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孤独的佣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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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孤独……
汤姆逊说完这句话,随后便陷入了对过往的追忆之中。
与南亚等人相比,同样出生在美国的汤姆逊并没有生在平民窟,而是出生在了纽约这个世界级的国际化大都市。他的父亲是一个石油大亨,而母亲则来自于一个欧洲数百年历史积淀的大家族。从小到大,汤姆逊都算得上是娇生惯养。就这一点来说,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几千美金的报酬而去铤而走险,更不会像出生在普通贫民家庭的凯斯姆一样冒险走上伊拉克或者阿富汗战场。
只不过,他是家中第三个孩子。
除了汤姆逊外,他的父亲与母亲还有四个孩子,而他的父亲与其他人则还有五个孩子。他一共有九个兄弟姐妹。
这样一个庞大的家庭中,自小其实智力、情商都不算出众的汤姆逊并没有获得任何关注。相反,因为出生在这样一个“豪门”家庭,每日里背负的使命与责任逼迫的他不得不去持续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他没有时间去浪费在无意义的玩耍上。很早开始,他就要学习三门外国语,学习基本的贵族礼仪和待人之道。再稍大些,他则要学习的东西更加多了,马术、剑术、跆拳道、辩论、钢琴……
自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到了9岁,他也终于到了上学的年纪。因为家庭的缘故他没必要为择校的事情发愁,他与他的姐姐和哥哥一同进入了英国的一所贵族学校。
但是在学校中,他与年纪更大的哥哥姐姐却完全不熟,这两个早已经到了社交年纪的兄姐也完全没有想带着弟弟一起玩的打算。而自从进入到学校后,汤姆逊则很不幸的遭遇到了校园暴力。
开始时,只是两个高年级的男同学和他勒索一些财物。而在尝到了甜头后,加入到欺凌他队伍中的人越来越多了,汤姆逊没有朋友,没有父母在身边,而更高年纪的哥哥姐姐则完全不打算理会他这些事情。
于是乎,在整个小学阶段,他都是在身旁同学们持续不断的欺凌中所度过。就这样进入了中学。到中学之后,汤姆逊的母亲开始从政,为了竞选本州的议员,她将自己的子女从贵族学校接了出来,只是在英国找了一家教学成绩比较好的公立学校。这样做并不能让她避免所有政敌的攻讦,但是却可以增加她某一方面的评价。在政治领域,每一丁点的加分都弥足珍贵。
然而转校对于汤姆逊来说则完全没有任何的意义……或者说,唯一的意义在于他开始变得更加封闭。随着年龄的增长,汤姆逊非但没有变得开朗,反而愈发的沉默寡言。
在学校中的成绩还算理想,可仍旧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玩耍,甚至连一个愿意与他说话的人都不曾有过。而越是这样,他便越是沉默寡言。自闭症和忧郁症这种东西往往就是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才会不断形成而后加重。往日里上课时他都是一言不发,即便老师提问他也只是支支吾吾的说上几句词不达意,而下课后他也是直接就走,从来没有主动和同班同学说些什么,或是一块做些什么。甚至第一个学期结束,班上还有人记不住他叫什么名字。
这样的孤独和隔绝往往发生在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身上,可此刻却是套在了汤姆逊的脖子上,即便他家财万贯,即便他现在的身体已经长得颇为壮实。
中学三年级的时候,班级里突然转来了一个女生。
女孩儿很高也很漂亮身材火辣,她有一头淡金色的波浪长发,柔柔的仿佛风轻轻吹过沙滩一样。那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多像是大海啊!而最美的便是她的脸,好精致,像一件最为高档的水晶制品,晶莹剔透我见犹怜。
当他看见她的第一眼时,便是怦然心动。一直都被所有人排斥在外自己也把自己排斥在所有人之外的汤姆逊心动了。而当这个女孩儿被安排在他座位旁边的时候,这种心动便越发的难以抑制。他当时脸色通红,呼吸困难,甚至于觉得自己已经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当女孩儿开朗的冲他打声招呼时,汤姆逊窘迫的甚至想要钻到洞里去。他甚至没有听到下课的铃声是什么时候响起来的,而自然也就忽略了女孩儿尝试沟通的招呼和搭讪。
