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章 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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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格从军帐中追赶出来,对风筝说道:“咱们突厥人崇尚丛林法则,适者生存,两只老虎遇到一起,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胜的一方获得所有地盘,成为这片丛林的王者,拥有者至高无上的权利,输的一方就要落荒而逃,如果还赖着不走,那就只能被咬死,被活生生的吃掉……”
风筝满腹心事,并不理会多格的大道理。
多格接着说道:“我这些年整顿军务,灭掉各个部落的族长,已将突厥整合到铁板一块,战力空前强大,而陈小九也异军突起,将大燕从衰弱的边缘拉回正途,有蒸蒸日上的新气象,突厥与大燕就像是两只霸占着同一片土地的老虎,怎么可能留下对方吗?”
风筝妙目流转,瞪着多格,骄哼道:“或者中原人不会这么想,你太狭隘了。”
“哼?谁说中原人不是这么想的?”
多格冷哼一声,“他们中原人就是虚伪,明明干了坏事,还偏偏能讲出道理来,咱们是禽兽,他们就是衣冠禽兽,比咱们还卑鄙。”
“比如,他们中原人有一句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们酣睡?这句话说的多么文雅啊,可是你仔细一想,与我的弱肉强食有什么区别吗?要说区别,也就是比咱们的话更具有迷惑性而已,哥哥若不积极应战,一具击垮大燕,击垮陈小九,那突厥还有未来?突厥的牧民、百姓还有未来吗?”
风筝被多格辩白得娇脸涨红,说不出话来,一双美眸中充满了迷茫,喘息良久,才道:“你确定陈小九会来?”
多格确凿说道:“我收到线报,铁甲营全部大军已然集结于京城,不日就要前往北疆,陈小九是铁甲营的军魂,不可能不出现,到时候,我与他,可就有一场硬仗要打,孰胜孰败,就在今朝!”
说到与小九对战,多格的眼睛雪亮,闪烁着恶狼一般幽幽的绿光,真好嗜血。
风筝抿着嘴,说道:“那是不是只要陈小九死了?那中原这头老虎就必须要落荒而逃,再也不敢招惹咱们突厥?”
多格想了片刻,说道:“从某些方面来说,风筝的话也有道理,大燕如今名臣泛滥,人才济济,有战神花氏父子,有二皇子,有智星林中则,有鬼谋房龄,青年才俊叶吟风,这些人各有建树,能独当一面,但是若少了陈小九,他们就少了主心骨,彼此之间很难相容,就算相容,也极难交心,彼此之间不能拧成一股绳,又何来威胁?”
“就比如哥哥,假若哥哥战死沙场,那国师、右贤王、熊都,各个部落的族长,彼此之间又怎么会安心的听从父汗号令?令行、禁不止,突厥自成散沙,犹如被拔掉了虎牙,再也不成气候了。”
风筝眸子中闪烁着幽光,“那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突厥与大燕之争,就是哥哥与陈小九之争?”
多格摇摇头,无奈的笑了,又点点头,叹息:“也可以这么说,时势造英雄,长生天既然如此安排,那就是一段机遇,躲不掉,套不掉啊。”
风筝红唇紧紧抿着,又道:“假如陈小九死了呢?也就是相当于拔掉了虎牙,大燕就再也无法威胁到突厥的安危了?”
“你太天真了。”
多格凌空指了指风筝,说道:“陈小九从市井崛起,一步步走到今天这般地步,无数人都希望他死,但无数人都死在他的手下,这样的人,除非正面撼动他,以绝对的实力击垮他,否则,怎么会杀死他呢?”
“哼,那是你无能!”
风筝一甩袖子,弧月刀从袖口翻出来,凌空一甩,舞出曼妙的刀气,骄哼道:“哥哥放心,只要陈小九来到突厥,我就单刀直入,将其杀死,那大燕与突厥之争,不就分出胜负了吗?”
“万万不可!”
