碎在地上。
这碎得实在是太快太彻底,看着这一群破铜烂铁,车子像是烂了好几年一样,没人提醒的话,根本看不出几分钟前,它之前是一辆能载客的公交车。
墨菲斯玩味地看着公交车:“你刚说这车是那五个废物老头弄的?”
李建刚和云景那么聊了几句后,特别是当知道云景和李建刚是同学,顿时又想起了云景的年龄与身份,心中对云景的恐惧感略略降低了一些,但对墨菲斯,那可是依然怕得要死。
别说他现在连墨菲斯本体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墨菲斯告诉他,他也只是个普通修炼者,李建刚毕竟已经亲眼见墨菲斯的残忍手段,那吃起人来,毫不含糊,这种恐惧已经根深顶固,估计一辈子都消除不了了。
面对墨菲斯的提问,李建刚紧张地都快结巴了:“对……”
“做的倒是挺有趣,杀人犯案起来,一点痕迹也不露,非常适合当代的环境。看来他们精力都花费到这方面上了,难怪战斗起来那么弱。”墨菲斯道。
李建刚听着墨菲斯的评价,在心中汗颜。
他并不知道墨菲斯是异世界来的,如果从小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对当代社会规则熟悉,很容易就通过漏洞想到各种点子,这些点子只要有能力,瞒过普通人并不是问题,难的是怎么面对同门中人。
相信那五位老祖弄这个公交车,也不过是随手布置,大部分精力定然都放在了修炼一途上,结果如今死后,却从墨菲斯口中得了这么个评价,若是那五位老祖灵魂没被吃掉,听到墨菲斯这话,估计会气的当场变成阴灵了。
同时,通过这短暂的接触,李建刚也发现,云景和墨菲斯,身上有着和普通修炼者完全不同的特质。
虽然奇门道门中的修炼者一致有约,除了风水师相师等职业相关之人,其余修炼者,尽量不要在普通人面前展露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现今社会,是不容许道门太过醒目的。
然而,修炼者毕竟开启了另一条更高于普通人的道路,论个体实力,他们是远胜于凡人的,因此大多时候,修炼者面对凡人时,往往会比面对同门更少几分顾忌,更多了几分不屑与轻蔑,其中以那些门派子弟尤为嚣张。
云景的实力李建刚没亲眼见到,但墨菲斯的实力,绝对远超当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修炼者,这二人关系匪浅,哪怕云景真如传言中是个废物,有墨菲斯这么个靠山,也不愁不能横着走了。
但奇异的是,李建刚在他们二人身上看到与那些门派弟子完全相反的特质。
面对普通人的时候,他们十分低调,反之面对修炼者,当即锋芒毕露。
他们遵守普通人的法则,所以他初见云景的时候,墨菲斯竟然是隐藏于云景身后行走于人间的,但他们却完全视修炼者的法则于无物,哪怕那么多人伏击云景和墨菲斯,是他们的不对,但不论怎样,一旦吃人,他们有理也将会变得没理,偏偏他们一点担心与顾忌都没有,这样的行径,实在是令人觉得新奇与费解。
李建刚心中这样想着,眼见天快亮了,死尸是不能在白天行动的,李建刚连忙抓紧时间,赶着尸朝山里的李家村走去。
清脆的铃声在山间回响,李建刚走在最前头,身后跟着一长串尸体,在队伍的最尾巴,则跟着背着包的墨菲斯和云景。
期间队伍走过山路,踏过小桥,路过石子路,甚至还趟过一大片坟墓,块块墓碑沉闷地伫立在山中,像是在那安静地注视着云景一行人。
“墓碑背后,就是李家的祠堂,平日先人遗体都在那的。”李建刚见天边出现了一抹深蓝色,连忙加快了脚步,“太阳一出来,尸体就不能动了,我们快点。”
说着,铃铛声急促起来,尸体们虽然加快了脚步,但李建刚也满头是汗,显然赶的很吃力。
云景见那深蓝色已经逐渐转成了鱼肚白,连忙催动体内灵力,想要给李建刚输一点,让他支撑得久一些。
就在这时,墨菲斯一把抓过云景的手,道:“不行。”
“嗯?”云景疑惑地看着墨菲斯。
墨菲斯眯着眼睛看云景:“以前是兽型拦不了你就算了,以后这种事我来,你给别人的灵气,只准进入我的身体里。”
说完,墨菲斯走上前,一把接过李建刚手上的铃铛,五指扣着铃铛,墨菲斯轻轻地摇了一下。
“叮铃铃……”正走着的尸体们浑身一震。
李建刚见状,再看看天色,又着急又小心翼翼地开口:“这个,要配合咒语的,和普通的修炼不一样——”
他话音未落,突然,尸体们毫无预兆地齐齐朝前狂奔起来,那身子,那步伐,犹如运动健儿一般,在山间飞速奔跑着,原本李建刚控制,还需要十来分钟的路途,由墨菲斯控制后,不到两分钟,全都被尸体们跑完了。
目瞪口呆的李建刚:“=口=”
见尸体们全回祠堂去了,墨菲斯将铃铛还给了李建刚,然后慢慢走回到云景的身边,时不时看云景两眼。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脸上也什么表情都没有,但云景就是感觉到,墨菲斯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快来夸奖我”的气息。
好吧……云景自问就算自己出手,也是绝对做不到墨菲斯这种程度的。
不愧是顶级神兽,人比兽,气死人呐。
云景在心中失笑着,又感觉到墨菲斯看了他一眼。
然而最终,云景还是决定无视墨菲斯的小眼神,对李建刚道:“前面就是李家村了吗?”
