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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篇 一至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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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梦仙侠传

    (第一部·商周英雄录)

    作者:朔方冰河

    悠悠千古事,涓涓一梦心;

    谁人解余意,聊以共相怡。

    痴心古来多,蹉跎奈若何?

    愤拔腰间剑,燕市斥荆轲!

    何须秦舞阳,孤行意气昂;

    斩罢嬴政头,身名自霄汉。

    入乡随俗,也简要介绍一下这《醉梦仙侠传》(第一部·商周英雄录)的内容: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一个十四岁少年,因为童年时代的奇异经历,而就注定了将在人生的过程中要展开一系列奇幻瑰丽的仙侠神游,哪里不是他可以去的地方呢?什么事还能不是他可以去做的呢?他将会去哪里?又将要去做些什么事?我们拭目以待。

    小说的第一部·商周英雄录,讲述的是中国《诗经》产生时代的故事。周文王以后的历史都是铁板钉钉的信史,周文王早期的记录就很模糊了,而中国人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学说)所推崇的圣王就是周文王。这里是在演绎一段周文王早期的历史,讲故事的人将要在对人性的探究中,和读者一起去发现我们中国人真正的传统观念,发现那些如江河万古不绝的——“中国道理”!

    弁言引语

    《南华真经》有云,庄周在所谓清醒的时候,自以为自己就是庄周,终日里劳劳不休,只是为了身上衣口中食而在焦虑地忙碌着。

    但是那一天他在梦中发觉自己其实是一只蝴蝶。

    在梦的太虚幻境里,庄周的手臂一挥动,才发觉自己那原本是十分呆板的手臂,现在竟变成是一双美丽而又灵动的蝴蝶的翅膀了,再看看自己那婉约曼妙的纤纤肢体上,也只是遍布了美丽多彩的如同是花粉堆砌而成的纹绣。

    啊!太美丽了!庄周轻轻挥动着自己美丽的翅膀,自由自在地在空中飞来飞去。累了就在大树的枝叶上休息一下,渴了就随着一阵风飘飞到山溪边饮水,饿了就一头钻进荷花的莲房里吸吮甘露。夜色降临,月上东山了,庄周就用自己纤细而优美的长脚,牢牢地钩挂在大椿树的嫩叶上,在舒缓的如摇篮曲般的夜风中,缓缓地进入了梦乡。

    而在这蝴蝶的梦中,这天生如同是自由精灵般的蝴蝶,却突然就梦见了自己原来是一个叫做庄周的人,终日里忙碌操劳,养家糊口,还要面对着各种强权暴力的欺凌而时时刻刻都努力在保持着自己做人的尊严,还要不停地在思考着关于人生啊、宇宙啊之类的哲学问题。于是,那不堪人生重压的蝴蝶就在梦中大叫了一声:“哎呀!苦煞我也!”。于是就醒来了。而那原先在做梦的哲学家庄周也同时就被惊醒了。

    啊!这真是一场美妙的恶梦啊!

    而醒来的庄周,此刻躺在自己贫穷的家中,眼光朦胧地望着身边正在舂米的爱妻,听着那单调而又沉闷的舂米声,用右手抚摸着自己的左手,又用左手抚摸着自己的右手,茫茫然说到:“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他那贤惠能干的妻子看到他醒来了,便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说:“呆子,白天睡觉也做梦啊?都梦见什么了?”

    庄周此时已经从睡梦昏昏的状态中彻底清醒过来了,只见他赶忙翻身下地,走过去替下爱妻,说道:“我不是不要你做这重活吗?快去歇歇吧。”

    他的妻子说道:“不碍事,干一会儿累不着的。我倒是想知道你刚才半梦半醒之间说了些什么呢?”

    庄周说:“贤妻不知,我刚才感觉劳累就躺下来休息了一会儿,谁知就睡着了,梦见自己原来竟是一只蝴蝶,自由自在的,在原野森林山泉之间毫无拘束的飞来飞去。但是当这只蝴蝶也睡着了的时候,它就又做梦变成了我庄周,你说奇怪不奇怪?”说到这里,庄周直愣着眼睛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他的妻子被他书呆子的模样一下子就给逗乐了,笑着抓着他的手说道:“是呀,到底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呢?”

    庄周反握着爱妻的手说:“是啊,这是个大问题呀,构成我身体骨肉血液的东西,与构成蝴蝶骨肉血液的东西,原本并无二致呀,万物同出于天,本是同出一源啊,谁知道我是该成为蝴蝶呢?还是该成为庄周呢?到底是蝴蝶来到了我庄周的梦中呢?还是现在的我正活在蝴蝶的梦中呢?”

    庄周的妻子听到了他的这一番话,不由得就笑着说道:“你要是蝴蝶,那我也是一只蝴蝶,我们俩也好一起飞啊。”

    庄周动情地握着妻子的手说道:“是啊,一起飞,飞到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里面去,睡在花芯儿里,吸风饮露,自由自在,老了以后,我们就一起等待着让躯体变为尘土。”

    庄周的妻子说道:“不要老,也不要变为尘土,我就要和你永远地一起飞下去。”

    庄周拥抱着爱妻,说道:“好的,我们一起永远地飞下去。”

    ······

    列位读者朋友,刚才上面讲到的,是我们中国人传统文化中关于“庄生梦蝶”的故事。

    (但是接下来,我们必须要说一些哲学方面的问题了。人,如果没有哲学的灵魂,那是无法确立自己做人的原则的。一部小说,如果没有哲学的灵魂,那也将只是昏乱的痴人说梦,那是作者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也是作者对自己读书学习经历缺乏自尊的表现。所以,我在这里必须要先明确一下这部小说的哲学态度。不感兴趣的人,完全可以绕过下面这段不读。)