多格坚决的挥挥手,告诫道:“你这是自投罗网,陈小九此人武功深不可测,而且身边的好手也数不胜数,再者,你是金枝玉叶,父汗的掌中宝,可不能受到一点伤害,此事万万不可行。”
风筝反唇相讥:“什么掌中宝?你们父子二人不就是害怕我有个闪失,没有办法向右贤王、向你的安达熊都交代吗?”
多格一脸尴尬,一张胡子脸窘的通红,讪讪道:“除了熊都,无人配得上你的,你不嫁给熊都,还能嫁给谁?”
风筝红唇翘得老高,不屑道:“我非要嫁人吗?云游天下,难道不可以?”
多格脑袋中全是小星星,转移话题道:“你的婚事以后在商议,但是行刺之事,万万不可行……”
风筝娇嗔道:“我决定的事,还有收回来的吗?哥哥放心吧,我的手段多着呢,实话告诉你,我刚才是让着你,就算有五个你,也打不过我一个人。”
多格狠狠的挥挥手:“那我不管,打仗不是刺杀,你就是不能去,这是军令。”
风筝娇嗔:“你说了不算,我不是你的兵,你管不到我。”
“你……”
多格满脸紫红,挥舞着拳头,正要再对风筝进行说教,只见自己的心腹亲兵平跑过来,单腿跪地,说道:“报王爷,京城有密信送到。”
“哦?密信?”
多格一听有密信,无心再与风筝争吵,回到大帐中,将那些闲杂人等驱散,接过亲兵的密信,打开一望,开始惊诧,而后蹙眉,忽然呲牙咧嘴,一巴掌将桌子拍个稀巴烂,怒吼道:“瞧不起我,居然瞧不起我……”
那亲兵跪在那里,吓得瑟瑟发抖,完全没想到多格会怒成这个样子。
风筝使个眼色,让亲兵退下去,才对多格说道:“哥哥因为何事而发怒?”
多格好不容易平复心中的怒气,但嘴角却仍控制不住抽搐,恨恨道:“你还要刺杀陈小九呢,这回就算哥哥不拦着你,恐怕你也行刺不成了。”
“出了什么变故?”风筝忽闪着明亮眼眸,追问道。
多格说道:“陈小九根本没有亲率大军赶往北疆,而是带着人顺江而下,处理倭国政局去了,而派往北疆迎敌的人是花如玉,哎……没想到陈小九狂傲如斯,是真的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啊,居然认为倭国时局比北疆更重要,居然认为花如玉率领十万人马就可以将我击退?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
风筝将密信夺过来看了一遍,惊诧道:“陈小九居然要双线作战?大燕有这个实力吗?”想着陈小九不来,刺杀自然不成,心愿落空,很是遗憾,又想着:难道自己要杀到倭国去找陈小九的晦气?
多格心中发犹自忿忿不平,有一种被轻视的愠怒,重重的拍着桌子,说道:“好,既然陈小九胆敢轻视我,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花如玉十万大军,叶吟风五万刀枪手,俱都要长眠于此!来人,来人……”
“在!”
一名面容青秀的军师跑进来,单膝跪地:“王爷有何吩咐?”
多格虎目圆睁,喝道:“传我的军令,速速向苏台发函,让金木大汗增兵十万,派往北疆,不得有片刻耽误,不……塔塔,你亲自去!”
塔塔蹙眉道:“十万?那苏台重地不是空了吗?”
多格道:“北疆处是唯一进入突厥要道,现在北疆被我牢牢把守,何人能威胁到苏台安危?”
塔塔又疑惑道:“北疆再从苏台增兵十万,那就一共屯兵二十万了,王爷,区区一个叶吟风,需要二十万军兵吗?”
多格挥挥手:“大燕派出十万铁甲营,以花如玉为首,前往北疆与我决一死战,焉能轻敌?你速速前往苏台调兵,不得延误!”
“是,王爷!”塔塔不再多问,转身去了。
多格想着陈小九对自己的轻视,心中犹自愤恨,忽然听到亲兵在帐外大叫:“报,熊都小王爷押韵粮草,已到军营外面!”