李建刚勉强从墨菲斯的神通中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就在那。”
“那我们走吧。”云景道,迈开脚步率先朝李家村走去。
呆怔的李建刚迷糊地看着云景的背影,忽然,他浑身一冷,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一样,李建刚连忙回头,果然看到墨菲斯的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李建刚想都不想,第一时间道:“好厉害,真厉害,太厉害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尸体这么灵活过,那跑的比我还快!我发誓!!”
墨菲斯走到李建刚面前,上下看了他一眼:“你们这个世界……对交/配有什么讲究吗?”
李建刚:“啊?”
墨菲斯认真地纠结起来:“一定要在自己的窝里,还是要在一个豪华舒适的窝里,还是气氛与感情到了,哪里都可以?”
整个天鸿大陆,梦魔只有一只,就像凤凰一样,死后涅槃重生,从幼年起重新生长,然后上一代的记忆渐渐苏醒,成年登顶后,再衰老而死,等待下一次的新生。
他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最为孤独的。
没有同类,没有伴侣,也吞噬灵魂而活,因此也缺少朋友。
没有生命可以比他活得更久,当一代又一代的梦魔记忆传承下来后,除了如何变强之外,最清晰的情感,便是那无边的孤独。
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喜欢云景之后,二话不说就和云景捆绑在一起,对于墨菲斯漫长的生命而言,云景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了。
世界那么大,人类有那么多,但云景却只有一个。
对墨菲斯而言,云景比他更为珍贵。
他很珍惜这份喜欢,小心翼翼地捧着,守在云景的身边,看他慢慢从弱者成长为强者,看着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从最初的茫然,到现在逐渐融入。
然后,他发现自己对云景又多了一份全新的喜欢,这份喜欢又炽热又浓烈,他想要和云景结合,想让他们两像人类的情侣一样,亲密地腻在一起。
同时,为了表示对云景的尊重,墨菲斯不得不考量了一下第一次交/配的地点,不论是梦魔还是麒麟,都是兽类,兽类嘛,向来认为交/配是最自然而然的本能,自然是什么时候想要,就直接上了。
但人类则讲究了许多,而且好像不同人,想法也不同似的,这让墨菲斯有些为难起来,因为在感情这一方面,云景向来比他还内敛,墨菲斯有些拿不准云景喜欢哪一种。
这么想着,墨菲斯见李建刚还一脸呆滞,顿时有些不满:“你不知道吗?”
李建刚感应到墨菲斯的情绪,浑身打了个激灵,连忙摆手:“这个这个,这个……要……要根据综合情况考虑的……”
“嗯?”墨菲斯扬眉看他。
李建刚头上的冷汗都快掉下来了:“如果……如果两个人情投意合的话,根据我们村的习俗……就成婚,拜堂,在喜房里……”
见墨菲斯皱着眉头,不是很理解的样子,李建刚心脏都快被吓爆了,危急关头,李建刚灵光一闪,小心道:“那……如果你们今晚在我们村留宿的话,我给你们准备一间喜房?”
墨菲斯眼睛一亮:“我见过的人类里头,论起聪明排行,你绝对名列前茅。”
说着,墨菲斯轻轻拍了拍李建刚的肩膀:“以后谁敢说你笨,我帮你吃了他!”
李建刚一听,脑海立刻呈现墨菲斯吃人的画面,吓得腿都软了:“谢、谢谢你啊……”
“不客气。”墨菲斯摆了摆手,心情愉快地追上了云景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