    是啊,万物同出于天,本是同出一源,我们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有知,其实也就是大自然有知,我们人对于自然的认识,其实也就是自然对于它本身的自我认识。难道我们能够说一个人只有他的头脑是可以思维的、是有意识的,而他这个人本身却是不可以思维、是没有意识的吗?当然不能,所以说——人对于自然的认识,就是自然本身的自我认识。这就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在现代汉语模式下的一种真切表达。

    自然是有知的。之所以将我们所知和所不知的一切的一切称之为自然,是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这一切的一切,其然、其所以然,都是其自为之然,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所接触到的和所未接触到的、所认知到的和所并未认知到的一切外物,都只是具有着一种先验性的客观的存在。

    这一点很好理解,譬如一个人在未成胚胎以前,我们的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就是已然存在的,阳光雨露以及万事万物中所蕴涵着的道理,都是本来就有的,这就是一种哲学所谓的先验性存在。同样的道理,在还没有人类的智慧能够认识并利用自然的原则来改造自然之前,自然以及自然之理也是早已存在了的。到目前为止,人类尚未了解自然到底是什么,但是却可以不断地认识并利用自然的原则。

    也就是说,自然万物的成毁生灭,来来去去,都是有它自在的定数的,早在没有人类的时候,这一切就已然存在,将来在人类消亡之后,这一切还是将继续存在。其中的道理虽是人类可以认知的,但是那个“理”,对于人类来说则是先验性存在的,翻译成大白话说,就是老早就已经应验了的,将来也还是如此,即使还尚未应验,但是一旦有了可以应验的契机,事情还将是会按照那个“理”的规定性在发展。

    有一物就有这一物的“理”,无物则无理,理与物是同生同死并存并亡的。一理可通万物,一物同时可含万理,真是错综复杂,纠纠缠缠,绚烂万端。而这一切物与理的辩证存在,在人世间,则就表现为是人与人之间的种种恩恩怨怨和爱恨情仇。

    我们中国人是最善于喻繁于简的,对于一切的一切,我们只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一个“天”字,天,天然的天,天生的天,天成的天,天灭的天,天理的天······总之,自然,或者说是天的概念,就是那么的神奇、博大、厚生、无言。

    谁又敢说,天是没有意志的呢?谁又敢说人世间的某些神奇事件,没有那不可尽知的天在支配着呢?谁又敢以当代科学的名义来枉自对天做终极性的定论呢?谁也不能。人类的物理学在还没有触摸到所谓宇宙的边缘时,谁也说不清自然的真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从人类哲学的角度来讲,我们完全可以断言——人类的科学,将始终都只是在天的手掌心里翻筋斗的孙悟空。

    因为如果人类认为自然是无限的,那么人类对于自然的探寻就将永无终点;如果人类认为自然是有限的,那么人类的天性还将趋势人类在到达了自然尽头之后,向自然之外继续探寻,那么,自然之外又会是什么呢?回答是——自然之外仍是自然。

    其实,能够引导人类科学探索方向的只是人类的哲学思维,而哲学的最根本特征和活着的灵魂,就是思想的自由。

    一个民族,他的自身文化再灿烂伟大,只要是他被迫或是不自觉地失去了思想的自由,那么这个伟大的民族,就将会走进人类历史的死胡同。而拥有着自由思想的后发民族,出于礼貌,也还会尊称他为——睡狮。

    哲学只是指导人类该如何为自身去开辟前途的一门学问,是人类为自身所总结出的该如何去生存的一门学问。

    有人说——物理学走到尽头就是哲学;哲学走到尽头就是宗教。这只是一句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故弄玄虚的混话。

    人类的哲学只是指挥人在信仰和实物之间要如何取舍和行动的一根魔棒。

    尽头?请问什么是尽头?

    所谓尽头,其含义其实也就是无路可走了。

    在人类并未触摸到自然尽头的时候,谁也没有资格去谈论人类物理学的尽头问题。人类的探索在继续,人类的哲学思维就不会停步,而人类的所谓宗教,也只是一种中道夭折了的、死去了的哲学罢了。而且所有的宗教,都只是死在了人间强权和欺骗瞒哄的脚下。

    任何宗教,都只是人为地为一种哲学观念披上了神的外衣;而任何哲学观念,一经由执天下大象者拿了来捆绑人心了,那它也就变幻成为是一种宗教了。换言之,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思想体系,只要是由统治者给拿了来摆在那里奉若神明了,那它也就变成是一种宗教了,因为,这个思想体系已经是被迫或不自觉地失去了他自由的灵魂了。

    只因为真正的哲学是自由的,是要让人能够获得自由的。所以,没有独立自由的思考,也就没有人类哲学的生命。

    任何权贵的家奴、仆役、门客、食客以及屈服于权势面前的各色奴隶,他们即使是也谈哲学,但是他们所谈论的都只是哲学的死魂灵,他们的头脑中只是硬挺着一具被叫做是哲学的朽烂腐尸。

    其实,哲学的根本问题就是一个“人是什么?自然是什么?人和自然是个什么关系?”的问题。解决了这些问题,一切人类所面对的其它问题都将会被提纲挈领迎刃而解。但是,这不是一个需要进行实证主义解说的问题,这只是一个观念认知的问题。出发点不同,观念态度也就不同。

    西方文化认为人与自然是对立相分的,上帝即创造了自然,也创造了人类,自然就像是一片树叶,人类就是一只啃食树叶的虫子。而中国人则认为自然浩大无边丰富多彩,人只是自然的一分子、一部分,人和自然只是一体,维系自然、经营自然,也就是造福人类自身。