“什么?熊都安达亲自押运粮草?”多格惊了一下,看了一眼风筝,心中已经明白了熊都的来意。
风筝红着脸,咬紧了粉唇,“这混蛋居然追到北疆来了,真是滚刀肉!”
多格笑了笑:“熊都军务繁忙,为了风筝,却千里赶来,可见对你有多么的喜欢?”
风筝顶嘴道:“我不喜欢他,他喜欢我有什么用?他曾经试图凌辱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别耍小女孩脾气了,那时候熊都还小,不懂事,现在大了,和以前自然不同!”
多格拉着风筝的衣袖:“走,与哥哥一同去迎接他!”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你眼中他是安达,在我眼中他就是恶魔!”风筝甩脱了多格的拉扯,愤恨的说道。
“那好吧,你呆在这里,我亲自去迎接熊都!”
说完话走出去,向亲兵望了一眼,让亲兵看住风筝,亲兵会意,引来十几名亲卫,守在大帐门口。
熊都身材高瘦,脸颊也瘦,像是一根竹竿,但双臂一晃,却有千斤之力,是突厥不可多得的一员虎将。
只是生性贪婪、好色,名声不佳,可武功,并法却是上等,不得不引以为重。
看着多格亲自出来相迎,熊都那双三角眼闪烁着兴奋,笑道:“安达,我给你押运粮草来了,风筝呢,风筝在不在这里?”
多格笑挽着熊都的肩膀,亲热的说道:“安达,没想到你会亲自来,风筝听说你来了,心里欢喜的不得了,又害羞,不敢出来见你,在我的军帐等着你呢。”
“哈哈……我就知道风筝不会真的不理我!”
熊都闻言大喜,被多格拉着走入军营,老远就开始大喊:“风筝,我来了,风筝我来看你了。”
喊了好多句,无人回应。
多格心中暗暗觉得不妙,快步走向军帐,却发现那十几个亲兵晕倒在地,不省人事,进去军帐一望,却哪里有风筝的影子?
“风筝,哎……”多格狠狠的拍着大腿,心中无比失望。
多格从军帐中追赶出来,对风筝说道:“咱们突厥人崇尚丛林法则,适者生存,两只老虎遇到一起,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胜的一方获得所有地盘,成为这片丛林的王者,拥有者至高无上的权利,输的一方就要落荒而逃,如果还赖着不走,那就只能被咬死,被活生生的吃掉……”
风筝满腹心事,并不理会多格的大道理。
多格接着说道:“我这些年整顿军务,灭掉各个部落的族长,已将突厥整合到铁板一块,战力空前强大,而陈小九也异军突起,将大燕从衰弱的边缘拉回正途,有蒸蒸日上的新气象,突厥与大燕就像是两只霸占着同一片土地的老虎,怎么可能留下对方吗?”
风筝妙目流转,瞪着多格,骄哼道:“或者中原人不会这么想,你太狭隘了。”
“哼?谁说中原人不是这么想的?”
多格冷哼一声,“他们中原人就是虚伪,明明干了坏事,还偏偏能讲出道理来,咱们是禽兽,他们就是衣冠禽兽,比咱们还卑鄙。”
“比如,他们中原人有一句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们酣睡?这句话说的多么文雅啊,可是你仔细一想,与我的弱肉强食有什么区别吗?要说区别,也就是比咱们的话更具有迷惑性而已,哥哥若不积极应战,一具击垮大燕,击垮陈小九,那突厥还有未来?突厥的牧民、百姓还有未来吗?”
风筝被多格辩白得娇脸涨红,说不出话来,一双美眸中充满了迷茫,喘息良久,才道:“你确定陈小九会来?”
多格确凿说道:“我收到线报,铁甲营全部大军已然集结于京城,不日就要前往北疆,陈小九是铁甲营的军魂,不可能不出现,到时候,我与他,可就有一场硬仗要打,孰胜孰败,就在今朝!”
说到与小九对战,多格的眼睛雪亮,闪烁着恶狼一般幽幽的绿光,真好嗜血。
风筝抿着嘴,说道:“那是不是只要陈小九死了?那中原这头老虎就必须要落荒而逃,再也不敢招惹咱们突厥?”
