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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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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花犹如要把他解剖般的审视目光下,胖墩儿终于发现他了,放好笔握着手肘轻揉着道:“还算有点良心,知道迷途知返。”

    夏花当着他面儿就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她疯了才会觉得他还有沉稳如磐石的一面。

    不等夏花答话,他又接着不满道:“回来了怎么不叫我呢?想饿死我啊。”

    刚刚对他的惊艳感顿时消失无影,甩手就往外走:“怎么就没饿死你呢?”

    自己这劳心劳力的又是买菜又是做饭的到底是为哪般哟?还不如哪去给外面的流浪小动物们。

    胖墩儿跟着出来,还没下楼就闻到了饭香味儿,没形象的抽了抽鼻子道:“怎么这么香?你上哪买的啥?”

    “御厨特制,哪地儿都买不到的。”这话对夏花还对味儿,使她不禁就骄傲的接道。

    刚好走完楼梯的夏花看到楼梯边的吱吱也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的,顿时心情就更好了,自己这厨艺连吱吱都是承认的。

    夏花弯腰逗了给了它剥了几颗葵花籽,回头对胖墩儿有些不解道:“你为什么不多养几只,让它也有个伴啊?”

    胖墩儿理所当然道:“以前养过啊,没养活,就活了它一只,后来我想着我这都孤家寡人的,养它也是为了给我做伴,它要有伴了就不算孤家寡人了,也就不给我做伴了。”

    夏花黑线,这都什么奇葩逻辑?

    意思就是我孤家寡人所以你也必须得陪着我孤家寡人,难道多养几只,不是多了几个伴吗?

    更何况人家鼠类是群居动物,这是生生扭改了被人家天生的生活习性呐。

    回头再看还啃得欢的吱吱,夏花由衷道:“吱吱真可怜。”

    “它怎么可怜了?吃得好睡得好住得好,还有我的陪伴我的关爱,它的同类们都还在下水道臭水沟里翻食吃呢。”胖墩儿不满道。

    这样一想,好像也是,特别是这么久来就只有它不嫌弃胖墩儿,想来也是乐意的,又由衷的改口道:“吱吱真幸运。”

    等胖墩儿跟少爷般在餐桌下坐下,立马就像狼见肉似的双眼发亮了,一大盆已经晾的有些凉了的鸡肉粥,一盘色泽油亮的口水鸡和鱼香茄子。

    她这是突然转性了,为何对自己这么好?

    哦,肯定是对下午趁我睡觉偷吃了我冰激凌和偷溜出去会男人的补偿,想到这,本来还想对她表示一方感谢的他,立马觉得这是自己该得的了,要自己不接受,可能她心里反而不好受呢。

    要夏花知道他那想法,肯定是一巴掌拍的他另一边也不能吃东西。

    夏花看他有些呆滞的样子,略显恶意的给他盛了一碗粥递给他道:“来,鉴于你咬肌暂时罢工,只能喝流食,但白稀饭又没滋没味的,我专门给你做的鸡肉饭,看到没,鸡骨架加糯米一起熬的,还加了香菇丝,火腿丝芝麻油等等,保证你光喝稀饭也能饱。”

    就算认为她是无声向自己赔罪的胖墩儿也有些受宠若惊,正要感动时,就听到夏花嘿嘿笑了两声道:“这分配得真好,你喝汤我吃肉。”

    胖墩儿才反应过来,首先吸引自己目光,继而引发自己唾液分泌过多的是那盘口水鸡啊,而现在自己无论如何是吃不了的,胖墩儿一脸仇恨的瞪着那盘鸡。

    看着胖墩儿一脸鸡飞蛋打的表情,夏花毫无诚意的安慰道:“汤才是精华啊,而且我还专门给你做了鱼香茄子呢,这个你可以吃,完全不用咬。”

    胖墩儿无语凌噎,茄子能和鸡肉相提并论吗,但想着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沾了点鸡腥,已经很不错了。

    然而,但是,可是,夏花还不放过他,吧唧嘴不说,还嘀咕:“哎呀,这次的口水鸡真好吃,简直做出了我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以后再想做出这水平估计难了。”说着还一边瞟胖墩儿几眼。