但不得不承认,自那一天起,他的心情终于变得稍稍轻松了些。他仿佛发现了某种让自己能够变得开心的秘诀,而后在回到家中躺在自己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时,当他枕着手臂回忆起那个女孩儿的一颦一笑时,他终于露出了一个久违的笑脸。
一直黑暗的夜,在这一刻才终于对他展露出星光和月。
自那一天起,汤姆逊开始在自己的房间里购买了健身器材,开始锻炼身体注重仪表和姿态。上课的时候他居然破天荒的愿意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而且每一次回答都不卑不亢侃侃而谈,几乎每一次都会得到老师的赞赏。而当他坐下时仍旧没有和自己的同桌打声招呼,但是每一次他都试图用眼角的余光去看看,看看自己的同桌是不是在偷偷看自己,有没有被自己的精彩表现所折服。
这个学期的期末,他第一次大胆的约了女孩儿去喝咖啡。
女孩儿很错愕,面对着这个一直都没有和她做过交流的同桌邀请时她明显犹豫了一下,但最后仍旧点头同意了,并且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与他一同去了学校旁的一家小咖啡屋。两个人聊天似乎也很愉快,女孩儿正式向他介绍了自己,她叫爱丽丝,来自苏格兰的一家农场家庭。而他也略显窘迫的介绍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出于某种别扭的心里,他并没有提及他的父母和家族。这让爱丽丝觉得他可能只是一个家庭一般殷实的普通孩子而已。
两个人自那天开始有了更多的交流与沟通,偶尔下课时还会相约一块去校园的草坪上散散步。当汤姆逊获悉女孩儿每天上学的路线后,他当即便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早上即便并不顺路却没没都赶在女孩儿出门前去接她上学。于是乎,在第二个学期的期末,他与她恋爱了。
对于汤姆逊来说,整个世界在一瞬间就变得十分温暖,温暖的仿佛要把自己化开一样。甚至于每日里见到了他早出晚归的哥哥姐姐时,他都能对两人微笑着打声招呼。头几次着实让两个人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这个笨蛋弟弟发了疯。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十分快乐,恋爱的日子总是快乐的。
两人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一起去小镇逛街一起去游乐场尖叫。
但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美丽可爱的姑娘总是不会缺乏追求者,而这次成为汤姆逊情敌的则是一个十足的公子哥。每日里能够开着宾利上下学,一身衣着没有一件叫不出牌子的东西,最让人羡慕或者嫉妒的是他几乎每天都会换着女伴,几乎每周都会换个女友。
终于,这样一个情敌找上了爱丽丝。
汤姆逊在最开始发现这样一个人开始纠缠爱丽丝时,他没有如以往一般退让、退缩,而是以一个让他自己都难以相信的强硬态度挡在了两人的中间。而后他就挨了重重一个巴掌。虽然他自上学以来一直都被这样或那样的人扇着巴掌,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在挨揍之后有任何的退缩。而是拉着爱丽丝的手慢慢走开。
第二次,他自己出现在校园里时,被公子哥叫来的一群孩子围殴。但是上学或放学时,他却仍旧跟爱丽丝出双入对。
对于汤姆逊来说,这本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断。但他却做得如此的理所当然,如此的义无反顾。
但是,当某一天汤姆逊再次来接爱丽丝上学时,发现的却是她开开心心的坐进了公子哥的宾利车里。他骑着那辆自己通过打工一分分赚来的自行车,眼睁睁的看着那辆加长宾利扬长而去。
那一刻,他似乎觉得自己心中某些东西狠狠的碎掉了一样。
背叛、欺骗、傲慢、鄙视……
当他再次走近教室时,他觉得四周所有的目光都逃不出这些负面的内容。而当他坐在座位上时,他远比十分亲密的同桌也好似再也不认识他了一样。
下课,他想要找他的同桌去草坪上聊一聊,就好像他们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但是没有得到回应。在爱丽丝的面前,汤姆逊仿佛变成了一股可以完全忽视掉的空气,她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便跨步走出了教室,而后亲密的在那个公子哥的脸上亲了一口。两个人同时回头看了一眼唯一一个滞留在教室中的可怜虫。
loser!
那公子哥动了动嘴,没有出声,但是汤姆逊知道,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loser!
