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2章 1234.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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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咲夜!立刻给我联系过去所有采访过我的媒体!我要改广告词!不对,是自从那个丫头来了之后我才开始觉得这个广告词太过累赘的,果然还是那丫头的错!不对啊!我给那个女仆放假了呀!喂,小咪!
去,给我去把那些媒体全部咬死!然后你也可以跳河自尽了!”
“汪~~!”
小咪很起劲,这条大笨狗好像已经玩上瘾了。
法者鸩让自己的呼吸稍稍顺畅一点。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后,再次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说道——
“先让我们从基本盘开始吧!你叫什么名字?”
女学生点点头,手指开始玩弄起自己的两条马尾辫,回答道:“我叫珊瑚,叶珊瑚。”
法者鸩指着那个躲在叶珊瑚背后的小女孩:“她呢?”
叶珊瑚:“我女儿,遗珠。嗯……和我一样,姓叶,叶遗珠。”
法者鸩略微皱起眉头,说道:“亲生的?”
叶珊瑚点头:“是的,亲生的。我的亲生女儿。”
法者鸩:“你今年几岁?她几岁?”
叶珊瑚:“我……马上就十七了。我女儿两岁。”
先是了解基本状况,法者鸩也没有立刻切入问题,继续说道:“你这碗粥做的不错。”
叶珊瑚笑了笑,脸上的表情有些自豪:“谢谢~~我和游戏里面的大伙儿说了几句,大家说您可能饿了,所以我就擅自动用冰箱做了点东西……希望法叔叔您吃的开心。”
看看旁边那个空荡荡的碗,法者鸩舔舔嘴唇。好吧,心中这股怒火一下子消掉一半的感觉还真是让人生气。咦?好生气,怎么没有任何反应呢?
“好吧!姓叶的小丫头,你有难题是吧?嗯,我觉得你现在的难题好像还不少。不过话要说清楚,我可不是什么好好先生。”
法者鸩双手抱胸,显露出一副恶人的模样,狠狠道:“我会让你知道大人世界的残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可是万万不能的!”
叶珊瑚脸上的笑容,现在立刻隐去了不少。就算现在还在笑着,但是她的笑容也显得有些僵硬。
“那……法叔叔,我……我……我真的很想拜托您!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人可以拜托……我现在只知道您这里!求求您……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法叔叔!”
如果可以被人轻易地求两下就满足对方,那么法者鸩也不会别称之为法毒了。
但,他没有反应,可不代表旁边的小咪没反应。这条大笨狗看到叶珊瑚一脸焦急的模样,站起来走上前,在她的身旁转了两圈,让她摸摸自己的脑袋,轻轻松松地让她平静了下来。
法者鸩看着这条大笨狗回到自己身旁坐下,斜着眼哼了一声:“你以前是一条心理治疗犬吗?”
“汪汪~~~!”
“唉,问了也是白问。算了,叶珊瑚小姐,你就说说看吧。反正广告打出去了也收不回来。不过这一次,这一次!我一定会记得让咲夜把我的广告词给改了!一定!”
叶珊瑚抱着自己的女儿,尴尬地笑了笑。
“嗯……法叔叔,其实……其实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和您说才好。”
这位太早就当母亲的女孩伸手,轻轻抚摸着怀中的女儿,动作是如此的安详,又是那么的小心翼翼,似乎生怕弄疼她一般。
“要不……要不这样,法叔叔,我给您看一个东西,好不好?这是我求着我阿姨叔叔帮我印下来的,给您。”
说着,叶珊瑚走到门口取出一个书包回来,打开,将里面的一份文件递给法者鸩。
法者鸩接过,粗略扫了一眼之后,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这是一份判决书。
而且,还是刑事案件的终审判决书。
案件发生在近三年前,一名大约十七岁的男性与一名刚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发生了性关系,并且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
但是关于此次案件的性质嫌疑人和检察机关之间却有着非常大的分歧。检察官方面认为男方和女方之间相互认识,但并没有到非常熟络的地步,就是街坊邻居一般平时有互相见过几次面,聊过几次天的半生不熟的关系。所以检控机关强烈认为这是一起强奸行为,犯罪嫌疑人
通过恐吓等手段从精神上囚禁被害人,导致被害人不敢声张,一直到发生妊娠反应之后,才被其叔叔阿姨送入医院,这才明白强奸行为的发生。
可在被害人这边却是另外一番说辞,表示他和女方完全是两情相悦,两小无猜,双方是完全自发自愿发生性行为的。
看遍整本判决书,检控方对于强奸的认定证据其实并不算很准确,唯一要说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女孩的态度。因此最后,法院还是认定了这是一起强奸案。
不过,案件的判决结果倒有些让人玩味。
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而对于做出这个判决的原因,则是犯罪嫌疑人也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外加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法院在酌情考虑之下做出这种决定。
合上判决书,法者鸩看着面前这个女孩,说道:“那么,叶小姐。我要确认一下。你就是这个被强奸的女孩,而这个孩子,就是当时那个男人犯罪的产物,对不对?”
一提到那个男人,叶珊瑚眼中的恭敬立刻转化成仇恨与愤怒。虽然她没有立刻发作出来,但法者鸩还是能够看到她紧闭的嘴唇里面在咬牙。
“法叔叔,我想知道,那个人……他现在真的可以出狱吗?才那么短的时间……下达判决到现在,才不过……两年的时间,他……那个人渣,就能够出来了吗?”法者鸩看了看判决书拟定的时间,点头道:“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话,在执行完一半刑期以上时就可以申请假释。然后在下达判决前已经蹲了一年,之后再蹲个一年半的话就可以申请了。所以,判处五年牢,实际上只坐两年半的牢就出狱很正常。(作者注:并非全部案件均可使用此规则)”
“咲夜!立刻给我联系过去所有采访过我的媒体!我要改广告词!不对,是自从那个丫头来了之后我才开始觉得这个广告词太过累赘的,果然还是那丫头的错!不对啊!我给那个女仆放假了呀!喂,小咪!
