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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进入庞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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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多拉用眼斜了下此人,他把马调整到最佳方位,“刘翼,你将军不当了,御下的本事,可是渐长啊!”

    赢宇翔早就领教了此时空,等级制度森严,尊卑分野得极是明朗。

    高位者说话,下属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随便发言,这比打脸还要严重,是对高位者权威的一种挑衅行为,就像家里来了客人,大人们说话,而小孩子在旁边插嘴,显得很没有家教是一个道理。

    “来人,把霍青拖下,五十军棍侍候!”护国公刘翼面部表情极是和缓,没有震怒的表现,但他发出的嗓音有点儿颤抖。想必,那霍青平常是个受宠的,否则,也不敢这么放肆。

    两军战前,先开打自家的士兵?赢宇翔蹲在一辆马车后面,咧着嘴想乐。

    这跟那世的世界大战前的欧洲战场上的士兵有的一拚了。开战前还得问对方,“准备好了没有?”等听到回话,双方才举着枪,你一枪我一枪的对射起来。很绅士的作风。

    “虎克,要不要把锁子甲穿上?”虎克摇了摇头,他指了指自己的前胸,赢宇翔这才发现,羊皮坎肩里啥时穿了,最初见到他时的那套衣服?

    “这衣服哪里来的?”赢宇翔纳闷极了,自从杨树浦分开,就再没见虎克的这套衣服,现在突然又莫名的出现了,能把让赢宇翔吃惊到傻?“你放哪里了?”

    “手!”虎克指着自己的手说。“是从手里自己跑出来的?”虎克点点头。

    赢宇翔极度地兴奋起来,隐身衣?储物戒指、储物空间?他抓着虎克。进行全身地毯式的搜索。幸亏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方谈判的刘翼和塔多拉身上,才没被他诡异的行为所吓到。

    搜查无果后,只好寻找新的突破口,“你能不能再把它收回去呢?”虎克却摇了摇头。“你是说,它是莫名出来的,你现在想收也收不回去了?”虎克点点头。唉,对这种脑子不灵光的人,即使是启发式的问话也根本起不到作用。

    赢宇翔垂头丧气的坐在了地上,就算问出个子丑寅卯来,也问不出想要的答案。

    那衣服用三棱刺扎也扎不透。甚至比他在铁匠铺里买到的锁子甲还坚固耐实。而且质地轻还薄。赢宇翔终于可以证实了一点,他和他不是来自同一位面。

    赢宇翔想要试穿一下那衣服,虎克却摇头,“穿——不——了!”很是让赢宇翔抓狂了一把。虎克只好把那那衣服脱下来。递给了他。赢宇翔接过来一看。差点晕倒。那衣服像一本书,四四方方地叠在一起。他翻来覆去的,就是抖不开。

    而那金属样的书。到了虎克的手里就变成了一套衣服。再回到他手里,就又还原成了一本书。

    真真欺人太甚!

    赢宇翔从马车里找到自己的竹筐,拿出锁子甲来飞快地套在身上,然后和虎克继续隐藏在马车后面。此时的战事,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刘翼和塔多拉彻底谈崩。

    双方也进入到备战状态。

    “刘翼,你真要取卵挡石?”塔多拉的马前和马后已经围着数人了,既有拿蛇矛的,也有拿枪的,但最多的还是拿戟的,戟是戈和矛的合成体,它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因此戟具有钩、啄、刺、割等多种用途,所以它的杀伤能力要胜过戈和矛。

    “不用废话,要打就打!”刘翼的右腋下夹着一柄雁翅镗。左手拿着一面画着白虎的青铜盾。他的胯下是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当年赵德禄谋反的时候,圣上饶你一命,没继续深究,终是放虎归山,酿成了今日的祸端。”

    “那狗皇帝杀了我全家一百零五口人,只因我送姨娘进庙里上香,才堪堪的躲过了这一劫,这些年也一直在外面游荡,难道是赵德光想饶过我的吗?”塔多拉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他是得不到我行踪才是真。”他把蛇矛往胸前一横,“那狗皇帝不是也软禁了我的姨娘,生生逼得我姨娘吞钗而死,临死前写了血书,要我远走他国,永远别再踏入大华民国半步。你说,这要不是被那狗皇帝逼迫着,她能自杀吗?”

    “他想是要我姨娘引我出来,可我姨娘为了我,竟不会遂了他的愿。”塔多拉两眼泛着红色的泪水,他迅速地在脸上抹了两把,“我今天就要让他最宠爱的女儿,血债血偿。”

    “他想联姻?做梦去吧,我要把他的女儿,一个一个的都送进百花楼,夜夜苼歌,被千人骑万人骑,永远都只做裱子!”百花楼?赢宇翔乍一听到百花楼,心里直犯嘀咕,那么多青楼,为什么他单单要说百花楼,难道,他与百花楼也有仇?

