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真是有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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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5-17
打发了阎翠花,罗光荣重新来到年轻的守卫,与那个囚徒的两人身边。
“两位,我想你们也考虑了我刚刚说的事情,不知道你们什么看法。另外聊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十位的名字。说话的时候不方便。”
“我叫刘廷慧!”
“嘿嘿,刘铁棍,这是个什么名字!”
罗光荣的脑袋不笨,只是不好好学习,耽搁了聪明的脑袋。他这一句玩笑,把几个人全都说笑了。
“什么刘铁棍,我叫刘廷彗!”
“好吧,叫什么都无所谓,我就叫你小刘好了。那你呢?”
坐在牢房里的囚徒,这时依然在吸着烟。看来他是不打算把罗光荣给他的烟卷留下慢慢吸,而是要一口气吸完的。
“我?你就叫我水军!”
“哦,我知道了,你是在网上混的,专门骂人的那些人?”
囚徒没有做声,仿佛已经默认了罗光荣的瞎猜。
“哪里,水哥是西安来的,他是回来找他媳妇的。她媳妇在老家生二胎,结果……”
“行了啊小刘,别说了,听的人心烦!”
黑暗里的囚徒哼了一声,年轻的看守小刘就不说话了。罗光荣知道,他不想多谈他自己,也就没有再问。
“好吧,铁棍,水军,我先打听个事。你们把没收来的武器都收在哪儿?”
“你不是想偷枪吧?”
“切,你也听到了,明天我自然会有枪,用得着偷吗。我问的是,收来的比较好的武器放在哪里,我一个朋友的好家什被收了,而那个朋友才是真正能够带我们离开的人!”
那个朋友,罗光荣说的自然是郭震北。他是知道郭震北的厉害的,只是不知道郭震北为何,从刚开始的时候有点笨笨的模样,那么快就变成了个高手。
除过丝薇尔没人知道,郭震北的记忆与诸如m1或者w28他们的记忆相同。那是美国空军特种部队“飞行小组”的升级版的训练以及作战经验。这时已经与郭震北通过慢慢的“磨合”,已经基本上被他吸收。
恐怕只这一条,凭着把匕首,郭震北就能把这个幸存者聚居地里的那些所谓的“高层”,全部悄无声息的干掉,外带还来的轻轻松松。
“这样啊,我听说好武器都放在村子中心那幢二层楼的武器间里,只是那里等闲的人靠近不了。不过要想逃的话,我们手里的武器,应该也就够用了!”
罗光荣斟酌了一下,他可不想落荒而逃。尤其他不想不带着郭震北,不报仇就悄悄的逃走。要想有人替他报仇,最少郭震北的逃离是必须的。最好是郭震北大展神威,把这小村子里拿事的人全杀了,那最合他的罗光荣意思。
最重要的就是那个林必清,落自己手里,非活剥了他不可。
“不成,没他就没我们好果子吃。我告诉你们,我那个朋友就是我们基地的头。想想看和他一起跑,我们大家都有好日子过!要是少了他,我都不知道我们基地还要不要我们几个!”
罗光荣一句话就决定了他们的行动,其余的人都明白了,不带罗光荣嘴里那个“朋友”一起逃,恐怕不会有好结果。那个年轻的看守显然沉不住气,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武器就紧着问。
“那你朋友在哪呢?”
说到郭震北此刻的行踪,罗光荣是真不知道,他长长的叹了口气。
“唉,我只知道他回家看他老娘去了,这会在哪我也不清楚。明天要是可能的话,我们大家分头去找找。相信来了的新人,总会有人知道他在哪儿的!”
这希望渺茫的消息,使几个人都沉默下来。倒是罗光荣这会在想,季伟文是如何出卖郭震北,又如何出卖基地的呢?又或者说,季伟文到底有没有出卖呢?
在小村子中间,那是村长的豪宅,当然也是指此刻的小村子而言。
所谓村长的豪宅,不过是一个6分大的宅基地,盖了颇为洋派的白色二层楼。此刻楼顶上架着个哨楼,整个“豪宅”里住的,全都是这个小村子此刻的主人——林必清和他的手下。
整个小村子被幸存者挤的满满登登,粮食、物资全都存在军营里,而军队事实上又全都是林必清的铁杆。在这个世道里,林必清玩的是“任人唯亲”,对于“任人唯贤”,像他这样“科技脑白痴”下个世纪也弄不清楚。
林必清的年岁并不大,有着一个大脑袋。他是当过兵的人,甚至在部队上,他还当过侦察兵。当侦察兵原本没他什么事,不过送了几千块钱礼之后,他还是成功的挤了进去。
不为别的,他是为了自己将来离开部队之后的事情打算。中国侦察兵的训练,与其他国家的特种部队也差不了多少。事实上中**队的侦察兵,在过去也就是各部队的特种部队。
直到后来,有了专门的特种部队,其成员、军官,也都是来自于过去的侦察部队。许多时候,不过是换了个称呼而已。
这林必清,是有两把刷子的!
