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节 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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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节变色
“你的主人?”
“马文,巫师领主马文,诡诈之主的宠儿。”詹姆赶紧回答。马文也算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既然艾修鲁法特是一个混沌领主(或者是混沌领主级别的人物),那么他肯定知道马文,就算不认识也听说过。“他给了我一个特殊的传送卷轴……”
“传送卷轴啊……”艾修鲁法特没听说过马文的名字,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装出听说过的样子。“送到哪里去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詹姆老实的回答。“但是肯定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传送卷轴可以将某个人传送一段距离——这东西的优点和缺点同样明显。优点就是无视地形的移形换位,很容易穿越那些难以逾越的地形障碍(比方说城墙什么的),普通的传送卷轴能够一下子将人传送出几百步乃至于上千步。缺点是这玩意传送的数量有限,一个卷轴最多也就传送一两个人。此外驱策的魔法之风太强大,能够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以至于能轻易的被魔法师侦知。假如敌人之中有一个魔法师的话,就能够顺着魔法之风一路追踪下去,比驱赶猎犬追踪狐狸还方便。
当然,最大的缺点是制造这种东西需要消耗一个魔法师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价格不菲。它没有破魔卷轴那么夸张,但是它的效用范围可比破魔卷轴小太多了。总之,就是一个性价比低下,只有特殊情况下才适合使用的魔法制品。
不过在这一场内战中,这个卷轴却用得非常巧妙。
而且那是一个巫师领主特制的——按照书上的说法,那些巫师领主都是魔法师,而且是得到邪神庇护,特别强大的魔法师。尽管教会不承认,但是很多人都认为论魔法战力,这些混沌巫师要比教会的祭司们强上不少。
这种人特制的卷轴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老实说,很难想象。但是毫无疑问,事情已经干完,这个被留下的詹姆早就是可有可无的一枚闲子,大概主要剩下打听消息的作用,不管死活都不影响大局。这个计划的设计者还真是谨慎。
艾修鲁法特突然意识到这个布局真的非常巧妙。敌人布置了一个非常合适的,简直是量身定做的棋子,没有冒哪怕一丁点的风险。
“所以……在合适的时候,让那两个孩子出面作为旗帜吗?”他轻声的说道,口气听起来像是自言自语。“到了那个时候,主力部队北上参战,福诺罗斯城在几乎没有守备力量的情况下……那两个孩子的价值就出来了。”
“当然,那只是马文大人的计划。”詹姆谄媚的笑着。他现在已经可以肯定,这位混沌领主级别的艾修鲁法特和马文并不是一个团体的。不过这一点倒不值得奇怪。混沌内部本来就是派系林立的。别说是不同的邪神,哪怕是同一个神的部下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两个团体可能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情况下做着同样的事情。而且邪神——特别是奸奇——对这种情况一般都抱着鼓励的态度。因为这样可以从多个角度向着相同的目标前进。
换句话说,巫师领主马文虽然在谋算着福诺罗斯城,但是很可能有另外一位混沌领主在做着同样的事情。所以冒出一个詹姆完全不认识的艾修鲁法特,他也没有想太多。
话说回来,人家都召唤出恶魔,彻底的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了,这样还能有假?
“靠着这么一群平民……能够起多大的作用呢?”艾修鲁法特问道。“数量也许不少,但是,造成的影响恐怕有限吧?”
“这个,我的主人早有安排了。”
“什么样的安排?”
“这个……我只是主人的一个奴仆,这些事情……我并不清楚。”
“你……为何要服侍奸奇?”艾修鲁法特突然变了一个话题。
詹姆眨巴了一下眼睛,似乎一时之间没听懂艾修鲁法特的话。但是等到他真正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突然在他的心里升腾起来。
这个是……这个是某种暗示吗?是……招揽我的意思?
虽然詹姆没有亲眼目睹过,但是他也听说过此类的传说。当一个混沌领主的力量特别强大之时,当某个混沌信徒处于特定的重要位置之时,当某个邪神的手下被认为拥有特别强的潜力之时,其他的神就有可能会向这一位幸运儿递出橄榄枝。理所当然的,他们会开出比这位幸运儿先前主人更好的条件,有时候甚至会优惠得让人不敢想象。
当然,詹姆的目标是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服侍奸奇的原因。但是,奸奇虽然掌握着无尽的魔法知识(这一点是公认的),并不就意味着其他邪神就不懂魔法了。除了恐虐之外,纳垢和色孽的魔法能力也不容轻视——至少对一个凡人来说,这两位掌握的力量也够他消化一辈子的了。
“我……我……我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
激动之后,詹姆回到了现实。问出这个问题的艾修鲁法特接下来就没说其他话。这是一个试探?或者只是一个普通的,没什么特别意义的小问题?