    这指名道姓说着,还不是在上眼药?哪个皇帝不多疑?宁肯错杀,也不放过!百花楼无端地被他惹出祸事来。

    塔多拉却没有想到,他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只因他的相好有一个是百花楼里的姑娘,就让赢宇翔给惦记上了,最终落到赢宇翔的手里,一根毒针,了断了他的性命。

    三千多骑马匹,团聚在一起看着挺多,黑压压的一片,但分散成包围圈,就有些力量不足了。

    最先,双方都是骑在马上,用脚一夹马肚子,二马对着就奔跑过来一错蹬,“当啷”一声,双方的武器就格挡在一起。然后两匹马开始在原地转圈。马上的两人相互间捅来捅去的,一点儿都没有美感,像小孩子在打架。赢宇翔有些失望,远没有影视里来得好看。

    那力大的一方,偶尔能把对方捅到马下。却被马拖着跑回到已方的阵营。紧接着就被人救起,估计也死不到哪儿去。

    塔多拉早就返回到了自己的阵营中。躲到大后方,“哇啦啦”的指挥着前面的拚杀。只杀了几个回合,他的人马中,就有被砍掉脑袋的,毕竟是训练有素的军人与乌合之众的碰撞,高下立马就能评判出来。

    塔多拉压根儿不敢与刘翼对战。让刘翼在两阵前指着鼻子骂他胆小鬼,他也只是回了几句不伦不类的言语。

    后来,他干脆把所有的马匹拉到远处,指挥长弓手躲在马下射箭。

    于是,双方就开始了弓箭手的对决。别看那些箭支。在空中来回的穿梭。形成鸟巢似的大网,皆因双方人马都手持着盾牌,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受伤。而赢宇翔和虎克。却趴在车辘轳后面。两人只是在看热闹了。拿着弓和弩,装装样子,根本没有放出一弩一箭来。

    开玩笑。他又不是傻瓜,万一让虎克出了风头,被那刘翼看中,收编进他的私家军里,赢宇翔不是连哭都来不及?护国公耶,强取豪夺了,他这小民,连干瞪眼的份儿都摊不上!

    塔多拉的人马,逐渐收拢成扇形,留下很大的一个缺口,刘翼的军队便从那缺口处突围了出去。两方人马,便在空阔的原野上对峙了一会儿,塔多拉见讨不到什么便宜,便旋风一样的逸走了。

    刘翼整顿好队伍,开出另外的一条道,没再往回折返,从先前的那条路上行走。

    调整了行军策略,刘翼让队伍白天急行军,多走一些路程,到了夜晚,发尽量宿营在沿途的村庄里,就这样,走走停停地又过了几天,塔多拉从后面追过来,缀着赢宇翔他们这支队的后尾,乱放一些箭支,也不过起些骚扰的作用,反而被刘家军反击后,扔下几具尸体,飞马跑得又不见了影踪。

    前面很快就到了庞拜城,一旦过了庞拜城,就进入到沙漠的领地了,那里再无多少人烟。所以,送亲的队伍必须在庞拜城里进行全面而充分的补给,才能有希望没多大损伤地穿过那不毛之地。

    本来预计是走另一座城池,彭贝城的,但被那塔多拉一搅和,变成了如今的庞拜城,不过,这两座城到是离没多远距离,所以绕不了多少路,就是庞拜城的城主三天前才接到的临时通知,孰不知他能不能把物资尽快地准备到很充裕的地步。

    这些都不关赢宇翔的事情,他只要管好虎克的嘴巴就行。那吃货实在是太能吃了。配给的份额只当零食吃还差不多,那还得加上赢宇翔的那一份。

    两人总是趁着队伍休整的时候,请假到田野里去抓兔子或田鼠。被那些士兵看到,笑话了好几回。赢宇翔故意拿着血淋淋剥了皮的鼠肉,请他们吃,结果,每个人都干哕着跑开。

    他和虎克制了好多的干鼠肉,却把抓到的兔子肉送一部份给了常总镖头。常总镖头见识过虎克的能吃,自然知道赢宇翔的良苦用心,所以,他会时不时地遣人过来送些干肉给赢宇翔。

    威远镖局的这些人,跟赢宇翔一样,都属于附属品,根本不作主力来用。平常,做的大多都是马夫的活儿。

    进入到庞拜城,赢宇翔把属于他的活都干完,就带虎克与那刘家军的总管一同上街采买东西去了。像他这种跟着大部队干活的人,绝对是不能私自行动的,就比如在田野里猎兔子,那也是在几百人明晃晃的眼光里行动的。

    赢宇翔之所以能请到假与刘家总管一同出来,那也是沾了常总镖头的光。常总镖头跟刘翼那可是过了命的交情。常总镖头早年曾在一次走镖的途中救过刘翼的命,那时,刘翼还是一个小兵,执行任务时被人追杀,要不是遇到了常总镖头,他的小命早就玩完了。

    这一次护送公主的任务,也是他透露给常总镖头而走了兵部的后门。

    庞拜城不算太大,城池的东西走向约为六公里宽,而南北却有九公里多一点儿,十公里不到的长度。城墙修得很高,最高处是城门,带着箭楼有十多米高,其他地方均在五米以上。

    整个城池有五个主门和四个副门。合九之数,想必是取“长久”之意。

    庞拜城的人口不算太多,仅有二十六万常住人口。因属于边界小城,来往的商人较多。他们都是要穿过沙漠,去与草原各部落的人用粮食,日用品等交换草原上所产出的肉干、奶制品和毛皮之类的货物。

    赢宇翔与一个刚从草原上出来的商人,买了整整两百斤的羊肉干、还有十多斤的奶酪和二十多斤炒米。不过炒米是和另一个准备进草原的商人买的。

    刘家总管目瞪口呆地看着赢宇翔,“两人要吃二百斤肉干?过沙漠也就十多天,超不过二十天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