    我们虽然不知道自然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正在不断地破解和运用自然的种种原则。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人类出于自然,这当然是人类的渺小;但是人类在改造自然,这当然是人类的伟大。但是换个出发点来讲,也可以说——人类源出于自然,就禀赋了自然的伟大,人类正在改变自然,这正是不自量力的自作孽。这种观念认为,一切人为都只是在反自然,正所谓“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但是也还有一种观念认为,人为,也同样只是一种自然所为,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所作所为,也只是在自然天道的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被驱使,人的主动,也只是在自然支配下的一种被动。

    所以说,哲学的功用也只是给人指明了一种做人做事的态度、途径和方法。

    不说了,免得绕坏了我们这些写书和读书人的脑筋。

    说一句大白话吧,人也只不过就是地球上的一抔泥土罢了。或者是充满了诗意地说一句,人也就是自然之中飘浮着的一颗星辰。

    若问人世间什么最神奇的?人们的回答也一定是五花八门的。其实,不仅仅是人世间,就是在自然的怀抱中,在所谓天上地下的范畴内,也只有我们人类自己的思想是堪称最为神奇的了。不是吗?我在这里即将要从自己的头脑中用文字来演绎出一系列的故事,而你们所有看到这些文字的人,也都将接受由这些文字所承载着的故事,和故事中蕴含着的思想。之所以如此,也只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具有着无比神奇的力量。

    不要说什么光速最快,我们的思想才是最快的,亿万光年的距离,我们的思想只要一闪念之间就可以到达,人类的认知在自然中延伸到哪里,我们思想的触角就会盘根到哪里。因为任何生命的灵智,也都只是自然灵智的一种生动表现,人类灵智也只是占这无边灵智的一部分。能够生动展现这种自然灵智的生命的存在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在某时某地也许是有限的,但是这种自然灵智的意志化存状态的表达则一定是无限的,自然有多大,这种灵智就会有多大,自然也是有智能的,只不过不像人类的智能这么狭隘罢了。人类的智慧,也只是这种灵智的一种表达形式而已。

    物与理,没有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区分,那只是西方哲学的偏见,没有无物之理,也没有无理之物。有物必有理,寻理必知物,用一句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来说,就是物质和意识密不可分,物之理,就是物之意识,物质和意识只是一个一元体。

    自然的灵智是不可镇压的,在固若金汤的钳制之下,越是高压禁锢,自然灵智就越是会以奇幻诡谲绚丽多姿的形态呈现出来。当代中国玄幻主义小说的内在真谛,就是自然灵智自由奔放的特性,在文学领域通过现代互联网系统所呈现出来的一种姿态,是岩石缝隙中盛开出来的一朵美丽的花。

    当今中国,写书的人,不以奇幻行文,精神便不能够自由挥洒;不拥抱网络,则虽言之有文、言之有理,则其文也必将行而不远。

    下面,我就要为列位读者朋友展开一段现实与梦幻精巧结合的醉梦之旅,只围绕着人世间,上下八千年,纵横九万里,讲讲故事,说说笑谈,我们一起来感悟人生、认知自然、体会天道。

    第一篇初中时代(一)

    第一章源起

    书归正传。

    话说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一个名叫古耕的少年,刚上初中,具体说来,那一年是公元1983年九月初,他们那一届初中生被称为是86届初中生,原因是他们三年后就会初中毕业,毕业后就要被称做是“86届初中毕业生”。

    那一年,中国社会刚刚开始潜移默化的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为了肃清特殊时期时期遗留下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当时的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人类事件,其中最为震动社会,也是最能慑服人心的,就应该算是被民间称作为“大逮捕”的事件了。

    当时,为了整治混乱的社会治安问题、稳定社会、统一人心,中国政府就对国内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了一次统一集中的严厉打击。全国公安机关同一时间同时行动,还临时抽调了大量的政府及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得力人手,来协助办案。那一次,凡是挂了号的有些问题的人一个也跑不掉,古耕的邻居中也有两个人被抓走了,而且还都很富有戏剧性。

    一个是因为谈恋爱,把人家女的肚子给搞大了,他还想赖账,结果被女的给告了,一直也没见有啥动静,邻居们都以为这小子是个会浪漫的谈老爱高手。不成想这次赶在了浪头上,就给逮走了,判了三年。可笑的是,那告他的女的在他入狱服刑期间还常去看他,待他出狱后,他们两个就结婚了。最初怀的孩子自然是被作为罪证脏物而被做人流给打掉了,不过结婚后,他们很快就又有了自己爱情的结晶了。如此折腾,也算是人生蹉跎吧。

    另一个是个教师,也说不清他是犯了什么事儿,反正是头天晚上开始还帮着警察去抓别人,抓了个通宵,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威武地瞪着个充满了血丝的眼睛回来了,刚躺在他家那张用来显示他自己一家之主地位的长条竹藤子椅上,想要放松放松,街道居委会的张大妈就领着一个警察三个便衣找他来了······关了三个月后却又给放出来了,还是继续当教师。那人腼腆,平时话就不多,到了儿,邻居们也没有弄清楚他到底是犯了什么事儿,只是知道,他在一个忙碌的清晨,被政府给请进看守所里去疗养了三个月,回来时还带回了一身的纪念品——染了一身的疥疮,老半年的才好,害得连他家里人都对他退避三舍。

    那一次大事件对于中国社会的震动很大,社会治安确实为之大好,人心一统,一致向善。偷鸡摸狗的没有了,耍流氓、打群架的没有了,更别说什么抢劫强奸之类的恶性刑事犯罪活动了。大家说都,这是因为坏人都被关起来了,社会上就只剩下了好人的缘故。

    那一段时间,简直可以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来形容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了。比之以往,社会因缺乏权威而人人自危的紧张的生活状态,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们都说——好极了,抓得好,过两年再来一次。

    听到这样的谈话,少年古耕就会感到很是纳闷,不是坏人都被抓起来了吗?社会上就都只有好人了,怎么过两年还要再抓一次呢?想来想去,也只有是一些原本的好人又变成了坏人了,才会如此。怎么就不能够想想办法,让坏人都慢慢地变成好人呢?这样,慢慢的社会上不就都只有好人了吗?