多格想了片刻,说道:“从某些方面来说,风筝的话也有道理,大燕如今名臣泛滥,人才济济,有战神花氏父子,有二皇子,有智星林中则,有鬼谋房龄,青年才俊叶吟风,这些人各有建树,能独当一面,但是若少了陈小九,他们就少了主心骨,彼此之间很难相容,就算相容,也极难交心,彼此之间不能拧成一股绳,又何来威胁?”
“就比如哥哥,假若哥哥战死沙场,那国师、右贤王、熊都,各个部落的族长,彼此之间又怎么会安心的听从父汗号令?令行、禁不止,突厥自成散沙,犹如被拔掉了虎牙,再也不成气候了。”
风筝眸子中闪烁着幽光,“那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突厥与大燕之争,就是哥哥与陈小九之争?”
多格摇摇头,无奈的笑了,又点点头,叹息:“也可以这么说,时势造英雄,长生天既然如此安排,那就是一段机遇,躲不掉,套不掉啊。”
风筝红唇紧紧抿着,又道:“假如陈小九死了呢?也就是相当于拔掉了虎牙,大燕就再也无法威胁到突厥的安危了?”
“你太天真了。”
多格凌空指了指风筝,说道:“陈小九从市井崛起,一步步走到今天这般地步,无数人都希望他死,但无数人都死在他的手下,这样的人,除非正面撼动他,以绝对的实力击垮他,否则,怎么会杀死他呢?”
“哼,那是你无能!”
风筝一甩袖子,弧月刀从袖口翻出来,凌空一甩,舞出曼妙的刀气,骄哼道:“哥哥放心,只要陈小九来到突厥,我就单刀直入,将其杀死,那大燕与突厥之争,不就分出胜负了吗?”
“万万不可!”
多格坚决的挥挥手,告诫道:“你这是自投罗网,陈小九此人武功深不可测,而且身边的好手也数不胜数,再者,你是金枝玉叶,父汗的掌中宝,可不能受到一点伤害,此事万万不可行。”
风筝反唇相讥:“什么掌中宝?你们父子二人不就是害怕我有个闪失,没有办法向右贤王、向你的安达熊都交代吗?”
多格一脸尴尬,一张胡子脸窘的通红,讪讪道:“除了熊都,无人配得上你的,你不嫁给熊都,还能嫁给谁?”
风筝红唇翘得老高,不屑道:“我非要嫁人吗?云游天下,难道不可以?”
多格脑袋中全是小星星,转移话题道:“你的婚事以后在商议,但是行刺之事,万万不可行……”
风筝娇嗔道:“我决定的事,还有收回来的吗?哥哥放心吧,我的手段多着呢,实话告诉你,我刚才是让着你,就算有五个你,也打不过我一个人。”
多格狠狠的挥挥手:“那我不管,打仗不是刺杀,你就是不能去,这是军令。”
风筝娇嗔:“你说了不算,我不是你的兵,你管不到我。”
“你……”
多格满脸紫红,挥舞着拳头,正要再对风筝进行说教,只见自己的心腹亲兵平跑过来,单腿跪地,说道:“报王爷,京城有密信送到。”
“哦?密信?”
多格一听有密信,无心再与风筝争吵,回到大帐中,将那些闲杂人等驱散,接过亲兵的密信,打开一望,开始惊诧,而后蹙眉,忽然呲牙咧嘴,一巴掌将桌子拍个稀巴烂,怒吼道:“瞧不起我,居然瞧不起我……”
那亲兵跪在那里,吓得瑟瑟发抖,完全没想到多格会怒成这个样子。
风筝使个眼色,让亲兵退下去,才对多格说道:“哥哥因为何事而发怒?”
