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2. 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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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吹牛逼,虽然我现在是金盆洗手了,但是我的人情,可也不是那么不值钱的东西。
我的手里,怎么说也还有个资金雄厚的幻城,还有个称霸金三角的军营呢,而且还有陈圣他们那么多高手。
廖诗珈要用掉这个人情找我去帮忙,显然遇到的不是小麻烦。
怔过神后,我问她说:“能不能告诉我你遇到什么麻烦了?我这边手头上还有点事情没有解决,如果不是挺急的话,我想把手里头的事情办完再过来。”
我从来就没有要赖掉那个人情的打算,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更何况,我和廖诗珈之间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绝对算得上是朋友,再加上天光的缘故,即便是她不用那个人情,我也得应承她。
“我和孙甜甜、孙蜜蜜姐妹闹翻了,在夺权。”她说,语气沉重。
我不禁又怔怔神,然后说:“你现在的情况不太妙?”
“是的!”她说:“我本来在帮里的势力就不如她们,再说这次我也没料想到她们会突然发难,现在……我已经被迫从华人街逃出来了,身边就剩下十几个死心塌地的弟兄了。”
“安得客呢?”我问她。
安得客是廖诗珈在新义安的得力助手,之前便是他从洛杉矶带了几十号人去国内帮的我的忙,虽然说他们实力并不怎么样,但也勉强,我很好奇,有他的支持,廖诗珈怎么会被逼到这个地步。
廖诗珈的声音更沉:“死了!”
我听到这里,便不再多言,沉声直接说:“行,我马上就动身过来,到洛杉矶给你电话。”
她说好,然后便把电话给挂掉了。
我能够想象得到她现在的处境有多么的不妙,安得客死了,她身边就剩下十多个人,显然是从华人街逃得不容易,被甜甜蜜蜜姐妹两个给打成了落水狗,而且,这两姐妹现在肯定还在疯狂地找她,说不定她的踪迹什么时候就会被挖出来,所以,我必须尽快的赶过去。
甜甜蜜蜜姐妹,可也不是省油的灯,心狠手辣,极其隐忍,要不然她们当初也不会帮着我还有廖诗珈把铁手张给除掉了。其实我早就料到她们会和廖诗珈闹翻,毕竟一山不容二虎是铁律,只是没有想到,这天会来得这么快且这么突然而已。
我想,这其中只怕是和我不无关系。
在我和廖诗珈之间有生意往来,让黑钱从她们新义安过的时候,甜甜蜜蜜姐妹俩和她相处得很好,合作得非常愉快,人人都说华人街有三朵金花。现如今,她们突然发难,应该是因为我和廖诗珈黑钱生意段了,她们尝不到那种日进斗金的滋味了,所以,想把新义安整个抓在手里。
女人里面,也同样有野心勃勃的角色。
我且不说她们和廖诗珈谁更好更好,但没办法,我和廖诗珈是朋友,所以我肯定帮廖诗珈。
都说帮理不帮亲,可没理可说的时候,谁不帮亲啊?
我打电话叫过来陈圣,跟他说了廖诗珈的事,问他能不能调动滴血的人。
我在这边能够借用的力量,也就只有他的滴血了。
陈圣直接问我说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我说:“越快越好,最好是现在就走。”
他掏出根烟叼在嘴里,笑着说:“那咱们现在就走,嘿嘿,我们滴血有个分部就在洛杉矶,虽然里面就十三个人,但那十三个家伙身手都很不错,要对付你说的那什么两姐妹绝对没问题。”
我有些惊讶:“你对他们这么自信?什么样的杀手竟然能让你陈圣陈大首领这么记在心上?”
他嘿嘿笑:“当时就是这十三个家伙陪着我去到处训练的,号称冷血十三鹰,各方面实力可都不比我差多少,有的方面甚至比我还强,你说牛不牛?”
我不禁愣住,然后有些木讷的点头:“强!”
十三个陈圣这样的人,悄无声息干掉我都不是问题,对付甜甜蜜蜜姐妹,难怪陈圣会这么自信。
我们决定立刻就动身,陈圣还是给娜丝打了个电话过去,说我们有事需要去洛杉矶几天。
我本来不打算让他跟着我去的,让他在这里陪着娜丝,顺便对杜威纳廉他们死缠烂打,但后来转念想想,反正杜威家族是打定主意要晾着我们,我们倒不如也晾他们几天,呵,送上门的总没那么值钱。
等到他们认为陈圣并不是非娜丝不娶了,他们就能够认清楚我们的份量了。
说白了,这就和锦上添花以及雪中送炭之间的区别差不多。
娜丝和陈圣还是热恋期,可以说是言听计从,听说我们要去洛杉矶,她先是说也要跟着去,然后听陈圣说不让她去之后,她也没强求,只是说让他小心,早些回来把她给娶回家,听得我身上都直起鸡皮疙瘩。
没几分钟,娜丝安排的车就到了我们住的楼前的大路上。
我和陈圣经过爱丽丝的房间的时候,想想还是敲开了她的门,我跟她说:“爱丽丝小姐,我们两需要去洛杉矶几天,以后有缘再见。”
她很是惊讶:“你们要去洛杉矶?”