那一刻,心中仿佛被千万柄刀剑狠狠刺透的汤姆逊居然笑了,而且笑的如此开怀……
因为孤独……
汤姆逊说完这句话,随后便陷入了对过往的追忆之中。
与南亚等人相比,同样出生在美国的汤姆逊并没有生在平民窟,而是出生在了纽约这个世界级的国际化大都市。他的父亲是一个石油大亨,而母亲则来自于一个欧洲数百年历史积淀的大家族。从小到大,汤姆逊都算得上是娇生惯养。就这一点来说,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几千美金的报酬而去铤而走险,更不会像出生在普通贫民家庭的凯斯姆一样冒险走上伊拉克或者阿富汗战场。
只不过,他是家中第三个孩子。
除了汤姆逊外,他的父亲与母亲还有四个孩子,而他的父亲与其他人则还有五个孩子。他一共有九个兄弟姐妹。
这样一个庞大的家庭中,自小其实智力、情商都不算出众的汤姆逊并没有获得任何关注。相反,因为出生在这样一个“豪门”家庭,每日里背负的使命与责任逼迫的他不得不去持续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他没有时间去浪费在无意义的玩耍上。很早开始,他就要学习三门外国语,学习基本的贵族礼仪和待人之道。再稍大些,他则要学习的东西更加多了,马术、剑术、跆拳道、辩论、钢琴……
自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到了9岁,他也终于到了上学的年纪。因为家庭的缘故他没必要为择校的事情发愁,他与他的姐姐和哥哥一同进入了英国的一所贵族学校。
但是在学校中,他与年纪更大的哥哥姐姐却完全不熟,这两个早已经到了社交年纪的兄姐也完全没有想带着弟弟一起玩的打算。而自从进入到学校后,汤姆逊则很不幸的遭遇到了校园暴力。
开始时,只是两个高年级的男同学和他勒索一些财物。而在尝到了甜头后,加入到欺凌他队伍中的人越来越多了,汤姆逊没有朋友,没有父母在身边,而更高年纪的哥哥姐姐则完全不打算理会他这些事情。
于是乎,在整个小学阶段,他都是在身旁同学们持续不断的欺凌中所度过。就这样进入了中学。到中学之后,汤姆逊的母亲开始从政,为了竞选本州的议员,她将自己的子女从贵族学校接了出来,只是在英国找了一家教学成绩比较好的公立学校。这样做并不能让她避免所有政敌的攻讦,但是却可以增加她某一方面的评价。在政治领域,每一丁点的加分都弥足珍贵。
然而转校对于汤姆逊来说则完全没有任何的意义……或者说,唯一的意义在于他开始变得更加封闭。随着年龄的增长,汤姆逊非但没有变得开朗,反而愈发的沉默寡言。
在学校中的成绩还算理想,可仍旧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玩耍,甚至连一个愿意与他说话的人都不曾有过。而越是这样,他便越是沉默寡言。自闭症和忧郁症这种东西往往就是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才会不断形成而后加重。往日里上课时他都是一言不发,即便老师提问他也只是支支吾吾的说上几句词不达意,而下课后他也是直接就走,从来没有主动和同班同学说些什么,或是一块做些什么。甚至第一个学期结束,班上还有人记不住他叫什么名字。
这样的孤独和隔绝往往发生在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身上,可此刻却是套在了汤姆逊的脖子上,即便他家财万贯,即便他现在的身体已经长得颇为壮实。
中学三年级的时候,班级里突然转来了一个女生。
女孩儿很高也很漂亮身材火辣,她有一头淡金色的波浪长发,柔柔的仿佛风轻轻吹过沙滩一样。那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多像是大海啊!而最美的便是她的脸,好精致,像一件最为高档的水晶制品,晶莹剔透我见犹怜。
当他看见她的第一眼时,便是怦然心动。一直都被所有人排斥在外自己也把自己排斥在所有人之外的汤姆逊心动了。而当这个女孩儿被安排在他座位旁边的时候,这种心动便越发的难以抑制。他当时脸色通红,呼吸困难,甚至于觉得自己已经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当女孩儿开朗的冲他打声招呼时,汤姆逊窘迫的甚至想要钻到洞里去。他甚至没有听到下课的铃声是什么时候响起来的,而自然也就忽略了女孩儿尝试沟通的招呼和搭讪。
但不得不承认,自那一天起,他的心情终于变得稍稍轻松了些。他仿佛发现了某种让自己能够变得开心的秘诀,而后在回到家中躺在自己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时,当他枕着手臂回忆起那个女孩儿的一颦一笑时,他终于露出了一个久违的笑脸。
一直黑暗的夜,在这一刻才终于对他展露出星光和月。