“我一直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詹姆急切的说道,眼睛盯着艾修鲁法特的脸。
“成为一个魔法师?”
“我曾经……在教会的学校里学习过。”詹姆说道。“但是那个时候我的年纪已经太大。那些老师,那些同学都嘲笑我……不管我多努力,多用心也没用。我每天花费比别人多上一倍的时间,但我就连感受魔法之风都很难做到……我……但是奸奇许诺给我我想要的力量……”
也许是事起仓促,也许是这些发自内心的话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詹姆的话断断续续,而且有些前后脱节。但是他相信对方已经能够了解他的意图。说句实话,詹姆知道自己想要的条件并不算高,只要对方是真心真意的想要招揽他,那么肯定会同意他的要求的。
“原来如此。”艾修鲁法特淡淡的说着。下一瞬间,恶魔的身体动了。它的手中出现了一把黑色的魔刃。乌光一闪,詹姆突然发觉自己的视野在疯狂的变化,天地都在不断的旋转。
在他生命中的最后时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正躺在地上。前方,就在他视线的正前方,他的无头身躯正在砰然倒下,颈血冲天。
艾修鲁法特上前半步,站在詹姆的头颅前面,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这颗被砍下来的头颅中还有最后一丝生命的火花。詹姆的眼睛看着艾修鲁法特,他的嘴巴微微的蠕动了一下。虽然他已经无法发出声音,但是艾修鲁法特还是猜出了对方想说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我的追求有什么错?”
“你的追求有没有错?”艾修鲁法特说道。“但是世界并不是为了你而存在的。在走上这条路的时候,你大概就知道风险了吧。你猜对了,现在你遇到的就是风险。”
“我……没有错……”头颅用目光说道。
“我不能改变你们的思想,但我可以抹杀你们的存在。”艾修鲁法特回答道。说完,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丢到詹姆无头尸体的手边。
一小会之后,一队亲卫来到了哨塔边上,看到了艾修鲁法特和地上的詹姆的尸体。
“我只是想找他了解城中的情况。”艾修鲁法特轻描淡写的说道。“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想趁我不备刺杀我。”他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尸体。“找几个人来,把这里好好的处理一下。”
……
这是罗宾近期内第二次看到将军大人露出这种表情。
话说回来,近期传来的情报——有些是王宫那边送来的,有些是贝勒尔的私人渠道传来的——可谓丰富多彩。实际上,格鲁尼的情况简直成了一团乱麻。各种各样好的或者不好的消息一个跟一个。
一直以来,罗宾都觉得贝勒尔是一个机智百出,算无遗策的人。有时候,与其说贝勒尔是洞察先机,不如说他会预知未来。但是这一次,贝勒尔可是连续算错了好几次了。
先是福诺罗斯城被攻破的消息——当然,传来消息的时候,还不是福诺罗斯城沦陷,而是福诺罗斯城的外城被人挖地道爆破。和很多坚固的城市一样,福诺罗斯城分成三层,外城、内城和领主的核心城堡,但是不管是罗宾还是贝勒尔,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立刻意识到一个简单的事情——福诺罗斯城完了。
罗宾亲自去过福诺罗斯城,所以他很明白,这座城市的主要防御工事在外城。外城一破,里面拖延不了三五天。这倒不是拜伦的错,当代城池布置防御的思路大都如此。
由于教会的影响,还有小女王的治军手段,魔法通讯受到了很大影响,福诺罗斯城的战斗的情报有较大的滞后。要相隔两三天才能送到。换句话说,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意味着攻城战结束了。
说起来,两天前贝勒尔还起劲的谋划着怎么利用这个机会压迫拜伦低头。甚至在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贝勒尔还在写一封给国王的密信,信的内容是如何充分利用局势,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果。不过在确定这个消息之后,贝勒尔脸色铁青,直接撕碎了信,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罗宾和贝勒尔一起相处了足够久。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贝勒尔大部分时候都是笑嘻嘻的,或者是装神弄鬼的,很少会露出这种表情来。
“看来我们还是高估了拜伦。”两天前那一次,贝勒尔过了好长时间才恢复了常态。他自嘲的说了这句话,然后再一次露出了笑容。
“放心,拜伦虽然完了,但是机会依然在。最多只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变成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机会’罢了。”
两天前贝勒尔的那一次变色维持了大概五分钟,而这一次,他的脸色已维持了至少十分钟。
第一百九十节变色
“你的主人?”
