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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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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楚黑着脸看我。

    但是他除了冷着脸给我看,又能做什么呢。

    他这样自命清高,见谁都是一副冷面,风凉话都不会说,指桑骂槐也不会,骂也骂不赢我,说也说不过我。在我这个“世故圆滑”、在演艺圈混迹这些年的经纪人面前,他不过是个战斗力连五都没有的人渣。

    我当初败,也不是败给他,是败给我自己。

    因为我喜欢他,所以给了他伤害我的特权。我捧出一颗心来任由他踩,因为老子年轻,因为老子乐意。

    现在我不高兴做那个任他欺负的肖林,他又能拿我怎么着呢?

    他不过是个出了几张专辑,有点名气,转战影视圈,不受公司重视,只能先拍两部电视剧,和景家的私生子谈着恋爱,和权大势大的赵家结下仇的、正被凌蓝秋当枪使的艺人而已。

    而我带的是华天十年来最具潜力的新人,今年的金熊奖的入围演员,小天王涂遥。

    我还即将成为华天十年来第一个修改合同的经纪人,就在昨晚,还有个少年跟我承诺,要让我像凌蓝秋一样,站上金熊奖的领奖台。

    就算,只是承诺。

    也抵过这七年来,齐楚为我做的所有事,加在一起的总和。

    -

    用阿青昨天放到博客上的分手宣言说:

    我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不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你还算个什么。

    -

    齐楚没有再招惹我。他只是冷着一张脸,坐在那里等陆赫,一言不发。

    当然,他也可能是在暗自筹划着,什么时候,能像昨晚一样,把我堵在洗手间揍上一顿。

    以他忘恩负义的程度,这事不是不可能的。

    陆赫在角落里思考许久,终于走出来了。

    他穿黑色,不愧是米林看上的男人,身材挺拔,三十岁前男人英俊的极致表现,穿英式黑色上衣,都说英国的男装是全世界最好的,也只有穿在他身上才显得出来。

    涂遥本来在挑衅地看齐楚,看到陆赫的样子,又仰起下巴,一脸不爽。

    我教训他:“看到没,这就叫气质,你只要有他一半的气场,就不用骗小女孩的零花钱了。”

    有这样的气质,谁会想得到,那身高级定制的手工衣服下,是个人渣呢?

    其实我也是借机教训煞一下涂遥的锐气。

    气质这种东西,涂遥是有的。

    不然,这一年来,他也不会还没出过大篓子——走中性路线的人都是走钢丝,走得好,就是满堂彩,所向披靡。走得不好,摔个粉身碎骨,成了笑话,还没人记得你。

    涂遥五官本来就精致漂亮,要不是骨子里那股骄傲的气质在压着,早就沦为不男不女的妖男了。

    -

    给齐楚定妆的过程快到将近敷衍。

    可能是陆赫早就做了功夫,也可能,压根就是看凌蓝秋不在,敷衍过去。

    几身练功服,都是白色,一件长衫,一件白色绅士西装,带了个帽子。妆也简单,一个辫子头,一个剪了辫子之后的七分,再加个平头。没有多余的花招,他底子好,又瘦了下来。穿一身白色练功服,站在那里,落落无尘,发梢都带着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人心里都尘埃落定。

    “唔,乐综的新人不错……”vincent托着下巴:“有点靳云森当年的范。”

    要是齐楚知道是当年给靳云森化过妆的人说的这句话,大概会挺得意的。

    我偏头看涂遥,发现他神色终于认真起来。

    两个小时拍完了齐楚,就轮到涂遥。

    涂遥去换衣服,我给他看着大衣和包,听见阿青在背后和齐楚小声说话:“……可是凌姐说……”

    “我说了留下来。”

    我知道齐楚在看我,他的目光简直是带着刺的,扎得我浑身疼。

    我剥了颗巧克力吃,聚精会神,准备对付陆赫,vincent摩拳擦掌,在那几张报废的概念图上又画了几个圈,准备和nick交锋。

    陆赫已经脱了上衣,穿一件深灰色衬衫,他头发只比板寸长一点点,一张脸轮廓分明,涂遥还没出来,他就皱起了眉头。

    涂遥试的第一件衣服是西装。

    原著里,和齐楚的角色是师兄弟的、出身满清贵族的凤七少爷后来整个变成反派,投靠军阀,又吸鸦片,最后又投靠日本,最后死在刺杀里。

    原著的定位是这个角色心性狠绝,武功也强,可惜走了歧途。

    涂遥其实不太适合这种正式的西装。

    西装,顾名思义是给西方人穿的,整个就是为西方人的身体结构改造的,现在市面上的西装大多是经过中式改良的,才勉强适合东方人的身材,大部分人还是穿不出来,要么太瘦,撑不起来。撑得起来的就胖就没了身材。