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是林必清享受的时候。无论尸乱之前,还是尸乱之后皆是如此。
作为一个侦察兵出身的城管大队的队长,林必清没有因为过多的“请吃”而变成一个胖子。在这件事上,他比他兄弟林正要有板眼的多。
此刻他依然还保持着健美壮硕的身材,习惯性的剃了光头的大脑袋下面,是两道黑漆漆的冷眉。如果请他去演归里话剧,就他这模样不用化妆,就是一活脱脱的座山雕。
身边陪着他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化着浓妆,脸上带着笑容。但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不过是强颜欢笑。而且她的气质,也并不适宜浓妆艳抹。再感情些细看她的眼睛,就能够看得到她眼底里的悲哀。
不过林必清并不在乎她的心里是不是快乐,有着“净街虎”之称的他,从来也不会在乎别人的感受。如果在乎的话,他会做城管吗?
此刻立着两道凶眉,他正看着手下呈上来的东西,一看之下他的火“腾”的就起来了。他看到的东西不是别的什么,而是郭震北的那枝金色的.50沙漠之鹰。
这是他的“收藏品”,就如同郭震北他们当时说过的那样,把一枝.50的沙漠之鹰当成收藏品,那实在是一种暴发户式的作法。林必清恰恰就是这样的暴发户,他自从退伍回来,找关系分配之后就成了城管队员。然后随着城管的“能力”步步升级,他的地位也就步步高长。
最初城管只管靠边的小商小贩的时候,凡是那些小商小贩经营的商品,他家里就无需在买。当城管的能力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与地产开发商们打上交道的时候,他们成了逼死人不用负责,没有权也敢执法的不知道什么玩意。
别说他们也辛苦,也不必讨论他们是不是有苦劳。一群没有执法权的人,私闯民宅、拦路没收他们财物、蓄意毁坏他人住宅,根本就是土匪的行径。
看到这里对于城管有好感的读者且不必怒,因为责任根本不在城管这个体系本身上面。执行那些职务的时候,有权阶层就应该选择执法机构,而不是选择没有执法权的城管。或者说需要那样的执法机构,那么就应该由法律明文赋予相应的权限。
当然我们这本书,不打算讨论那些事情,只是提一点社会现实表达一下林必清的背景而已。
总之,林必清随着这些事情,他实在算是一夜暴富。因此他那不成器的小混混兄弟,也就变成了“林二爷”。
“他.妈.的,是哪个混蛋把我的枪用成这样模样!”
看着金色.50沙漠之鹰枪身上,那些有了划痕的金色枪身,他心痛的嘴都有些歪。要知道这枪他好不容易才买到,以前放在家里的枪盒里,那金色的枪身能够映出人影。
看看现在,不但枪身上有划痕,甚至仔细看枪口也能发现它已经被使用了好多次。这给林必清的感觉,不好像是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被别人拔了头筹。
有道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来报告的人,看着林必清的脸色,忙又把情况进一步说明白。他相信,当他说明白的时候,林大爷一定会高兴起来的。
“林爷,这是今天刚来的几个小子带在身上的,另外我们还没收了两枝带气罐的枪,看样子是汽枪,就是不知道威力怎么样!”
一听那些人在自己手心里,林必清不由的喜上眉梢。他不是那种能容人的人,而且他认为凭自己的一身本身,也不必去忍什么人。
“什么,他们人在我们这里,哈哈哈……这几个臭小子,犯到老子手里,怎么都不能饶了他!”
底下的手下,听他笑完之后,又提供了一个消息。之所以如此说,不过是因为某人的要求而已。
“是的林爷,其中两个小子和我们的严队长认识,被他领军营里去了。另外一个,听说是本村的人,他是回家看他.妈.的,这枪就是从他身上拿下来的!”
事情既然牵扯到自己人,林必清就不得不捉摸一下这件事。正当他心想是不是派人先把那个严队长,以及和他认识的那两个人给抓来。
说起这严队长,也算是林必清当年的熟人。他做城管大队的队长,对方是刑警队的队长,两人曾经也是酒桌上的朋友。不过后来逃出来的时候,刑警队的人因为上街执勤,所以活下来的人不多。
而他林必清,则是事先就有一把子弟兄,又有不少的武器,因此从城里硬生生的冲出来。如果不是陕汽德龙f3000的司机变异,他和他的车队就可以跑得更远些。
一想起自己的车队,再想起自己的那些大车、挖掘机与推土机,他就感觉有些可惜。要是在这山上,有那些装备,他的工整可以比现在结实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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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发了阎翠花,罗光荣重新来到年轻的守卫,与那个囚徒的两人身边。
“两位,我想你们也考虑了我刚刚说的事情,不知道你们什么看法。另外聊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十位的名字。说话的时候不方便。”
“我叫刘廷慧!”