“是的!”我说,然后便不打算再跟她多说,冲她笑笑,就拱拱手,和陈圣往外面走去。
到外面,车里,司机是娜丝的贴身保镖贝尔,他知道我们要去哪里,直接就开车了。
陈圣贼兮兮地跟我说:“戚哥,你现在心好狠啊!”
我有些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他笑嘻嘻:“爱丽丝那么漂亮的外国妞你都能够拒之门外,这可不像是你以前的作风啊,诶,戚哥,难道你心里头对爱丽丝就没有半点的想法?她长得那么精致,身材又高挑,而且谁都看得出来她对你有好感,你就没想过要把她给扑倒?”
我没好气地说:“那要你现在去扑倒她,你会去吗?”
他瞪瞪眼,然后很正经地回答:“不去!”
我说那你丫的还问我。
他说这不是因为她是你的女人嘛,兄弟妻,不可欺,要是不是她看上戚哥你,而是看上我了,我肯定不客气。
“你就不怕娜丝把你那玩意儿给切了?”我瞄了他下面两眼道。
“不会!”他说:“我家娜丝才不会那么保守呢,而且你看看我,玉树临风,事业有成,年少多金的王老五,注定以后会被很多女人缠上啊,有些男人,注定会妻妾成群,是吧?”
我笑笑,没有说话了,听出来他的话外之音了,他这是在说我。
确实,以我们之前的性子,送上门来的女人肯定不会拒绝,因为过的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下去见阎王了,该享受的必须得享受,再说了,逢场作戏也是难免,真没太把这种事情放在心上。
只是现在,情况和以前不同了,我金盆洗手了,只想把自己当成个寻常人,甚至把自己想象成日出而耕,日落而归的农夫,所以,实在不想再像以前那样人生得意且尽欢。
要说对爱丽丝,我没有想法,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凡是正常男人,不可能对她这种级数的美女没有好感的。
陈圣见我不说话了,就也没再说什么。
后来,我在车上想想,还是不放心廖诗珈的安全,于是问陈圣说能不能现在就派冷血十三鹰去守着廖诗珈,免得还没等我们过去,她就被甜甜蜜蜜姐妹两给干掉了。美国枪多,要是她被找出来藏身的地点,凭她那点人,压根活不了多久。
陈圣说行,我就又打电话给廖诗珈,问她在哪里,说派人过去保护她。
但是,我没想到,我们的动作还是慢了,或者是说廖诗珈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她把地址告诉给我后,陈圣派了冷血十三鹰去那里,但是他们到那里的时候,甜甜蜜蜜姐妹俩派过去的人已经在那里擦屁股了,廖诗珈死了,死得挺惨的,她爸她妈跟着她到美国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也遭连累了。
孙甜甜和孙蜜蜜心太狠,直接把和廖诗珈有关系的人全都给做掉了。
十三鹰打电话过来跟陈圣说明情况的时候,陈圣的脸色是铁青的,问我怎么办。
这个时候,我们还在赶去拉斯维加斯的高速路上,车速早就超过限速了,但一时半会还到不了。
我想着廖诗珈,心里便是阵阵的怒气往上涌,跟他说:“在场的人,都别让他们活。”
陈圣点点头,对着手机里说:“全部处理了。”
说完,他便把电话给挂掉了,然后叹息了口气。
他也认识廖诗珈,而且关系很不错,知道廖诗珈走到今天这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
高中时被人包养,又被人给甩了,后来到了金碧辉煌,这才好不容易走点运被铁手张给看上,说得不好听点,就是被人当成玩物给送给铁手张了,再遇上我,成为这新义安的掌事人,日子终于好过点,没想到,还没过上瘾,却被人给干掉了,一家人,连个活口都没留。
道上的争斗,向来都是这么残酷,孙甜甜和孙蜜蜜杀了廖诗珈,是利益之争,她们之间注定会有人死,这我也说不上痛恨她们,我恨的,是她们把廖诗珈的父母也都给干掉了。
想想,我还是打电话给天光。
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开学,还在年关里,国内过年拜节气氛依旧浓郁,他挺开心,接电话的时候还乐呵呵地问我什么事情,是不是回国了。
不是我吹牛逼,虽然我现在是金盆洗手了,但是我的人情,可也不是那么不值钱的东西。
我的手里,怎么说也还有个资金雄厚的幻城,还有个称霸金三角的军营呢,而且还有陈圣他们那么多高手。
廖诗珈要用掉这个人情找我去帮忙,显然遇到的不是小麻烦。
怔过神后,我问她说:“能不能告诉我你遇到什么麻烦了?我这边手头上还有点事情没有解决,如果不是挺急的话,我想把手里头的事情办完再过来。”
我从来就没有要赖掉那个人情的打算,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更何况,我和廖诗珈之间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绝对算得上是朋友,再加上天光的缘故,即便是她不用那个人情,我也得应承她。
“我和孙甜甜、孙蜜蜜姐妹闹翻了,在夺权。”她说,语气沉重。
我不禁又怔怔神,然后说:“你现在的情况不太妙?”