    “看来我中午对你的教诲是一点用也没有了,记住最大的善良就是在别人只能看着你吃时请别吧唧嘴。”

    “我知道啊,让你喝精华汤,我吃美味肉这就是最大的善良,艾玛,这肉怎么这么好吃呢。”

    胖墩儿本来是气得想把手里的粥糊她脸上的,但突然觉得自己跟她这样犯气可真是幼稚得不行,再看她吧唧嘴的样子更是幼稚,突然就乐了,他指着身后的小仓鼠道:“嗯,再吧唧大点声,你就是大号的吱吱。”

    这招使对了,夏花瞅了眼瞪着豆子眼和她对望的小仓鼠,非常识相得不再吧唧了。

    胖墩儿真的喝了三大碗鸡肉粥,还吃了不少鱼香茄子,抚着圆滚滚的肚子不争气的想,这长智齿的待遇好像还真不错。

    夏花收拾好厨房,上去给胖墩儿说一声,自己走了,哪知才刚到书房门口,就惊叫着扑向了胖墩儿,要门外有人,肯定会以为屋内的人正要自杀呢。

    胖墩儿被她吼的吓了一大跳,正要撕那些写满字的宣纸的手一顿,看着她道:“你要干嘛?一惊一乍的。”

    “是你要干嘛,这好不容易写的,你给撕了干嘛?”

    “不撕留着干嘛?”胖墩儿诧异道。

    “那你写它们干嘛?”夏花也瞪着眼寸步不让。

    “我练字啊。”胖墩儿理所当然道。

    “可我觉得写得很好诶,干嘛不留着,撕了多可惜。”

    “哪有什么可惜?要我每次练字都留着,估计都没地儿放了。”胖墩儿嘀咕着作势又要撕。

    “哎哎,你要真撕的话干脆送给我吧,我拿回去送我爸,我爸可喜欢这些了。”夏花赶紧拉着他阻止道。

    “不行,哪能拿练字送人的?”胖墩儿严肃的摇头。

    “那你专门写一副送给我?”夏花顺着杆儿道。

    老爸生日要到了,正愁送他点啥呢?这还正是瞌睡挨着枕头了,他书房一直就孤零零的挂着一副字,还整天视若珍宝似的,这投其所好老爸肯定高兴。

    “你知道你现在是跟谁在求字吗?”胖墩儿斜睨她一眼,傲娇道。

    “知道,知道,李书法大师嘛。”夏花赶紧拍马屁,不管人胖墩儿为何能写这么一手好字,事实是人家就是会。

    “哼,知道就好,这是未来的书法大师,所以懂了吧,要成为大师的人怎能让残次品存留于世?”

    “哦,未来大师说得有理,那你撕吧。”夏花放开了他手,反正撕的是你自己的,只要你答应帮我再写一副,你爱怎么撕怎么撕。

    待胖墩儿处理完那些他眼中的废纸,夏花扯着他袖子让他赶紧写,胖墩儿倒也没推辞,大手一挥豪爽答应没问题。

    胖墩儿重新铺上纸,展平后浸墨落笔,一气呵成,龙飞凤舞的写下四个字“松鹤长春”

    夏花凑过去仔细辨认:“松鹤长春?”

    “希望你爸别嫌弃啊,我至多也只能写成这样了。”

    “嘿,你怎么知道我要当成生日礼物送我爸。”

    “去年某些人干的那丢脸事你忘了我可没忘,这不可又到那时候了吗?估摸着是你老爸生日要到了。”

    说起去年的生日礼物还真是一场血泪史,就因为喜欢附庸风雅的文化老爹,对传统文化有种几近狂热的膜拜,为了讨老爸欢心的夏花,绞尽脑汁的夏花,听从樊希的建议,整天流连于古玩一条街,想要拣点漏哄老爸开心,能少唠叨点自己的婚姻问题,然后在老妈唠叨时帮自己说两句好话。

    结果这漏没捡到,倒是被别人骗的就差把□□双手奉上了,那副声称是郑板桥真迹的画被胖墩儿一眼断定是赝品,当时夏花还气呼呼的不信,一定要胖墩儿和樊希她们估个价,胖墩儿伸出一根手指头正要开口,就听夏花道:“要低于4000你就别说了。”

    胖墩儿和樊希立马闭嘴了,当时夏花不信那邪,想他们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嘛,自己可是找古玩街上好几位看过的,都说没问题的。

    胖墩儿当时就撇着嘴道:“郑板桥真迹卖你4000?你做梦呢吧?再加四个零都不一定买到,你脑子怎么想的啊?”