“嘿嘿,刘铁棍,这是个什么名字!”
罗光荣的脑袋不笨,只是不好好学习,耽搁了聪明的脑袋。他这一句玩笑,把几个人全都说笑了。
“什么刘铁棍,我叫刘廷彗!”
“好吧,叫什么都无所谓,我就叫你小刘好了。那你呢?”
坐在牢房里的囚徒,这时依然在吸着烟。看来他是不打算把罗光荣给他的烟卷留下慢慢吸,而是要一口气吸完的。
“我?你就叫我水军!”
“哦,我知道了,你是在网上混的,专门骂人的那些人?”
囚徒没有做声,仿佛已经默认了罗光荣的瞎猜。
“哪里,水哥是西安来的,他是回来找他媳妇的。她媳妇在老家生二胎,结果……”
“行了啊小刘,别说了,听的人心烦!”
黑暗里的囚徒哼了一声,年轻的看守小刘就不说话了。罗光荣知道,他不想多谈他自己,也就没有再问。
“好吧,铁棍,水军,我先打听个事。你们把没收来的武器都收在哪儿?”
“你不是想偷枪吧?”
“切,你也听到了,明天我自然会有枪,用得着偷吗。我问的是,收来的比较好的武器放在哪里,我一个朋友的好家什被收了,而那个朋友才是真正能够带我们离开的人!”
那个朋友,罗光荣说的自然是郭震北。他是知道郭震北的厉害的,只是不知道郭震北为何,从刚开始的时候有点笨笨的模样,那么快就变成了个高手。
除过丝薇尔没人知道,郭震北的记忆与诸如m1或者w28他们的记忆相同。那是美国空军特种部队“飞行小组”的升级版的训练以及作战经验。这时已经与郭震北通过慢慢的“磨合”,已经基本上被他吸收。
恐怕只这一条,凭着把匕首,郭震北就能把这个幸存者聚居地里的那些所谓的“高层”,全部悄无声息的干掉,外带还来的轻轻松松。
“这样啊,我听说好武器都放在村子中心那幢二层楼的武器间里,只是那里等闲的人靠近不了。不过要想逃的话,我们手里的武器,应该也就够用了!”
罗光荣斟酌了一下,他可不想落荒而逃。尤其他不想不带着郭震北,不报仇就悄悄的逃走。要想有人替他报仇,最少郭震北的逃离是必须的。最好是郭震北大展神威,把这小村子里拿事的人全杀了,那最合他的罗光荣意思。
最重要的就是那个林必清,落自己手里,非活剥了他不可。
“不成,没他就没我们好果子吃。我告诉你们,我那个朋友就是我们基地的头。想想看和他一起跑,我们大家都有好日子过!要是少了他,我都不知道我们基地还要不要我们几个!”
罗光荣一句话就决定了他们的行动,其余的人都明白了,不带罗光荣嘴里那个“朋友”一起逃,恐怕不会有好结果。那个年轻的看守显然沉不住气,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武器就紧着问。
“那你朋友在哪呢?”
说到郭震北此刻的行踪,罗光荣是真不知道,他长长的叹了口气。
“唉,我只知道他回家看他老娘去了,这会在哪我也不清楚。明天要是可能的话,我们大家分头去找找。相信来了的新人,总会有人知道他在哪儿的!”
这希望渺茫的消息,使几个人都沉默下来。倒是罗光荣这会在想,季伟文是如何出卖郭震北,又如何出卖基地的呢?又或者说,季伟文到底有没有出卖呢?
在小村子中间,那是村长的豪宅,当然也是指此刻的小村子而言。
所谓村长的豪宅,不过是一个6分大的宅基地,盖了颇为洋派的白色二层楼。此刻楼顶上架着个哨楼,整个“豪宅”里住的,全都是这个小村子此刻的主人——林必清和他的手下。
整个小村子被幸存者挤的满满登登,粮食、物资全都存在军营里,而军队事实上又全都是林必清的铁杆。在这个世道里,林必清玩的是“任人唯亲”,对于“任人唯贤”,像他这样“科技脑白痴”下个世纪也弄不清楚。
林必清的年岁并不大,有着一个大脑袋。他是当过兵的人,甚至在部队上,他还当过侦察兵。当侦察兵原本没他什么事,不过送了几千块钱礼之后,他还是成功的挤了进去。
不为别的,他是为了自己将来离开部队之后的事情打算。中国侦察兵的训练,与其他国家的特种部队也差不了多少。事实上中**队的侦察兵,在过去也就是各部队的特种部队。
直到后来,有了专门的特种部队,其成员、军官,也都是来自于过去的侦察部队。许多时候,不过是换了个称呼而已。
这林必清,是有两把刷子的!