    那个时候,就连古耕他们这些小毛孩子,在同学们交流闲聊时都会对那次大逮捕事件经常谈起。

    这个说:“我们这儿一次枪毙了43个,没有省城的多,那里一下子就敲掉了62个”。

    那个说:“咱们这儿有一个大胖女的很出名,是流氓罪,太胖了,枪毙时,人家都是头往前栽,她可好,后脑中枪,死了还往后倒”。

    大家一个个连说带比划的,纷纷卖弄着自己的见识,显示着自己的胆量,一个个激动而又兴奋。小孩子们其实就是这样成长的,他们也就是在对社会事件所进行的闲谈交流中,才渐渐地就成长起来了。

    古耕人缘很好,同学们都喜欢和他一起玩,其中有七八个孩子和古耕最为要好,这些孩子们的人生轨迹,也是内容丰富,写书人会随着故事的展开,而为读者朋友们慢慢道来。

    古耕的父亲是新中国解放初期的民工出身,后来因为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踏实,且出身于贫农,又有一些文化,就通过考试在劳动一线被提了干了,这个也有后话,我们暂且不表。

    单只说这古耕的父亲会用民间土法酿酒,每年都要做一些,有江米甜酒,高粱酒、红薯酒之类的。但是他本人也很少喝,只是逢年过节或是家中来了客人时,才拿出来喝上一些。古耕年幼,历来不沾酒的边,按说是什么意外情况也不会发生的。

    但是这一年,也就是古耕上初中二年级的1984年的夏天,也真是机缘巧合,命运天定,天造地设的一般,就要在这小小少年的身上发生人世间意想不到的种种奇事,一直伴随着古耕从少年时代走到了他的中年时代,真的是有艰难困苦、有传奇逍遥、有缠绵回还、有义薄云天······

    第一篇初中时代(一)

    第二章宁静童年梦遇天道

    童年的古耕,家住在河南中部山区的一个县级小城市里。

    古耕的父亲是新中国建国初期,从一线水利工地由民工通过考试而提拔起来的国家干部。

    上世纪70年代初的时候,国内一个五口之家的干部家庭,生活还是很清贫的。

    古耕兄弟三人,他是老三,两个哥哥都比他大了很多,大哥大他11岁,二哥大他8岁,平时父亲很是疼爱这个最小的儿子,只是两个哥哥比他大得太多了,基本上不带他出去玩耍的,故此,古耕倒像是个独生子一样,自小缺少玩伴,常常一个人独自呆在家中,陪伴他的就只有家中的一条黑狗。

    那个年月没有电视电脑之类的玩意儿,只有收音机,古耕最爱听收音机了,常常会听到收音机里的电池都没有电了,他还是要贪婪地将收音机紧紧贴在自己的耳朵上,继续痴痴地聆听。

    一个会说话的魔盒子,就这样伴随了这个当年中国小宅男的童年。

    其实收音机是个好东西,聆听可以充分激活人类用于思维的脑细胞,而不像现在的电视、电脑,那变幻不定的画面及音响,主要只是刺激了人类的情感脑细胞,而并不支持人类思维脑细胞的活跃。

    这种聆听、思维并与狗为伴的生活方式,使得一个天性活泼的儿童,逐渐地就被培养出了一种与其年龄不太相符的沉稳老练和爱思考的人格特性。再者,当年那收音机里面播放的,可都是社会上最具有思想性的东西呀。

    有一点可以证明古耕的不同凡响,那就是大他很多分别在上初中和高中的两个哥哥都没有家中的钥匙,而只够上幼儿园年龄,整天在家属区和办公区之间的田野里面疯跑着玩儿的古耕,却被父亲允许可以佩带家中的钥匙。

    原因是古耕很会看家,就像是自家养的那一条黑狗一样。原来没有钥匙的时候,天晚了父母及哥哥们还没有回来的话,他困了,就会自己拱进狗窝里面睡觉,而黑狗就卧在自家的篱笆院子里。待到家里人回来了,再把沉睡中的小古耕从狗窝里面给抱出来。那间狗窝是父亲用红砖搭起来的一个小棚子,红砖地上再铺上一层光洁的麦秸秆儿,小小的空间,很适合小孩子在里面躲藏休息。后来父亲就决定给他配一把钥匙了。

    用一根红色的结实的细绳子穿了钥匙挂在脖子里,再藏在衣服里,保证万无一失。

    两个哥哥放学回到家来,若是古耕跑出院子玩耍去了,他们还得房前屋后、山前山后地去呼唤寻找他回来开门。因为他们也饿了,急于要回家拿馒头吃。

    那是公元1976年十月底的一天,正是金秋的季节,又正值多梦的时代。那一天古耕从收音机里面听到了一个故事,说是从前山里面住着一位神仙,他能够用清晨草尖上的七颗露珠,变出一只乖巧听话的小猴子来,这只小猴子除了不会说话,什么都会帮着人干,每天只需要吃七粒大米就可以了,好养活得很。

    这可真是太诱人了,小小的古耕自此就从早到晚地开始在想象着那只小猴子了。

    想象着自己和小猴子一起玩耍,自己命令小猴子去做这做那,他们一起到小溪上去修筑拦水大坝,一起用金黄色的胶泥做出各种各样好玩的玩具······

    就这样在对那只从来也没有见过面的小猴子想念了几天之后,小古耕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当家里人都去上班、上学了之后,自己就领着看家的黑狗去山上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那位神仙,最好是凑巧那位神仙多变出了一只小猴子,自己就向他要一只。想必神仙都应该是很大方才对的呀。