    隐隐有些发现被骗的夏花还是咬牙送了,结果老爸看一眼,就痛心疾首道:“你要钱多直接送我钱就好,别拿这些来气我,这是糟蹋文化知道吗?这些丧尽天良的,欺师灭祖,你不能成为他们帮凶知道不?”

    气得夏花一个月没吃零食,肉疼的觉都睡不好。

    这一耽搁,时间就不早了,可要等墨迹彻底干的话还要等不短时间,胖墩儿提议你今晚干脆就住这得了,楼下客房里什么都有。

    夏花想了下问道:“我不用给住宿费吧?”

    “你要给我也不反对。”

    “你没有夜游症吧?不会企图不轨吧?”

    “嗤,我俩是第一次一起过夜?”胖墩儿不屑的冷哼道。

    “这话听着可招人误会,可不能乱说啊,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这不毁我清白呢吗?”

    夏花想这么晚回去光打的费就不少,而且这胖墩儿今天刚遭了这么一出,还没见到医生口中所谓的脑震荡呢,会不会深夜发作?

    这样一想,夏花觉得留下来就留下来,确实如胖墩儿所说,同住一房子里也不是第一次,他还没脸没皮的在自己家蹭了好几夜呢。

    “哎,胖墩儿,你怎么会突然如此多才多艺的啊?”看着慢条斯理的细细洗笔的胖墩儿,夏花趴在一旁好奇的问道。

    “那是你突然发现而已,我从三岁起拿起的第一支笔就是毛笔。”胖墩儿笑了笑道。

    “那是你隐藏得深嘛,我们无从知道,你家是王羲之之后?啊,不对,父姓母姓都不带王啊?”

    “啊,那你岂不是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你这字是不是已经登峰造极了?”不等胖墩儿说话,夏花掰着指头算了一遍,立马惊的张大了嘴,毕竟用二十多年去做一件事,那要没点成就那是不可能的。

    “书法怎么可能有登峰造极一说,再说我这水平离我姥爷差远了,要他看到我这字,估计又得罚我了。”胖墩儿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神情一下变得有些伤感。

    “哦,哦,原来你是跟你姥爷学的,那你姥爷肯定很厉害。”夏花见状也不好再多问了。

    “对呀,我姥爷可厉害了。”胖墩儿点点头。

    可能说起他姥爷勾起了他的一些伤心事,胖墩儿变得有些沉默,对这样的胖墩儿夏花有点不自在,正要寻个理由下去睡觉了,就听到胖墩儿似是自言自语道:“你知道我为什么留在这里吗?而我爸妈他们也同意?”

    “因为你姥姥姥爷曾经也在这?”这夏花前几天刚听他说过的。

    “对,但其实这里也并不是我姥姥姥爷的故乡,他们也是地道的北京人士,至于为何来这里扎根了,这还得从头说起啊。”

    胖墩儿带着无限回忆的缓缓讲道:“我姥姥姥爷是真正的才子佳人,他们当年都执教于北大,我姥爷写得一手好字,我姥姥弹得一手好琴,我姥姥还有两把古琴呢,一把蕉叶,一把伏羲氏,本来以为能琴瑟和鸣,恩恩爱爱,平平安安到老的,但那个动荡的时期充满了太多的变数,那是一个灭绝人性的年代,让他们曾一度分离颠沛,甚至连当时还在肚中的孩子最后也没能保住。

    “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好不容易辗转到了这里,刚到时,他们所有的财产就是我姥爷和妈妈拼死保下来的那两把琴,以及姥姥带着舅舅费尽心力留下的一方墨,那是姥爷最喜欢的一方古墨,他们就这样带着对方最珍贵最喜欢的东西,在这里重逢,然后安家落户。