去,给我去把那些媒体全部咬死!然后你也可以跳河自尽了!”
“汪~~!”
小咪很起劲,这条大笨狗好像已经玩上瘾了。
法者鸩让自己的呼吸稍稍顺畅一点。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后,再次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说道——
“先让我们从基本盘开始吧!你叫什么名字?”
女学生点点头,手指开始玩弄起自己的两条马尾辫,回答道:“我叫珊瑚,叶珊瑚。”
法者鸩指着那个躲在叶珊瑚背后的小女孩:“她呢?”
叶珊瑚:“我女儿,遗珠。嗯……和我一样,姓叶,叶遗珠。”
法者鸩略微皱起眉头,说道:“亲生的?”
叶珊瑚点头:“是的,亲生的。我的亲生女儿。”
法者鸩:“你今年几岁?她几岁?”
叶珊瑚:“我……马上就十七了。我女儿两岁。”
先是了解基本状况,法者鸩也没有立刻切入问题,继续说道:“你这碗粥做的不错。”
叶珊瑚笑了笑,脸上的表情有些自豪:“谢谢~~我和游戏里面的大伙儿说了几句,大家说您可能饿了,所以我就擅自动用冰箱做了点东西……希望法叔叔您吃的开心。”
看看旁边那个空荡荡的碗,法者鸩舔舔嘴唇。好吧,心中这股怒火一下子消掉一半的感觉还真是让人生气。咦?好生气,怎么没有任何反应呢?
“好吧!姓叶的小丫头,你有难题是吧?嗯,我觉得你现在的难题好像还不少。不过话要说清楚,我可不是什么好好先生。”
法者鸩双手抱胸,显露出一副恶人的模样,狠狠道:“我会让你知道大人世界的残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可是万万不能的!”
叶珊瑚脸上的笑容,现在立刻隐去了不少。就算现在还在笑着,但是她的笑容也显得有些僵硬。
“那……法叔叔,我……我……我真的很想拜托您!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人可以拜托……我现在只知道您这里!求求您……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法叔叔!”
如果可以被人轻易地求两下就满足对方,那么法者鸩也不会别称之为法毒了。
但,他没有反应,可不代表旁边的小咪没反应。这条大笨狗看到叶珊瑚一脸焦急的模样,站起来走上前,在她的身旁转了两圈,让她摸摸自己的脑袋,轻轻松松地让她平静了下来。
法者鸩看着这条大笨狗回到自己身旁坐下,斜着眼哼了一声:“你以前是一条心理治疗犬吗?”
“汪汪~~~!”
“唉,问了也是白问。算了,叶珊瑚小姐,你就说说看吧。反正广告打出去了也收不回来。不过这一次,这一次!我一定会记得让咲夜把我的广告词给改了!一定!”
叶珊瑚抱着自己的女儿,尴尬地笑了笑。
“嗯……法叔叔,其实……其实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和您说才好。”
这位太早就当母亲的女孩伸手,轻轻抚摸着怀中的女儿,动作是如此的安详,又是那么的小心翼翼,似乎生怕弄疼她一般。
“要不……要不这样,法叔叔,我给您看一个东西,好不好?这是我求着我阿姨叔叔帮我印下来的,给您。”
说着,叶珊瑚走到门口取出一个书包回来,打开,将里面的一份文件递给法者鸩。
法者鸩接过,粗略扫了一眼之后,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这是一份判决书。
而且,还是刑事案件的终审判决书。
案件发生在近三年前,一名大约十七岁的男性与一名刚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发生了性关系,并且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
但是关于此次案件的性质嫌疑人和检察机关之间却有着非常大的分歧。检察官方面认为男方和女方之间相互认识,但并没有到非常熟络的地步,就是街坊邻居一般平时有互相见过几次面,聊过几次天的半生不熟的关系。所以检控机关强烈认为这是一起强奸行为,犯罪嫌疑人
通过恐吓等手段从精神上囚禁被害人,导致被害人不敢声张,一直到发生妊娠反应之后,才被其叔叔阿姨送入医院,这才明白强奸行为的发生。
可在被害人这边却是另外一番说辞,表示他和女方完全是两情相悦,两小无猜,双方是完全自发自愿发生性行为的。
看遍整本判决书,检控方对于强奸的认定证据其实并不算很准确,唯一要说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女孩的态度。因此最后,法院还是认定了这是一起强奸案。
不过,案件的判决结果倒有些让人玩味。
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而对于做出这个判决的原因,则是犯罪嫌疑人也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外加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法院在酌情考虑之下做出这种决定。
合上判决书,法者鸩看着面前这个女孩,说道:“那么,叶小姐。我要确认一下。你就是这个被强奸的女孩,而这个孩子,就是当时那个男人犯罪的产物,对不对?”
一提到那个男人,叶珊瑚眼中的恭敬立刻转化成仇恨与愤怒。虽然她没有立刻发作出来,但法者鸩还是能够看到她紧闭的嘴唇里面在咬牙。
“法叔叔,我想知道,那个人……他现在真的可以出狱吗?才那么短的时间……下达判决到现在,才不过……两年的时间,他……那个人渣,就能够出来了吗?”法者鸩看了看判决书拟定的时间,点头道:“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话,在执行完一半刑期以上时就可以申请假释。然后在下达判决前已经蹲了一年,之后再蹲个一年半的话就可以申请了。所以,判处五年牢,实际上只坐两年半的牢就出狱很正常。(作者注:并非全部案件均可使用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