    大自然的山川原野是美丽的,渐入深秋的山林自是别有一番风味。空气清新而凉爽,满眼都是绿色,那不是如早春的明亮耀眼的绿色,也不是如盛夏雨后浓郁得充满了水气的绿色,而是一种像妈妈的怀抱一样的舒适的绿色,充满了一种安全和宁静的感觉。

    黑狗随着古耕的吆喝声跑前跑后,嗅嗅这里,嗅嗅那里,打着喷鼻儿,还不住点儿的到处撒尿,冲着个树干石头什么的,翘起一只后退就尿,也不尿多,“兹兹”两下,仿佛是得了尿不尽的病症一般,真是有趣。

    偶尔蹦出个蚂蚱,就会吸引得古耕追东追西地撵着逮,但是那种大青头的蚂蚱太健壮了,很难捉到,偶尔逮到一只的话,古耕的小心脏都会激动地跳上一阵子的。领着一条狗在山野间奔跑玩耍,那绝对是一件无比开心的事情。

    黑狗突然吠叫了几声,并夸张地咆哮着做出要发起进攻的模样。

    原来那边来了一群羊,一个放羊的乡下老头儿,胸前挂着个瘪水壶,身背后背着个烂草帽,左肩上挎着个油腻黑脏的布袋子,右手甩动着蜡黄光亮的藤条杆儿的长鞭子,嘴里不停地在招呼着自己的羊群。

    古耕认得,那是附近苗庄村里为生产队放羊的老苗头儿,一个左手天生残疾的老光棍儿。

    老苗头大喊:“叫住你的狗,小孩儿,快叫住你的狗。”古耕口中叫着:“黑子黑子,过来,过来!”一边就走过去抱着了黑狗的脖子。他抚摸着黑狗的脖子,对它说:“别去咬人家,那是一群羊,人家会用鞭子抽你的。”边说边用手不停地抚摸着黑狗的脖子。

    古耕和老苗头儿相遇在一棵大槐树下,这里野草遍地,野花点点,羊群趟进去就一个劲儿地低着头迅速地吃草,沙沙沙的一片的咀嚼声,而且还是连草带花来者不拒一概入口,仿佛那是一群前世里托生过来的饿死鬼一般。

    老苗问:“干啥了你?一个小孩儿,带条狗?”

    古耕说:“逮蚂蚱了。”

    老苗又问:“逮蚂蚱干啥了?”

    古耕说:“玩儿了。”

    老苗说:“玩儿?小小年纪不学好,逮蚂蚱嘞!”说着就唱起了歌谣道:“逮蚂蚱、逮蚂蚱,逮个蚂蚱装兜里,回家一看,蚂蚱变成个大闺女,呵呵呵······”

    古耕说:“啥大闺女不大闺女的,变成大闺女有啥用?我还是要我的蚂蚱。”

    “吔!”老苗一声惊呼,说:“大闺女用处可大了,你不知道吧?长大你就知道了?”

    古耕说:“是你自己想要大闺女了吧?”

    老苗一甩头,口中发出一声拒绝的哼哼,做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我才不要嘞,我这一群羊里有十几个大闺女,我还要啥大闺女?就这养着最省劲儿了。”

    “老苗,你这个老骚乎羊,又在这儿放骚了不是?”一个洪亮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古耕扭头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破旧中山装的人从山路那边走了过来。古耕也知道,那是一个被大家叫做“老右”的人。

    老右和老苗两个人说的话,小小年纪的古耕并听不懂,他只是心里有些烦这两个人打搅了他可能与神仙发生的巧遇。

    那边,老右和老苗的谈话开始争论起来了,他们的声音都高起来了。

    只听老苗说:“你说唐山为啥大地震?”

    老右抬起右手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儿,说:“啥为啥?地震是自然现象?我不知道是为啥?你知道?”

    老苗说:“不说是为啥,是说为谁地震嘞?”

    老右莫名其妙地笑了,说:“地震还有为谁啊?谁还能指挥地震啊?”

    老苗神情坚定地用他完好的右手向上指了指天,说:“是老天爷指挥地震嘞。”

    老右笑出了声,问:“那是为谁震的呀?为老天爷?”

    老苗说:“为谁?”老苗压低了嗓音说道:“为······”

    古耕没有听清。

    只见老右一甩手说道:“尽**瞎扯淡!”

    老苗急了,说道:“有名儿的都说你是个文化人嘞,懂得多,我看你是啥都不懂!过去皇上死,那都兴陪葬啊,现在咱······心好,不叫活人陪葬了,但是老天爷的规矩不能变啊,人不陪葬天陪葬,老天爷就叫唐山大地震了,那地方离······多近哪!你没听说?那地上一下儿就陷下去了个大坑,人就都进去了,这叫——人不葬,天葬。”老苗指手画脚、声音忽高忽低,但却神情严肃地讲解着他自己的见识。

    老右不说话了。老苗显出了得意的模样。

    老右显得心情颇为沉重,他慢慢地离开了羊群,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着老苗说:“我给你说,你见过天是不变的吗?天一刻不停地在变化着。你不仅是身体上少了一只手,你的心里也有残疾,你就是一个内心里跪着拉都拉不起来的人。”

    老苗说:“说嘞**啥呀?人都听不懂。管好你那张**嘴吧,运动再一来,又该放到油锅里炸你的油排了。”

    老右边走边哈哈大笑道:“快赶着你的羊滚蛋去吧,要变天了,你还是快跑到个没人的地方,去招呼你那羊群里的十几个大闺女去吧!哈哈哈哈······”