“马文,巫师领主马文,诡诈之主的宠儿。”詹姆赶紧回答。马文也算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既然艾修鲁法特是一个混沌领主(或者是混沌领主级别的人物),那么他肯定知道马文,就算不认识也听说过。“他给了我一个特殊的传送卷轴……”
“传送卷轴啊……”艾修鲁法特没听说过马文的名字,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装出听说过的样子。“送到哪里去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詹姆老实的回答。“但是肯定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传送卷轴可以将某个人传送一段距离——这东西的优点和缺点同样明显。优点就是无视地形的移形换位,很容易穿越那些难以逾越的地形障碍(比方说城墙什么的),普通的传送卷轴能够一下子将人传送出几百步乃至于上千步。缺点是这玩意传送的数量有限,一个卷轴最多也就传送一两个人。此外驱策的魔法之风太强大,能够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以至于能轻易的被魔法师侦知。假如敌人之中有一个魔法师的话,就能够顺着魔法之风一路追踪下去,比驱赶猎犬追踪狐狸还方便。
当然,最大的缺点是制造这种东西需要消耗一个魔法师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价格不菲。它没有破魔卷轴那么夸张,但是它的效用范围可比破魔卷轴小太多了。总之,就是一个性价比低下,只有特殊情况下才适合使用的魔法制品。
不过在这一场内战中,这个卷轴却用得非常巧妙。
而且那是一个巫师领主特制的——按照书上的说法,那些巫师领主都是魔法师,而且是得到邪神庇护,特别强大的魔法师。尽管教会不承认,但是很多人都认为论魔法战力,这些混沌巫师要比教会的祭司们强上不少。
这种人特制的卷轴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老实说,很难想象。但是毫无疑问,事情已经干完,这个被留下的詹姆早就是可有可无的一枚闲子,大概主要剩下打听消息的作用,不管死活都不影响大局。这个计划的设计者还真是谨慎。
艾修鲁法特突然意识到这个布局真的非常巧妙。敌人布置了一个非常合适的,简直是量身定做的棋子,没有冒哪怕一丁点的风险。
“所以……在合适的时候,让那两个孩子出面作为旗帜吗?”他轻声的说道,口气听起来像是自言自语。“到了那个时候,主力部队北上参战,福诺罗斯城在几乎没有守备力量的情况下……那两个孩子的价值就出来了。”
“当然,那只是马文大人的计划。”詹姆谄媚的笑着。他现在已经可以肯定,这位混沌领主级别的艾修鲁法特和马文并不是一个团体的。不过这一点倒不值得奇怪。混沌内部本来就是派系林立的。别说是不同的邪神,哪怕是同一个神的部下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两个团体可能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情况下做着同样的事情。而且邪神——特别是奸奇——对这种情况一般都抱着鼓励的态度。因为这样可以从多个角度向着相同的目标前进。
换句话说,巫师领主马文虽然在谋算着福诺罗斯城,但是很可能有另外一位混沌领主在做着同样的事情。所以冒出一个詹姆完全不认识的艾修鲁法特,他也没有想太多。
话说回来,人家都召唤出恶魔,彻底的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了,这样还能有假?
“靠着这么一群平民……能够起多大的作用呢?”艾修鲁法特问道。“数量也许不少,但是,造成的影响恐怕有限吧?”
“这个,我的主人早有安排了。”
“什么样的安排?”
“这个……我只是主人的一个奴仆,这些事情……我并不清楚。”
“你……为何要服侍奸奇?”艾修鲁法特突然变了一个话题。
詹姆眨巴了一下眼睛,似乎一时之间没听懂艾修鲁法特的话。但是等到他真正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突然在他的心里升腾起来。
这个是……这个是某种暗示吗?是……招揽我的意思?
虽然詹姆没有亲眼目睹过,但是他也听说过此类的传说。当一个混沌领主的力量特别强大之时,当某个混沌信徒处于特定的重要位置之时,当某个邪神的手下被认为拥有特别强的潜力之时,其他的神就有可能会向这一位幸运儿递出橄榄枝。理所当然的,他们会开出比这位幸运儿先前主人更好的条件,有时候甚至会优惠得让人不敢想象。
当然,詹姆的目标是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服侍奸奇的原因。但是,奸奇虽然掌握着无尽的魔法知识(这一点是公认的),并不就意味着其他邪神就不懂魔法了。除了恐虐之外,纳垢和色孽的魔法能力也不容轻视——至少对一个凡人来说,这两位掌握的力量也够他消化一辈子的了。
“我……我……我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
激动之后,詹姆回到了现实。问出这个问题的艾修鲁法特接下来就没说其他话。这是一个试探?或者只是一个普通的,没什么特别意义的小问题?