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是林必清享受的时候。无论尸乱之前,还是尸乱之后皆是如此。
作为一个侦察兵出身的城管大队的队长,林必清没有因为过多的“请吃”而变成一个胖子。在这件事上,他比他兄弟林正要有板眼的多。
此刻他依然还保持着健美壮硕的身材,习惯性的剃了光头的大脑袋下面,是两道黑漆漆的冷眉。如果请他去演归里话剧,就他这模样不用化妆,就是一活脱脱的座山雕。
身边陪着他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化着浓妆,脸上带着笑容。但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不过是强颜欢笑。而且她的气质,也并不适宜浓妆艳抹。再感情些细看她的眼睛,就能够看得到她眼底里的悲哀。
不过林必清并不在乎她的心里是不是快乐,有着“净街虎”之称的他,从来也不会在乎别人的感受。如果在乎的话,他会做城管吗?
此刻立着两道凶眉,他正看着手下呈上来的东西,一看之下他的火“腾”的就起来了。他看到的东西不是别的什么,而是郭震北的那枝金色的.50沙漠之鹰。
这是他的“收藏品”,就如同郭震北他们当时说过的那样,把一枝.50的沙漠之鹰当成收藏品,那实在是一种暴发户式的作法。林必清恰恰就是这样的暴发户,他自从退伍回来,找关系分配之后就成了城管队员。然后随着城管的“能力”步步升级,他的地位也就步步高长。
最初城管只管靠边的小商小贩的时候,凡是那些小商小贩经营的商品,他家里就无需在买。当城管的能力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与地产开发商们打上交道的时候,他们成了逼死人不用负责,没有权也敢执法的不知道什么玩意。
别说他们也辛苦,也不必讨论他们是不是有苦劳。一群没有执法权的人,私闯民宅、拦路没收他们财物、蓄意毁坏他人住宅,根本就是土匪的行径。
看到这里对于城管有好感的读者且不必怒,因为责任根本不在城管这个体系本身上面。执行那些职务的时候,有权阶层就应该选择执法机构,而不是选择没有执法权的城管。或者说需要那样的执法机构,那么就应该由法律明文赋予相应的权限。
当然我们这本书,不打算讨论那些事情,只是提一点社会现实表达一下林必清的背景而已。
总之,林必清随着这些事情,他实在算是一夜暴富。因此他那不成器的小混混兄弟,也就变成了“林二爷”。
“他.妈.的,是哪个混蛋把我的枪用成这样模样!”
看着金色.50沙漠之鹰枪身上,那些有了划痕的金色枪身,他心痛的嘴都有些歪。要知道这枪他好不容易才买到,以前放在家里的枪盒里,那金色的枪身能够映出人影。
看看现在,不但枪身上有划痕,甚至仔细看枪口也能发现它已经被使用了好多次。这给林必清的感觉,不好像是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被别人拔了头筹。
有道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来报告的人,看着林必清的脸色,忙又把情况进一步说明白。他相信,当他说明白的时候,林大爷一定会高兴起来的。
“林爷,这是今天刚来的几个小子带在身上的,另外我们还没收了两枝带气罐的枪,看样子是汽枪,就是不知道威力怎么样!”
一听那些人在自己手心里,林必清不由的喜上眉梢。他不是那种能容人的人,而且他认为凭自己的一身本身,也不必去忍什么人。
“什么,他们人在我们这里,哈哈哈……这几个臭小子,犯到老子手里,怎么都不能饶了他!”
底下的手下,听他笑完之后,又提供了一个消息。之所以如此说,不过是因为某人的要求而已。
“是的林爷,其中两个小子和我们的严队长认识,被他领军营里去了。另外一个,听说是本村的人,他是回家看他.妈.的,这枪就是从他身上拿下来的!”
事情既然牵扯到自己人,林必清就不得不捉摸一下这件事。正当他心想是不是派人先把那个严队长,以及和他认识的那两个人给抓来。
说起这严队长,也算是林必清当年的熟人。他做城管大队的队长,对方是刑警队的队长,两人曾经也是酒桌上的朋友。不过后来逃出来的时候,刑警队的人因为上街执勤,所以活下来的人不多。
而他林必清,则是事先就有一把子弟兄,又有不少的武器,因此从城里硬生生的冲出来。如果不是陕汽德龙f3000的司机变异,他和他的车队就可以跑得更远些。
一想起自己的车队,再想起自己的那些大车、挖掘机与推土机,他就感觉有些可惜。要是在这山上,有那些装备,他的工整可以比现在结实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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