    这两个无聊的人和那一群羊终于都走了,空旷的大槐树下就只有年纪小小的古耕和他的黑狗了。啊!终于安静下来了。

    古耕回想起露珠变小猴子的故事来,就开始在草尖上寻找露珠,但此时太阳已经高悬,哪里还有什么露珠啊。小古耕不禁有些懊恼。

    也是因为这几天来要找到神仙的愿望太过强烈了,又因为今天早上醒地太早了,此刻的古耕一个人坐在大槐树的树荫下,抚摸着卧在自己身边的黑狗,身子有些疲乏地向后仰躺在粗大的槐树干上,渐渐地就进入了梦想。

    啊!神奇的大自然啊,你竟然让人会做梦,太神奇了!在梦中一切皆有可能。

    一个声音在叫古耕的名字,这么熟悉的声音啊,是收音机里面播音员的声音。

    古耕问道:“你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你?”

    那个声音说:“天道自然在,有心人便可以遇到,我现在是在你的睡梦中,这是你一个人的世界,也可以说,你的世界里现在只有你。”

    “不!”古耕说:“我的世界里还有爸爸妈妈和两个哥哥,还有我家的黑狗,还有家属院里和我一起玩儿的小孩儿。”

    “嗯,很好,你说的很好,我是说此刻在这棵大槐树的树荫下,只有你一个人,我只是个声音,是要为你传送音讯的,我其实是不存在的。”

    “那你要告诉我什么呢?”

    “我要告诉你,一会儿你睡醒了,在你的旁边,你可以采摘到一粒红色的野山果,不要丢弃它,好好的保存起来,待到你一十四岁的时候就会发生一个神奇的变化,你今年六岁了,能不能够保守住秘密不告诉任何人而独自保存这粒野果8年,也是对你的一个考验和磨练,如果这8年时间里你丢失了这粒蕴含着神奇力量的野山果,那么你与天道自然在梦中相遇的这一切,也就会算作是从未发生过,因为一旦那粒红果丢失,你也就将对此梦境毫无记忆了。”

    “那我要是不告诉任何人,独自保存了8年之后又会怎么样呢?”

    “到时候神奇的景象自然会显现。”

    古耕还想要再问许多许多的问题,但是,那个声音却不再做任何回答了,好像是消失了,古耕急着要找到刚才那声音的来源,但是他却发现自己已经从梦中醒来了。

    山间的微风都是带着花草的清香的,使得在山野中小睡的人一醒来,便有神清气爽的感觉,仿佛是自身生命又一次重新降生了。

    哪里传来如此美妙动听的鸟鸣声呢?古耕抬头一看,只见一只黑色的小燕子独自站立在大槐树的枝头上在啼啭鸣叫,再仔细一看,那不是一只小燕子,鸣叫声那么婉转悦耳,也不是燕子的叫声啊。

    见到古耕睡醒了,黑狗也跳了起来,开始活跃起来了,大槐树上那只不知名的黑鸟,也一扑棱它那神秘的黑翅膀就飞了起来,但却飞不高,引得黑狗跳起身来想要捕捉到它,它也好像是飞不起来而要降落的样子,徐徐煽动着翅膀,便向不远处一块大岩石的下面飘落了过去,黑狗也无声地飞奔了过去,古耕急于要看个究竟,也跟着就追了过去。

    第一篇初中时代(一)

    第三章续缘天道开辟鸿蒙

    小古耕追到那块岩石边,只见黑狗独自一个呆立在那里,那只叫的很好听的黑鸟却不见了踪影。

    古耕刚要呼唤黑狗跟着自己一起离开这里,却猛然地发现黑狗面前的草丛里,长着一株结了个红豆豆的花,他马上想起了梦中声音告诉他的关于红色野山果的事,急急地奔了过去,拨开青草,一株从未见过的形态古怪的植物呈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植物的枝干像是山间雷雨过后新长出来的蘑菇的茎,叶子则像是一朵朵墨绿色的菊花,而顶端则结出一颗颜色鲜红的小豆豆,就像是电影中红军战士帽子上的红五角星的颜色,红得那么晶莹,透着温暖的光,让人顿时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耳边也好像是响起了电影中红军行军时的进行曲,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古耕轻轻摘下那粒不知名的颜色鲜红的野山果,在秋日的阳光里仔细地观看。

    很快,那粒红果就显出了点点的黄色的小斑点儿,一会儿就开始萎缩了,刚才还有红枣那么大,现在则只有蚕豆那么大了,而且皱皱巴巴的,一点也不鲜亮了,皮也变硬了,放在嘴里用牙咬,虽然不硌牙,但是却咬不动。再看地上草丛里的那株花,哎呀,那花竟然枯死了,就像是古耕曾见到过的长大后马上就枯死了的一种野蘑菇一样,再也没有绿菊花一样的美丽叶子了,只有一条条黑烂扭曲丑陋的像是燃烧过的棉线一样的灰烬。

    正是这不可思议的神奇的一幕,才促使古耕这个6岁的儿童,开始在内心里坚守着自己和上天之间的一个秘密约定了。

    时光荏苒,转眼8年过去了。

    这期间古耕随父母从原来的山间小县城,搬家来到了河南东部平原地面上的一座市级城市,那枚他自认为是无比神奇的红色野山果,几经辗转之后也没有丢失,不过他已经几乎是要忘记当年那梦中的奇遇了。

    十四岁的少年,虽然早已不再听收音机了,但是他却开始自觉地读书了,不是学校里的“语数外”,而是他只要可以接触到的任何的书籍。

    这是一个性格沉稳的少年,富有同情心,身量不高,却长相俊朗。他的一切几乎都是在无师自通的状态下开始的。现在的他练武术,打树桩、用身体撞树练少林金钟罩,每天夜里23点时,还必定要盘膝静坐练气功。