“我一直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詹姆急切的说道,眼睛盯着艾修鲁法特的脸。
“成为一个魔法师?”
“我曾经……在教会的学校里学习过。”詹姆说道。“但是那个时候我的年纪已经太大。那些老师,那些同学都嘲笑我……不管我多努力,多用心也没用。我每天花费比别人多上一倍的时间,但我就连感受魔法之风都很难做到……我……但是奸奇许诺给我我想要的力量……”
也许是事起仓促,也许是这些发自内心的话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詹姆的话断断续续,而且有些前后脱节。但是他相信对方已经能够了解他的意图。说句实话,詹姆知道自己想要的条件并不算高,只要对方是真心真意的想要招揽他,那么肯定会同意他的要求的。
“原来如此。”艾修鲁法特淡淡的说着。下一瞬间,恶魔的身体动了。它的手中出现了一把黑色的魔刃。乌光一闪,詹姆突然发觉自己的视野在疯狂的变化,天地都在不断的旋转。
在他生命中的最后时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正躺在地上。前方,就在他视线的正前方,他的无头身躯正在砰然倒下,颈血冲天。
艾修鲁法特上前半步,站在詹姆的头颅前面,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这颗被砍下来的头颅中还有最后一丝生命的火花。詹姆的眼睛看着艾修鲁法特,他的嘴巴微微的蠕动了一下。虽然他已经无法发出声音,但是艾修鲁法特还是猜出了对方想说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我的追求有什么错?”
“你的追求有没有错?”艾修鲁法特说道。“但是世界并不是为了你而存在的。在走上这条路的时候,你大概就知道风险了吧。你猜对了,现在你遇到的就是风险。”
“我……没有错……”头颅用目光说道。
“我不能改变你们的思想,但我可以抹杀你们的存在。”艾修鲁法特回答道。说完,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丢到詹姆无头尸体的手边。
一小会之后,一队亲卫来到了哨塔边上,看到了艾修鲁法特和地上的詹姆的尸体。
“我只是想找他了解城中的情况。”艾修鲁法特轻描淡写的说道。“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想趁我不备刺杀我。”他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尸体。“找几个人来,把这里好好的处理一下。”
……
这是罗宾近期内第二次看到将军大人露出这种表情。
话说回来,近期传来的情报——有些是王宫那边送来的,有些是贝勒尔的私人渠道传来的——可谓丰富多彩。实际上,格鲁尼的情况简直成了一团乱麻。各种各样好的或者不好的消息一个跟一个。
一直以来,罗宾都觉得贝勒尔是一个机智百出,算无遗策的人。有时候,与其说贝勒尔是洞察先机,不如说他会预知未来。但是这一次,贝勒尔可是连续算错了好几次了。
先是福诺罗斯城被攻破的消息——当然,传来消息的时候,还不是福诺罗斯城沦陷,而是福诺罗斯城的外城被人挖地道爆破。和很多坚固的城市一样,福诺罗斯城分成三层,外城、内城和领主的核心城堡,但是不管是罗宾还是贝勒尔,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立刻意识到一个简单的事情——福诺罗斯城完了。
罗宾亲自去过福诺罗斯城,所以他很明白,这座城市的主要防御工事在外城。外城一破,里面拖延不了三五天。这倒不是拜伦的错,当代城池布置防御的思路大都如此。
由于教会的影响,还有小女王的治军手段,魔法通讯受到了很大影响,福诺罗斯城的战斗的情报有较大的滞后。要相隔两三天才能送到。换句话说,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意味着攻城战结束了。
说起来,两天前贝勒尔还起劲的谋划着怎么利用这个机会压迫拜伦低头。甚至在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贝勒尔还在写一封给国王的密信,信的内容是如何充分利用局势,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果。不过在确定这个消息之后,贝勒尔脸色铁青,直接撕碎了信,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罗宾和贝勒尔一起相处了足够久。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贝勒尔大部分时候都是笑嘻嘻的,或者是装神弄鬼的,很少会露出这种表情来。
“看来我们还是高估了拜伦。”两天前那一次,贝勒尔过了好长时间才恢复了常态。他自嘲的说了这句话,然后再一次露出了笑容。
“放心,拜伦虽然完了,但是机会依然在。最多只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变成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机会’罢了。”
两天前贝勒尔的那一次变色维持了大概五分钟,而这一次,他的脸色已维持了至少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