“是的!”她说:“我本来在帮里的势力就不如她们,再说这次我也没料想到她们会突然发难,现在……我已经被迫从华人街逃出来了,身边就剩下十几个死心塌地的弟兄了。”
“安得客呢?”我问她。
安得客是廖诗珈在新义安的得力助手,之前便是他从洛杉矶带了几十号人去国内帮的我的忙,虽然说他们实力并不怎么样,但也勉强,我很好奇,有他的支持,廖诗珈怎么会被逼到这个地步。
廖诗珈的声音更沉:“死了!”
我听到这里,便不再多言,沉声直接说:“行,我马上就动身过来,到洛杉矶给你电话。”
她说好,然后便把电话给挂掉了。
我能够想象得到她现在的处境有多么的不妙,安得客死了,她身边就剩下十多个人,显然是从华人街逃得不容易,被甜甜蜜蜜姐妹两个给打成了落水狗,而且,这两姐妹现在肯定还在疯狂地找她,说不定她的踪迹什么时候就会被挖出来,所以,我必须尽快的赶过去。
甜甜蜜蜜姐妹,可也不是省油的灯,心狠手辣,极其隐忍,要不然她们当初也不会帮着我还有廖诗珈把铁手张给除掉了。其实我早就料到她们会和廖诗珈闹翻,毕竟一山不容二虎是铁律,只是没有想到,这天会来得这么快且这么突然而已。
我想,这其中只怕是和我不无关系。
在我和廖诗珈之间有生意往来,让黑钱从她们新义安过的时候,甜甜蜜蜜姐妹俩和她相处得很好,合作得非常愉快,人人都说华人街有三朵金花。现如今,她们突然发难,应该是因为我和廖诗珈黑钱生意段了,她们尝不到那种日进斗金的滋味了,所以,想把新义安整个抓在手里。
女人里面,也同样有野心勃勃的角色。
我且不说她们和廖诗珈谁更好更好,但没办法,我和廖诗珈是朋友,所以我肯定帮廖诗珈。
都说帮理不帮亲,可没理可说的时候,谁不帮亲啊?
我打电话叫过来陈圣,跟他说了廖诗珈的事,问他能不能调动滴血的人。
我在这边能够借用的力量,也就只有他的滴血了。
陈圣直接问我说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我说:“越快越好,最好是现在就走。”
他掏出根烟叼在嘴里,笑着说:“那咱们现在就走,嘿嘿,我们滴血有个分部就在洛杉矶,虽然里面就十三个人,但那十三个家伙身手都很不错,要对付你说的那什么两姐妹绝对没问题。”
我有些惊讶:“你对他们这么自信?什么样的杀手竟然能让你陈圣陈大首领这么记在心上?”
他嘿嘿笑:“当时就是这十三个家伙陪着我去到处训练的,号称冷血十三鹰,各方面实力可都不比我差多少,有的方面甚至比我还强,你说牛不牛?”
我不禁愣住,然后有些木讷的点头:“强!”
十三个陈圣这样的人,悄无声息干掉我都不是问题,对付甜甜蜜蜜姐妹,难怪陈圣会这么自信。
我们决定立刻就动身,陈圣还是给娜丝打了个电话过去,说我们有事需要去洛杉矶几天。
我本来不打算让他跟着我去的,让他在这里陪着娜丝,顺便对杜威纳廉他们死缠烂打,但后来转念想想,反正杜威家族是打定主意要晾着我们,我们倒不如也晾他们几天,呵,送上门的总没那么值钱。
等到他们认为陈圣并不是非娜丝不娶了,他们就能够认清楚我们的份量了。
说白了,这就和锦上添花以及雪中送炭之间的区别差不多。
娜丝和陈圣还是热恋期,可以说是言听计从,听说我们要去洛杉矶,她先是说也要跟着去,然后听陈圣说不让她去之后,她也没强求,只是说让他小心,早些回来把她给娶回家,听得我身上都直起鸡皮疙瘩。
没几分钟,娜丝安排的车就到了我们住的楼前的大路上。
我和陈圣经过爱丽丝的房间的时候,想想还是敲开了她的门,我跟她说:“爱丽丝小姐,我们两需要去洛杉矶几天,以后有缘再见。”
她很是惊讶:“你们要去洛杉矶?”