    古耕的家仍然是清贫的,家里倒是有一个小书架,都是父母亲摆在上面的马恩列斯毛之类的著作,还有一些关于中国哲学及思想伦理学方面的书籍,都是老版本的书,每一本书的首页上面,几乎都有着红色的**语录,叫做最高指示。少年古耕就是在这样的书本里开始了他的人生思索。

    少年的成长,总是会有一些伤痕和痛苦的,但是这会促使少年人进行思考,这是一个人认知社会并逐渐成熟所必须要经历的。

    这一年,有人给古耕的父亲送来了几十斤奇怪的小葡萄,吃起来也酸酸甜甜的,咬破了就是红红的一兜水儿,葡萄个儿不大,葡萄籽却不小。

    来人对父亲说:“老古,你这样不求回报地帮我的忙,我真是打心眼儿里感激你呀,没啥表示的,这是一种从国外引进的酿酒专用葡萄,我托南方的亲戚给邮寄来一点,给你送来,你会酿酒,别嫌弃,等你葡萄酒酿好了,我还来你这里喝上一杯。”

    古耕的父亲从来不收受别人的礼物,但是今天来人这样说,他也不好再拒绝了,就说:“好啊,谢谢你的这份心意,等我这酒做好了,一定请你来家做客。”

    客人说:“一定来,一定来。”

    父亲又问:“就是不知道这葡萄酒的做法和我们传统粮食酒的做法一样不一样?”

    客人说:“不太一样,我问过我那亲戚,很简单,只要稍微放在水龙头下面用自来水冲洗一下,晾干了,用一个可以密封的坛子,把葡萄用手搦烂,再放入一些白糖,就可以了。”

    父亲问:“不需要放些什么酒曲酵母之类的东西吗?”

    客人说:“行家就是行家,你一开口问的就是专业的东西,忘了告诉你,我那亲戚告诉我说,那葡萄上的一层白醭不要洗掉,那是空气中附着在葡萄上的一种天然酵母,就相当于是酒曲了。”

    父亲说:“天然的最好,不知多少天后能够发酵好啊?

    客人说:“按照我们这儿夏天的温度来算,其实也和南方差不多,大概一个月时间就差不多了。我亲戚那里是改革开放后引进外资建了一个生产葡萄酒的酒厂,人家国外的人,跟咱们的思想完全不一样。”

    父亲问:“到那里投资的是外国人,还是外籍华人?”

    客人说:“是外籍华人,都是中国人,都说中国话,但是一谈话,就感觉不一样了,好像是彼此都来自于不同的星球一样。”

    父亲说:“是,是不一样。”

    客人说:“最大的不一样,就是人家有钱,现在中央不是也要求我们要向前(钱)看吗?”

    说到这里,父亲和客人相视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地就都笑了。父亲拍了一下膝盖,说:“唉,向前(钱)看,向前(钱)看,到底是哪个前(钱)啊!”

    当葡萄酒酿好了的时候,古耕问父亲:“爸,你要请那个送葡萄的人来家喝酒吗?”

    父亲说:“请不来了,他去深圳了,你知不知道深圳是哪里呀?”

    古耕回答道:“不知道。”

    父亲说:“那里是中国经济建设速度最快、最繁荣的地方。”

    古耕问:“那里的人比我们这里的人有钱吧?”

    父亲答:“工资高,比我们这里富,据说社会风气也比我们内地要好。”

    古耕问:“那是不是人越有钱就越有道德了呢?”

    父亲笑了,说:“那也未必。”

    古耕平生第一次喝到了酒,是葡萄酒,那种殷红的色泽,淡淡的酒香,一入口便觉得那酒水带着奇异的甘甜味道滑下了咽喉,但好像是一下子就又蒸发成了一股气体,这股气体,没有被从口中呼出,而是上透顶门,下润肺腑,冲上面颊,窜入双臂,感觉身体里开始有一片燎原之火在慢慢地燃烧起来了。这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馋嘴是少年人的天性。那一天下午,古耕放学回家,家里人都还没有回来,他突然就有了要自己偷偷藏起一小瓶葡萄酒的**。他可不傻,自己找来了一个干净的小玻璃瓶,就是医院里用来给病人输液用的那种100毫升容量的小玻璃瓶,他反复用清水冲洗了几遍,然后就分别从父亲盛葡萄酒的几个玻璃酒瓶中,每个取出一点,这样就不会被发现了。也真是自古道家贼难防啊!

    说神奇就有神奇。

    当这个偷酒的小贼高兴地跑进自己的房间时,不防就撞到了房门口立着的书架,这真是千古缘开一瞬间啊!一段传奇,便将自今日炸开,犹如山崩地坼,又如沧海横流,即将演绎出来的故事,绝非你我凡俗之辈所能臆测。

    你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认真的读者朋友一定是猜到了。

    对!