自那一天起,汤姆逊开始在自己的房间里购买了健身器材,开始锻炼身体注重仪表和姿态。上课的时候他居然破天荒的愿意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而且每一次回答都不卑不亢侃侃而谈,几乎每一次都会得到老师的赞赏。而当他坐下时仍旧没有和自己的同桌打声招呼,但是每一次他都试图用眼角的余光去看看,看看自己的同桌是不是在偷偷看自己,有没有被自己的精彩表现所折服。
这个学期的期末,他第一次大胆的约了女孩儿去喝咖啡。
女孩儿很错愕,面对着这个一直都没有和她做过交流的同桌邀请时她明显犹豫了一下,但最后仍旧点头同意了,并且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与他一同去了学校旁的一家小咖啡屋。两个人聊天似乎也很愉快,女孩儿正式向他介绍了自己,她叫爱丽丝,来自苏格兰的一家农场家庭。而他也略显窘迫的介绍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出于某种别扭的心里,他并没有提及他的父母和家族。这让爱丽丝觉得他可能只是一个家庭一般殷实的普通孩子而已。
两个人自那天开始有了更多的交流与沟通,偶尔下课时还会相约一块去校园的草坪上散散步。当汤姆逊获悉女孩儿每天上学的路线后,他当即便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早上即便并不顺路却没没都赶在女孩儿出门前去接她上学。于是乎,在第二个学期的期末,他与她恋爱了。
对于汤姆逊来说,整个世界在一瞬间就变得十分温暖,温暖的仿佛要把自己化开一样。甚至于每日里见到了他早出晚归的哥哥姐姐时,他都能对两人微笑着打声招呼。头几次着实让两个人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这个笨蛋弟弟发了疯。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十分快乐,恋爱的日子总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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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美丽可爱的姑娘总是不会缺乏追求者,而这次成为汤姆逊情敌的则是一个十足的公子哥。每日里能够开着宾利上下学,一身衣着没有一件叫不出牌子的东西,最让人羡慕或者嫉妒的是他几乎每天都会换着女伴,几乎每周都会换个女友。
终于,这样一个情敌找上了爱丽丝。
汤姆逊在最开始发现这样一个人开始纠缠爱丽丝时,他没有如以往一般退让、退缩,而是以一个让他自己都难以相信的强硬态度挡在了两人的中间。而后他就挨了重重一个巴掌。虽然他自上学以来一直都被这样或那样的人扇着巴掌,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在挨揍之后有任何的退缩。而是拉着爱丽丝的手慢慢走开。
第二次,他自己出现在校园里时,被公子哥叫来的一群孩子围殴。但是上学或放学时,他却仍旧跟爱丽丝出双入对。
对于汤姆逊来说,这本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断。但他却做得如此的理所当然,如此的义无反顾。
但是,当某一天汤姆逊再次来接爱丽丝上学时,发现的却是她开开心心的坐进了公子哥的宾利车里。他骑着那辆自己通过打工一分分赚来的自行车,眼睁睁的看着那辆加长宾利扬长而去。
那一刻,他似乎觉得自己心中某些东西狠狠的碎掉了一样。
背叛、欺骗、傲慢、鄙视……
当他再次走近教室时,他觉得四周所有的目光都逃不出这些负面的内容。而当他坐在座位上时,他远比十分亲密的同桌也好似再也不认识他了一样。
下课,他想要找他的同桌去草坪上聊一聊,就好像他们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但是没有得到回应。在爱丽丝的面前,汤姆逊仿佛变成了一股可以完全忽视掉的空气,她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便跨步走出了教室,而后亲密的在那个公子哥的脸上亲了一口。两个人同时回头看了一眼唯一一个滞留在教室中的可怜虫。
loser!
那公子哥动了动嘴,没有出声,但是汤姆逊知道,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loser!
那一刻,心中仿佛被千万柄刀剑狠狠刺透的汤姆逊居然笑了,而且笑的如此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