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9章 往事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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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一声刺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秘书科的宁静,乔曼漫不经心地打开手提包拿出手机一看,发现不是自己的手机在响,疑惑的眼神转向了郭建刚。
就在乔曼掏手机的同时,郭建刚在做同样的动作,在确认不是自己的手机后,两人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了正在认真学习《秘书实务》的沈桐。
沈桐察觉到俩人怪异的目光后,低头仔细一听才发现是自己的手机。他急忙掏出手机,看到是发小李明明的电话后,点头略微表示歉意,匆忙走出去接电话了。
沈桐的手机平时基本扔到宿舍,很少带在身上。今天早上蓝月值夜班下班后,与沈桐通了个电话,结束后就无意识地装到口袋里。沈桐有手机的事情只有极少数几个人知道,县委办估计就张立伟好像知道,其他人还一概不知。沈桐作为新人,尽量表现得低调些,不过今天看来,至少秘书科的人都知道了。
沈桐出去后,乔曼与郭建刚俩人对望了一下,没有说话。不过从不同的眼神中,可以解读出不同的心理活动。乔曼瞟了一眼沈桐的手机,居然今年刚刚上市,最新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在乔曼的印象中,能用得起这种手机的,不是大款,就是领导。而沈桐手持这么贵重的手机,是自己买的,还是单位给配的。不过乔曼很快否定了后者,看来沈桐的家境一定很殷实。
郭建刚虽没有看到手机,但解读出另一番味道。这小子才刚刚上班就配备了手机,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矜持,不稳重,喜欢显摆穷得瑟,浮躁之人成不了大器。联想到自己攒了一年多钱,才狠心买下的这部手机,敲打的键盘,不由得冷笑了一下,鼻孔里吹出的气吹动着脸前的文稿轻微地掀了一下角。
“喂,筒子,下班了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杨晓依现在已经到了县城,我现在正往县城赶,晚上去哪吃饭,你定!”李明明一边开车,一边大声地对着沈桐吼道,生怕沈桐听不到似的。
沈桐下意识地把手机往远处拉了一下,然后又赶紧捂住手机,四周看了一下没人后,悄悄地道:“明杠,我说你小子就不能小声点啊,还是原来的大嗓门。”
李明明在那头嘿嘿一笑,道:“多少年了,改不了了,问你呢?晚上去哪吃?”
李明明的嗓门原来也不大,自从到了邮电局上班后,每天要送报纸,久而久之自然练就了一副大嗓门。
沈桐望了一眼吴江凯办公室的门,思忖一番道:“你定,你也知道我高中毕业后很少到县城,也不知道哪个地方的饭好吃。”
“这样,去璧山小站,到时候我过来接你。”李明明还没等沈桐回话,“啪”地挂掉电话,脸上洋溢的笑容,一脚油门下去,快速地行驶在坑洼不平的路上。
挂掉电话,沈桐无奈地笑了一下,把手机调成震动,返回了秘书科。
秘书科永远是死气沉沉,就算再来两个人也是如此,何况科长谢天亮不在。郭建刚始终摆着一张高傲的臭脸,似乎有着永远完不成的事情。而乔曼则是手撑脑袋心有旁骛地在纸上乱写乱画。至于大家很少交流聊天,症结源于隔壁的吴江凯。至少他在的时候,大家都是紧张有序地搞工作。
沈桐坐定,思绪早已回到了童年时代。孩提时期,沈桐家作为外来户搬到了北寨村。对于外来户,北寨村本地人是十分排斥的,不仅沈桐的父亲遭人冷眼嘲笑,就连沈桐也被同龄伙伴经常欺负。本地人李明明原先也是欺负沈桐的一员,可后来俩人居然成了好朋友。俩人的拉近也让俩家的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
李明明的父亲也算村里的能人,90年初就找准商机从基金会贷款买了卡车拉煤,几年光景,家里一下跃居小康时代,成为了北寨乡名副其实的万元户。而那时沈桐的父亲也开始探索养殖的路子。