    何况,这套西装,是没怎么改良过的。

    涂遥骨骼好,身材比例好,但毕竟是瘦,穿起来只有少年意气,完全没有凤七少年转变之后那种亦正亦邪的霸气。

    “西装不用了。”陆赫皱着眉头吩咐nick:“换那套军装。”

    涂遥百忙之中朝我勾了勾唇角坏笑一下,进去换衣服。这小混蛋大概是还没意识到陆赫有多恐怖,还有空闲看我。

    “这西装真丑。”vincent跟我告状:“那套军装也不用换了,没做好,凤七好歹也是当将军的人,真材实料做套军装,三十万起价,这剧组想省钱。衣服都丑。”

    我发誓,我清晰看到陆赫嘴角抽动了一下。

    “没有,那套朝服就挺贵的。”我知道陆赫听得到,连忙说好话:“做的时候也下了大功夫,都是好料子,手工刺绣……”

    vincent哼了一声,不知道是总算意识到局势还是不屑和我这个外行人争辩。

    陆赫向来偏心反派,《易水寒》里米林演的大反派,至今仍然是经典角色,他向来舍得在反派上下功夫,配角身上也舍得花钱,不会随便敷衍,要不我也不会让涂遥接这个角色。

    军装果然不好看。

    这次不是涂遥的身材问题,是军装不够正式。涂遥的脸,说得不好听,本来就有点“艳”,怎么看怎么有股邪气,非得够威严够正式的军装才压得住。这种假打假闹的服装,摆在那里还好,穿在他身上,就现板了。

    陆赫抿起了唇,脸颊线条坚毅。

    以前和凌蓝秋聊天,说到陆赫,那时候他们还没翻脸,凌蓝秋跟着米林,和陆赫合作无数次,总结出一套对他察言观色的经验,开玩笑地告诉我。

    她说,陆赫这人,虽然脸上没多少表情。但是也有几个衡量标准的。

    如果他皱眉头,事情是可以解决的。

    如果抿紧唇,就是遇到麻烦了。

    而如果有什么事,让他自己亲自上去动手的话,那他一定是,非常、非常不满意。

    -

    试到第三套练功服的时候,陆赫终于不再抱着手臂,而是,挽起袖口,亲自走到了涂遥身边。

    事情大条了。

    -

    练功服最省钱,白棉布,简单青色布盘扣,穿在齐楚身上有凛然正气,穿到涂遥身上,一下子就把他变成了个初出茅庐的少年。

    涂遥演技好,虽然原著只扫过两遍,但他知道,练功服是凤七年轻时候在武馆里学武的时候穿的,那时候凤七还只是个世袭的铁帽子亲王的长子,七贝勒爷,十五岁,虽然为人有点跋扈张扬,心却不坏,一心只为了满清,报效君王。所以他现在脸上,全是少年意气。

    但是陆赫不满意。

    他上去,从衣架上拿下一套黑色练功服,扔给涂遥,简单两个字:“换上。”

    原著里,只有十多岁的小师弟才用黑色,涂遥该穿的是白色。

    vincent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看不出来,这小导演还有点眼光。”

    我说,给涂遥的官方资料上填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不仅是开玩笑。

    他简直太适合穿黑色。

    他的脸轮廓太好,穿白色的时候还不够显,穿黑色,一团沉重颜色,托出他一张艺术品一样漂亮的脸。他的眼睛,从眼头到眼尾,鬼斧神工的一笔墨,到眼尾骤然上挑,像一支羽毛在你心尖挠了一下一样,说不出的微妙感觉。墨黑眼睛里,那样张扬的神气,像张牙舞爪的小老虎,让人不敢看轻他。

    陆赫看着换了衣服的涂遥,终于再次开口。

    “记下来。”他头也不回地吩咐陆芸白:“涂遥改穿黑。”

    我稍稍舒了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亲儿子好帅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