“是的!”我说,然后便不打算再跟她多说,冲她笑笑,就拱拱手,和陈圣往外面走去。
到外面,车里,司机是娜丝的贴身保镖贝尔,他知道我们要去哪里,直接就开车了。
陈圣贼兮兮地跟我说:“戚哥,你现在心好狠啊!”
我有些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他笑嘻嘻:“爱丽丝那么漂亮的外国妞你都能够拒之门外,这可不像是你以前的作风啊,诶,戚哥,难道你心里头对爱丽丝就没有半点的想法?她长得那么精致,身材又高挑,而且谁都看得出来她对你有好感,你就没想过要把她给扑倒?”
我没好气地说:“那要你现在去扑倒她,你会去吗?”
他瞪瞪眼,然后很正经地回答:“不去!”
我说那你丫的还问我。
他说这不是因为她是你的女人嘛,兄弟妻,不可欺,要是不是她看上戚哥你,而是看上我了,我肯定不客气。
“你就不怕娜丝把你那玩意儿给切了?”我瞄了他下面两眼道。
“不会!”他说:“我家娜丝才不会那么保守呢,而且你看看我,玉树临风,事业有成,年少多金的王老五,注定以后会被很多女人缠上啊,有些男人,注定会妻妾成群,是吧?”
我笑笑,没有说话了,听出来他的话外之音了,他这是在说我。
确实,以我们之前的性子,送上门来的女人肯定不会拒绝,因为过的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下去见阎王了,该享受的必须得享受,再说了,逢场作戏也是难免,真没太把这种事情放在心上。
只是现在,情况和以前不同了,我金盆洗手了,只想把自己当成个寻常人,甚至把自己想象成日出而耕,日落而归的农夫,所以,实在不想再像以前那样人生得意且尽欢。
要说对爱丽丝,我没有想法,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凡是正常男人,不可能对她这种级数的美女没有好感的。
陈圣见我不说话了,就也没再说什么。
后来,我在车上想想,还是不放心廖诗珈的安全,于是问陈圣说能不能现在就派冷血十三鹰去守着廖诗珈,免得还没等我们过去,她就被甜甜蜜蜜姐妹两给干掉了。美国枪多,要是她被找出来藏身的地点,凭她那点人,压根活不了多久。
陈圣说行,我就又打电话给廖诗珈,问她在哪里,说派人过去保护她。
但是,我没想到,我们的动作还是慢了,或者是说廖诗珈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她把地址告诉给我后,陈圣派了冷血十三鹰去那里,但是他们到那里的时候,甜甜蜜蜜姐妹俩派过去的人已经在那里擦屁股了,廖诗珈死了,死得挺惨的,她爸她妈跟着她到美国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也遭连累了。
孙甜甜和孙蜜蜜心太狠,直接把和廖诗珈有关系的人全都给做掉了。
十三鹰打电话过来跟陈圣说明情况的时候,陈圣的脸色是铁青的,问我怎么办。
这个时候,我们还在赶去拉斯维加斯的高速路上,车速早就超过限速了,但一时半会还到不了。
我想着廖诗珈,心里便是阵阵的怒气往上涌,跟他说:“在场的人,都别让他们活。”
陈圣点点头,对着手机里说:“全部处理了。”
说完,他便把电话给挂掉了,然后叹息了口气。
他也认识廖诗珈,而且关系很不错,知道廖诗珈走到今天这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
高中时被人包养,又被人给甩了,后来到了金碧辉煌,这才好不容易走点运被铁手张给看上,说得不好听点,就是被人当成玩物给送给铁手张了,再遇上我,成为这新义安的掌事人,日子终于好过点,没想到,还没过上瘾,却被人给干掉了,一家人,连个活口都没留。
道上的争斗,向来都是这么残酷,孙甜甜和孙蜜蜜杀了廖诗珈,是利益之争,她们之间注定会有人死,这我也说不上痛恨她们,我恨的,是她们把廖诗珈的父母也都给干掉了。
想想,我还是打电话给天光。
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开学,还在年关里,国内过年拜节气氛依旧浓郁,他挺开心,接电话的时候还乐呵呵地问我什么事情,是不是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