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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血族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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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书友“落日丶余辉”的打赏,鬼谷鞠躬叩谢

    “这里已经供了文殊菩萨了,那还供得了月老,还是你自己拿回去供着吧,每天早晚一炷香,保管你桃运高照!”陈大胜直接道,神像都已经拿去修补了,这小子要是不要,自己不是白忙活一场么,而且定金都交了。

    “那行吧,什么时候好了,我再来拿!”刘浩依旧是浑不在意。

    ——

    “父亲大人,华夏传来消息,有一位血族成员死亡,我想,应该是卢卡斯!”血『色』的弯月照耀着血族古堡,古堡内,艾伦恭敬的单膝跪在奥斯汀的面前。

    奥斯汀坐在高高的宝座之上,单手撑着额头,正在小憩,听到艾伦的话,猛然睁开了眼睛,“什么?卢卡斯死了?”

    艾伦点了点头,“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据说是遇上了非洲象人族的高手,那名血族成员被分尸而死,现在还不能确认是否是卢卡斯,但是我们已经联系不上他了。”

    “我不是让他去抓那个年青人么?怎么和非洲象人族扯上边了?”奥斯汀握了握拳,艾伦这么说,那已经足以说明卢卡斯凶多吉少了,毕竟血族散落在外的很少,尤其是在华夏那个神秘的地方,对他们来说几乎是禁地,在哪里的血族,他们知道的也只有几日前前往华夏的卢卡斯。[]都市巨灵神471

    艾伦道,“事实的确如此,卢卡斯极有可能在执行父亲大人指派的任务时和象人族高手遭遇,进而与他们发生了冲突,要知道,卢卡斯可是非常讨厌黑人的。”

    “这个卢卡斯,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奥斯汀十分的愤怒,待冷静了一下。又道,“卢卡斯已经有侯爵后期的境界,随时都有可能晋升第四公爵。象人族?应该还没有那个实力和卢卡斯抗衡吧?”

    “我也觉得蹊跷,不过根据华夏传过来的消息。那是两名长老级的象人族高手,如果卢卡斯与他们遭遇,的确有可能陨落!”艾伦回答道。

    奥斯汀想了想,道,“我了解卢卡斯的实力,就算对手是长老级高手,有那个能力斩杀卢卡斯。也没有那个能力灭掉卢卡斯的灵蝠才对。”

    “据我所知,象人族那两名高手也陨落了,华夏给象人族的解释是他们死在我们血族的手上,那两名象人族高手身上的伤口也印证了这一切。我看过照片,他们的确是被血族高手所杀,而且是死在血蝠阵下!”艾伦道。

    “血蝠阵?”

    奥斯汀一愣,血蝠阵可是血族高等级的技能,整个血族会施展的没有几个。而卢卡斯就是其中之一,如此看来,那个死掉的血族,肯定就是卢卡斯了。

    艾伦也是同样的想法,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卢卡斯的尸体。但是他已经很肯定死掉的血族就是几天前派往华夏的卢卡斯,“如果象人族高手是被卢卡斯所杀,那么,杀害卢卡斯的一定另有其人,绝不会像华夏所说的那样,与象人族高手两败俱伤而亡,就算是这样,卢卡斯的死,也绝不会是被分尸,而且连灵蝠都没能逃走。”

    “看来,卢卡斯是死在华夏高手的手上,有那个能力彻底抹杀卢卡斯的,整个华夏,也就那几名先天武宗了。”奥斯汀沉默了一下,道。

    艾伦道,“父亲,此事该如何处置?还用派人去华夏么?亚历克斯的尸体,据说已经送到华夏秘密部门研究了。”

    “混账!”奥斯汀出奇的愤怒,猛地站了起来,长长的獠牙翻出嘴外,“我血族子孙的高贵身躯,怎么可能让那些卑微的华夏人随便研究?”