父亲常年奔波劳累,无暇关心儿子学习,母亲又百般宠爱,把李明明培养成了混世魔王。上初一时,就敢挑战高三的学生,成天不思学习,把心思都放在了打架打游戏调戏女学生身上。老师不待见,学生躲着他,但学习好的沈桐却从来不疏远李明明。
老师经常教诲沈桐,离那个混混李明明远一些,小心他拉了你的后腿。每当如此,沈桐嘿嘿一笑,当场点头答应,下来依然如故。就是这样,沈桐的学习一直是名列前茅,而李明明却一塌糊涂。
认识杨晓依是很偶然的机会。教室那时烧炭火,需要大量柴火。学校每到秋假时就会组织学生上山拾柴。沈桐主动和李明明一个组,等拾好柴火准备下山时,一个其貌不扬的女生居然崴了脚。
李明明劝沈桐不要管闲事,主要原因杨晓依长得不咋地,而沈桐坚持要帮她,愣是把她从山下背了下来,并送到医院。同学互相帮助也是应该的,一面情缘,感谢之后,由于不同班,彼此很少再联系。
元旦晚会,学校决定由原来各班单独举办改成全校联谊。晚会那天,杨晓依居然一改往ri做派,穿了一袭白裙,梳了马尾辫,唱了一首弘一大师填词的著名校园歌曲《送别》,让观看表演的李明明和沈桐都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杨晓依简单捯饬了一下,竟然如此美丽动人。当晚,李明明与沈桐击掌誓盟,谁先追到杨晓依,输了的请吃一个月饭。
此后,俩人轮番狂追杨晓依,可杨晓依并不买账,一来二去,仨人居然成了好朋友,一起走过那段懵懂而又快乐的初中岁月。
然而初中毕业后,李明明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读书,无奈之下,父亲让他跟着跑大车,跑了几天,他嫌太累,就不干了。后来,父亲又托关系,把他安排到了邮电局送报纸,然而李明明却十分喜欢这份工作。沈桐高中时期,几乎每个星期都与李明明钻到一起喝酒,抽烟,看黄se录像……
而杨晓依初中毕业后,跟随父亲举家搬到了昭北市,一开始还有书信往来,后来就渐渐断了,此后再也没有联系过。
而如今,仨人突然又碰到了一起,不得不说这是冥冥注定的缘分,想到即将要再次重逢,沈桐莫名的兴奋和激动。</dd>
() “铃……”一声刺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秘书科的宁静,乔曼漫不经心地打开手提包拿出手机一看,发现不是自己的手机在响,疑惑的眼神转向了郭建刚。
就在乔曼掏手机的同时,郭建刚在做同样的动作,在确认不是自己的手机后,两人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了正在认真学习《秘书实务》的沈桐。
沈桐察觉到俩人怪异的目光后,低头仔细一听才发现是自己的手机。他急忙掏出手机,看到是发小李明明的电话后,点头略微表示歉意,匆忙走出去接电话了。
沈桐的手机平时基本扔到宿舍,很少带在身上。今天早上蓝月值夜班下班后,与沈桐通了个电话,结束后就无意识地装到口袋里。沈桐有手机的事情只有极少数几个人知道,县委办估计就张立伟好像知道,其他人还一概不知。沈桐作为新人,尽量表现得低调些,不过今天看来,至少秘书科的人都知道了。
沈桐出去后,乔曼与郭建刚俩人对望了一下,没有说话。不过从不同的眼神中,可以解读出不同的心理活动。乔曼瞟了一眼沈桐的手机,居然今年刚刚上市,最新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在乔曼的印象中,能用得起这种手机的,不是大款,就是领导。而沈桐手持这么贵重的手机,是自己买的,还是单位给配的。不过乔曼很快否定了后者,看来沈桐的家境一定很殷实。
郭建刚虽没有看到手机,但解读出另一番味道。这小子才刚刚上班就配备了手机,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矜持,不稳重,喜欢显摆穷得瑟,浮躁之人成不了大器。联想到自己攒了一年多钱,才狠心买下的这部手机,敲打的键盘,不由得冷笑了一下,鼻孔里吹出的气吹动着脸前的文稿轻微地掀了一下角。
“喂,筒子,下班了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杨晓依现在已经到了县城,我现在正往县城赶,晚上去哪吃饭,你定!”李明明一边开车,一边大声地对着沈桐吼道,生怕沈桐听不到似的。
沈桐下意识地把手机往远处拉了一下,然后又赶紧捂住手机,四周看了一下没人后,悄悄地道:“明杠,我说你小子就不能小声点啊,还是原来的大嗓门。”
李明明在那头嘿嘿一笑,道:“多少年了,改不了了,问你呢?晚上去哪吃?”