多格好不容易平复心中的怒气,但嘴角却仍控制不住抽搐,恨恨道:“你还要刺杀陈小九呢,这回就算哥哥不拦着你,恐怕你也行刺不成了。”
“出了什么变故?”风筝忽闪着明亮眼眸,追问道。
多格说道:“陈小九根本没有亲率大军赶往北疆,而是带着人顺江而下,处理倭国政局去了,而派往北疆迎敌的人是花如玉,哎……没想到陈小九狂傲如斯,是真的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啊,居然认为倭国时局比北疆更重要,居然认为花如玉率领十万人马就可以将我击退?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
风筝将密信夺过来看了一遍,惊诧道:“陈小九居然要双线作战?大燕有这个实力吗?”想着陈小九不来,刺杀自然不成,心愿落空,很是遗憾,又想着:难道自己要杀到倭国去找陈小九的晦气?
多格心中发犹自忿忿不平,有一种被轻视的愠怒,重重的拍着桌子,说道:“好,既然陈小九胆敢轻视我,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花如玉十万大军,叶吟风五万刀枪手,俱都要长眠于此!来人,来人……”
“在!”
一名面容青秀的军师跑进来,单膝跪地:“王爷有何吩咐?”
多格虎目圆睁,喝道:“传我的军令,速速向苏台发函,让金木大汗增兵十万,派往北疆,不得有片刻耽误,不……塔塔,你亲自去!”
塔塔蹙眉道:“十万?那苏台重地不是空了吗?”
多格道:“北疆处是唯一进入突厥要道,现在北疆被我牢牢把守,何人能威胁到苏台安危?”
塔塔又疑惑道:“北疆再从苏台增兵十万,那就一共屯兵二十万了,王爷,区区一个叶吟风,需要二十万军兵吗?”
多格挥挥手:“大燕派出十万铁甲营,以花如玉为首,前往北疆与我决一死战,焉能轻敌?你速速前往苏台调兵,不得延误!”
“是,王爷!”塔塔不再多问,转身去了。
多格想着陈小九对自己的轻视,心中犹自愤恨,忽然听到亲兵在帐外大叫:“报,熊都小王爷押韵粮草,已到军营外面!”
“什么?熊都安达亲自押运粮草?”多格惊了一下,看了一眼风筝,心中已经明白了熊都的来意。
风筝红着脸,咬紧了粉唇,“这混蛋居然追到北疆来了,真是滚刀肉!”
多格笑了笑:“熊都军务繁忙,为了风筝,却千里赶来,可见对你有多么的喜欢?”
风筝顶嘴道:“我不喜欢他,他喜欢我有什么用?他曾经试图凌辱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别耍小女孩脾气了,那时候熊都还小,不懂事,现在大了,和以前自然不同!”
多格拉着风筝的衣袖:“走,与哥哥一同去迎接他!”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你眼中他是安达,在我眼中他就是恶魔!”风筝甩脱了多格的拉扯,愤恨的说道。
“那好吧,你呆在这里,我亲自去迎接熊都!”
说完话走出去,向亲兵望了一眼,让亲兵看住风筝,亲兵会意,引来十几名亲卫,守在大帐门口。
熊都身材高瘦,脸颊也瘦,像是一根竹竿,但双臂一晃,却有千斤之力,是突厥不可多得的一员虎将。
只是生性贪婪、好色,名声不佳,可武功,并法却是上等,不得不引以为重。
看着多格亲自出来相迎,熊都那双三角眼闪烁着兴奋,笑道:“安达,我给你押运粮草来了,风筝呢,风筝在不在这里?”
多格笑挽着熊都的肩膀,亲热的说道:“安达,没想到你会亲自来,风筝听说你来了,心里欢喜的不得了,又害羞,不敢出来见你,在我的军帐等着你呢。”
“哈哈……我就知道风筝不会真的不理我!”
熊都闻言大喜,被多格拉着走入军营,老远就开始大喊:“风筝,我来了,风筝我来看你了。”
喊了好多句,无人回应。
多格心中暗暗觉得不妙,快步走向军帐,却发现那十几个亲兵晕倒在地,不省人事,进去军帐一望,却哪里有风筝的影子?
“风筝,哎……”多格狠狠的拍着大腿,心中无比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