    艾伦见奥斯汀发怒,立刻便匍匐在地,道,“父亲大人息怒,我马上派人前往华夏,把亚历克斯的尸体抢回来。”

    “哼!”奥斯汀一声冷哼,挥手打断了艾伦的话,“不,我要亲自去走一趟!”

    “父亲大人,你是说,你要亲自去华夏?”艾伦道。

    奥斯汀的面皮剧烈的抽动了几下,双拳紧紧的一握,“没错,我已经有上百年没有踏足那片土地了,我倒要看看,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如此肆意的屠杀我血族之人。”[]都市巨灵神471

    “那象人族该怎么办?”艾伦道。

    “边荒小族,能奈我何?大可不必理会他们,我要把这个躲在幕后杀我族人的神秘人揪出来碎尸万段。”奥斯汀轻蔑的道,显然没有将象人族放在眼里。

    虽然象人族是非洲大陆上赫赫有名的部落,族中不乏高手,但是对于势力强大的血族来说,的确不算什么,相信象人族也不会选择和血族硬拼,那是一种极不理智的行为,无疑是在自取灭亡。

    艾伦想了想,道,“父亲大人,杀害卢卡斯的神秘人,会不会和杀害亚历克斯的那个年青人是同一人?”

    奥斯汀闻言,道,“华夏武者,年龄越大实力越强,那个年青人不过二十几岁,应该不会是卢卡斯的对手,不过应该与卢卡斯的死有所关联,你马上挑选一些族中高手,随我一同去华夏,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敢冒犯血族威严,那就是在自掘坟墓。”

    “是!”艾伦恭敬的道。

    ——

    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华夏蓉城,老姐这几天回了一趟陈家沟,回来后又忙着去搞dna鉴定,留给陈大胜的清闲时间可就多了。

    刘韵诗家的新店开张,陈大胜自然要去捧场,刘继雄依旧是干他的老本行,只不过将县城的五金店给搬到了蓉城来,新的地方,新的开始,虽然在蓉城人生地不熟,但这里可比他们那个小县城的人流量大多了,又不用担心租金的问题,挣多少钱都是自己的,刘继雄对自己这个店的前景很乐观,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能够生活在一起。

    新店在盐市口附近,开张很低调,也就在门前摆了两个花篮,放了些鞭炮,陈大胜也没有刻意的请什么大人物来扎场子,该低调些的时候就低调些,搞得人尽皆知也不好。

    在五金店的旁边不远,有一家店正在装修,那是刘韵诗的,刘韵诗马上毕业了,也没有准备去找工作,老在家里呆着也不习惯,便给陈大胜提出想自己做点事,结果就有了这家店,准备做化妆品。

    刘韵诗想干什么,陈大胜也不在意,反正只要她喜欢就行,挣不挣钱无所谓,关键是开心。

    与陈大胜那无所谓的态度不同,刘韵诗却是早已准备好要大展一番拳脚,做一个自力更生,发家致富的新时代女老板了。

    “老公,来这里干嘛?你家有亲戚在这里啊?”爸妈的店子开业后,刘韵诗便跟着陈大胜出来溜达,而陈大胜却带着她越走越远,来到了送仙桥。

    “顺便来拿点东西!”

    陈大胜道了一声,牵着刘韵诗的手走进了铜器店。

    ——

    “老板,我的东西修好了么?”一进大门,陈大胜便对着坐在桌前打着瞌睡的老头喊了一声。

    老头被惊了一下,下巴差点没磕到桌子上,醒过神来一看,原来是来客人了,赶紧站了起来,“小伙子,你想买点什么?”

    “我不买东西,我来拿东西,前几天我拿了个铜像来让你修补,不知道修补好没?”陈大胜摇了摇头,把当时老头给自己开的票取了出来。

    “哦,是你啊,你等会儿,东西已经修好了!”老头将票接过来看了看,一拍脑门,说着便跑进了屋里。

    “什么东西啊?”刘韵诗疑『惑』的低声问道。

    陈大胜笑道,“朋友的东西,我拿来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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