李明明的嗓门原来也不大,自从到了邮电局上班后,每天要送报纸,久而久之自然练就了一副大嗓门。
沈桐望了一眼吴江凯办公室的门,思忖一番道:“你定,你也知道我高中毕业后很少到县城,也不知道哪个地方的饭好吃。”
“这样,去璧山小站,到时候我过来接你。”李明明还没等沈桐回话,“啪”地挂掉电话,脸上洋溢的笑容,一脚油门下去,快速地行驶在坑洼不平的路上。
挂掉电话,沈桐无奈地笑了一下,把手机调成震动,返回了秘书科。
秘书科永远是死气沉沉,就算再来两个人也是如此,何况科长谢天亮不在。郭建刚始终摆着一张高傲的臭脸,似乎有着永远完不成的事情。而乔曼则是手撑脑袋心有旁骛地在纸上乱写乱画。至于大家很少交流聊天,症结源于隔壁的吴江凯。至少他在的时候,大家都是紧张有序地搞工作。
沈桐坐定,思绪早已回到了童年时代。孩提时期,沈桐家作为外来户搬到了北寨村。对于外来户,北寨村本地人是十分排斥的,不仅沈桐的父亲遭人冷眼嘲笑,就连沈桐也被同龄伙伴经常欺负。本地人李明明原先也是欺负沈桐的一员,可后来俩人居然成了好朋友。俩人的拉近也让俩家的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
李明明的父亲也算村里的能人,90年初就找准商机从基金会贷款买了卡车拉煤,几年光景,家里一下跃居小康时代,成为了北寨乡名副其实的万元户。而那时沈桐的父亲也开始探索养殖的路子。
父亲常年奔波劳累,无暇关心儿子学习,母亲又百般宠爱,把李明明培养成了混世魔王。上初一时,就敢挑战高三的学生,成天不思学习,把心思都放在了打架打游戏调戏女学生身上。老师不待见,学生躲着他,但学习好的沈桐却从来不疏远李明明。
老师经常教诲沈桐,离那个混混李明明远一些,小心他拉了你的后腿。每当如此,沈桐嘿嘿一笑,当场点头答应,下来依然如故。就是这样,沈桐的学习一直是名列前茅,而李明明却一塌糊涂。
认识杨晓依是很偶然的机会。教室那时烧炭火,需要大量柴火。学校每到秋假时就会组织学生上山拾柴。沈桐主动和李明明一个组,等拾好柴火准备下山时,一个其貌不扬的女生居然崴了脚。
李明明劝沈桐不要管闲事,主要原因杨晓依长得不咋地,而沈桐坚持要帮她,愣是把她从山下背了下来,并送到医院。同学互相帮助也是应该的,一面情缘,感谢之后,由于不同班,彼此很少再联系。
元旦晚会,学校决定由原来各班单独举办改成全校联谊。晚会那天,杨晓依居然一改往ri做派,穿了一袭白裙,梳了马尾辫,唱了一首弘一大师填词的著名校园歌曲《送别》,让观看表演的李明明和沈桐都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杨晓依简单捯饬了一下,竟然如此美丽动人。当晚,李明明与沈桐击掌誓盟,谁先追到杨晓依,输了的请吃一个月饭。
此后,俩人轮番狂追杨晓依,可杨晓依并不买账,一来二去,仨人居然成了好朋友,一起走过那段懵懂而又快乐的初中岁月。
然而初中毕业后,李明明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读书,无奈之下,父亲让他跟着跑大车,跑了几天,他嫌太累,就不干了。后来,父亲又托关系,把他安排到了邮电局送报纸,然而李明明却十分喜欢这份工作。沈桐高中时期,几乎每个星期都与李明明钻到一起喝酒,抽烟,看黄se录像……
而杨晓依初中毕业后,跟随父亲举家搬到了昭北市,一开始还有书信往来,后来就渐渐断了,此后再也没有联系过。
而如今,仨人突然又碰到了一起,不得不说这是冥冥注定的缘分,想到即将要再次重逢,沈桐莫名的兴奋和激动。</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