    “再后来他们平反了,但也拒绝了再回去的邀请,而是在当地的学校谋了一份工作。随着子女长大成家离巢,他们慢慢的老去,也没有离开过。

    “闲时姥姥抚琴姥爷练字,我四岁以前就是在姥姥姥爷的琴声墨汁中度过的,现在想来那才是真正的神仙眷侣的日子。

    “后来姥爷突然中风,最后的几个月更是连谁都不认识了,对谁都充满着戒备,那是那个时代留下的烙印。但只要姥姥一出现,他就变得很安静乖巧,让吃饭就吃饭,让睡觉就睡觉。

    “他在一个清晨走了,安详得就像睡着了,我们抱着他嚎啕大哭,我妈和舅舅几度差点晕过去。但姥姥很平静,甚至都没红一下眼睛,当时我很不解,怎么姥姥不伤心呢?

    “但在两个月后,一向健康的姥姥突然离世,我才有些懂了,伤心到极致,是真得哭不出来的,或许整个身心都空了吧,包括眼泪。”

    夏花看着突然悲伤的胖墩儿,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在她印象中,胖墩儿从来都是跳脱欢乐的,就连他失恋也是毒舌的让人招架不住,哪曾见过如此悲伤的他?

    这时候所有的安慰都很苍白,对于自己来说,可能就是听了一个故事,还是只存在于文人们美好想象中的爱情故事。

    但对胖墩儿来说,却不是故事,而是自己最亲的亲人,这种切肤之感旁人是感受不到的,人们总是唏嘘羡慕的是他们坚贞的爱情,甚至最后都充满了无限的浪漫情怀。

    但作为亲人却看到了他们为了这份坚持所遭遇的所有苦难。

    “他们真好。”最后夏花这干巴巴的说了这么一句。

    “对呀,”胖墩儿轻笑了一下又继续,“因为他们自身的遭遇,所以到我妈妈和舅舅那会,他们坚决不让他们从文,他们知道文人们总是太柔软太仁慈太感性太敏感太多情,因而也总容易受伤,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阴暗会无时无刻折磨他们那根过度敏感的神经,想改变,最后却无能为力,他们不想自己的孩子重复他们当年的一切,所以妈妈和舅舅都是标准的工科人。

    “直到随着太平盛世的到来,那种深入骨子的喜爱,让他们再也控制不了潜移默化了孙子一辈,那时哥哥已经比较大了,父母对他也已经有规划,所以姥爷选中了我,姥姥选中了舅舅的女儿表妹。

    “就这样我从小就接受着姥爷的熏陶指导,姥爷说不要我能在这上面有多大出息,关键是自己喜欢,而且能平心静气,陶冶自己情操。”

    胖墩儿停顿下来,看着手里的笔,眼神温柔的像是看着自己的"qing ren"。

    “所以你就真的把这当一个秘密的爱好,没有发展成一项事业,甚至除了家人都没几个人知道,只为纪念你姥爷?”

    夏花想他有点懂胖墩儿了,太过喜爱的东西,太过珍藏的情怀,有时反而不好意思宣之于口,昭告天下,就像小男孩们偷藏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久久舍不得拿出来玩,然后在没人的时候偷偷拿出来观摩一番,就能乐上好几天。

    “对啊,我只是喜欢而已,如果成了讨生活的工具,那就太功利了,会失了本心。当然我现在差距还很大,不敢出去卖弄砸了姥爷的招牌,但终归有一天我会出世的吧,其实我知道姥爷最后是有点遗憾和后悔的,因为各种原因觉得自己有些消极避世,没有为书法界做更多贡献,未免有些敝帚自珍,如果哪天我水平够了,我愿意替他去完成他的心愿的,就算是一点微薄之力也行。”

    说着,朝夏花眨了眨眼,似乎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大笑道:“那时你们就会惊讶我这个横空出世的书法大师了。”

    “一定会有那天的。”夏花看着他真诚的说道。

    这下轮到胖墩儿不自在了,打着哈哈道:“那是,所以你现在赶紧抱大腿吧,我允许你做我腿部挂件。”

    这一晚收到太多讯息的夏花,对胖墩儿有了一个重新的改观,他不仅仅是那个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他富有的不仅仅是物质,还有精神的富有,过去大家都只看到了他的表面,而没看到他那颗纤尘不染的心。

    作为他的朋友,夏花由衷得觉得幸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