    就是8年前的那粒红色野山果,被古耕不经意的一撞,它就从那书架的最上一格滚落了下来,不偏不倚端端正正直落入了古耕手中还没来得急封口的葡萄酒瓶子里面去了。

    古耕正在诧异,只听得那小瓶中滋滋作响,一看,只见那早已干枯、坚硬如铁的野山果,现在,竟然就在葡萄酒中融化开来了。古耕不知是福是祸,正在踌躇之间,便嗅到了一丝淡淡的清香,他环顾四周,然后断定,这一定是从自己手中盛葡萄酒的小玻璃瓶中发出的,他好奇地凑近瓶口吸了一下鼻子,顿时只觉仿佛是有一条小龙一般的酒气直灌脑海,复如口中,搅动他口内华池神水,不由自主地他就咽下了一大口唾液,感觉那个纤巧小龙一样的东西迅速蹿下了他的咽喉,匆匆度下十二重楼,直入地仓,然后便在自己的身体里,像第一次喝酒时的那种感觉一样,只是要更为强烈地——炸开了。

    古耕醉了,十四岁的少年将手中盛酒的小玻璃瓶放在书桌上,然后踉踉跄跄地走到床边,一头便倒了下去······

    ······

    那个声音又出现了,还是当年收音机里那位播音员浑厚沉稳的男中音。只听那声音说道:“你好啊,孩子,你终于经受住了考验,获得了上天的眷顾,你将要被赋予重大的人生使命。”

    “是吗?”古耕迷惑地问道:“我不知道人生会有什么重大的使命和责任,也不知道人的生命的意义何在,我曾经设想,人如果能够不吃饭就可以活着的话,我早就离开这里了,离开家,离开我的父母亲人,跑到原野之上,跑到山林之中,踏遍世间的海岛,在风雨中奔跑,在雷电里长眠,不想见到任何人。”

    “连你当年的伙伴黑狗也不愿意见到吗?”

    古耕沉吟片刻。

    说:“我愿意见到我的黑狗,当年它追随着我在山野间奔跑呼喊着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是啊,我为什么会突然如此地留恋这种追随呢?”

    一片沉默。

    ······

    古耕问道:“你为什么不说话?······这些年你这个声音为什么从不来到我的身边?你可知道我这些年来心灵所受到的煎熬吗?你们谁能懂得我?谁能关怀过我?谁又抚慰过我的心,我灵魂的疼痛······”说着,古耕就呜咽着号哭了起来。

    “哭吧,哭一哭会感觉好受些。”那个声音说话了:“这世间有一个人可以对你进行救赎,他不仅可以抚平你灵魂的伤痛,还会让你的灵魂获得飞升,你将在接下来的岁月里经历人世间千万年来诸多的现实人生,你会逐渐地明白自然天道的一切的一切。”

    古耕抬起头,用双手抹了一把泪水模糊的眼睛。

    问道:“你说的那个可以帮助我的大好人他在哪里?又是谁?我又为什么要去接受别人的施舍呢?”

    那个声音说道:“好孩子,好孩子,天道自然没有看错你,我所说的那个人其实就是你自己,你能有这样的骨气,大自然也将为你而感到骄傲。

    我们这是第二次见面了,但是还不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将是你彻底喝干那团烈酒的一刻。

    当年你所采摘到的那粒红色野山果其实是一枚玄鸟之卵。当时,在它瓜熟蒂落之时,是必须要被一个有缘人采摘了去的,否则它的精魂就将会枯萎,枉费了大自然亿万斯年的哺育和栽培。但是,那枚玄鸟之卵一经被人采摘,其精魂就会和这个采摘它的人的灵魂连体共生在一起。儿童,也只有人类的儿童是纯洁的,才是负载自然使命的最好人选。是你童年的天然纯真和孤独成就了你。

    之所以等待8年,其实是在等待你的心智能够接近成熟。现在你已经有了稳定的心智基础了,可以让你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了。

    自然万物万事皆有始有终,用一团酒来丈量你即将开始的神奇之旅,这只是一个自然的定数。那枚玄鸟之卵一经与酒融合,便再也不能够被改变了,什么力量都无法再使它和外物相容,这团酒将伴随你到人过中年。

    其实你可以将这酒水盛放在任何容器里,随意丢弃在任何地方,哪怕是扔进火山岩浆之中也无所谓,将酒水装进瓶子,那也只是为了让你能够顺利的暂时忘掉它的存在。

    只有你可以看见这团酒水,在其他任何人的眼中,任何生物的眼中,这团精灵之水都是不存在的,而对于你来说,这团精灵之水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你可以让它像风一样围绕在你的身边,也可以让它飞驰到亿万光年之外。

    在你需要之时,你只要在内心里想到这团红红的液体,它就会活灵活现地立刻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只要用舌尖轻轻舔触一下那悬浮在你面前的一团液态水的烈火,你就会开始你的种种神奇之旅了。你也无法将其一口喝干,你也无法长期地拒绝这美酒,因为你渴望认知自然、探索历史和改变现实的天性是不可抗拒的。

    只是你一旦舔食这神水,在这个世界里你便进入了睡眠状态,而当你一旦在这个世界里醒来,你的醉梦世界里的任何神奇之旅也都将戛然而止。

    虽然是时空不同,转瞬可以千年,回眸已过万里,但是为了你能够尽量将人生的事业做得完满,建议你还是在夜晚临睡前再召唤这团精灵之水。

    好自为之吧,人生的首要原则,就在于自持,也就是自我控制。中国人的《诗经》里有一首名篇,可以用在这里为你做一个警示。这里将为你做一个讲解,讲完这首诗,这次谈话也就结束了。

    ∷相鼠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这是在说:你看连那猥琐不堪的老鼠都有一张毛皮、一副牙齿、一个身体,做人却没有可以立于光天化日之下待人接物的礼节态度和仪表,内心里也没有正当的社会道德意识的自我约束,也不能够顶天立地的站在天地之间,做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的人活着不死还干什么?这样的人不死还等什么?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不快快死掉!”

    ······

    列位读者朋友欲知后事如何,且待写书人下回分解。

    第一篇初中时代(一)

    第四章懵懂少年情窦初开

    母亲下班回家来了,她是很爱整洁的一个人,虽然家中经济状况不甚宽裕,但是家里总是被她给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一家人的穿着虽然都是普普通通,但是人人也都干净整洁。

    聪明的古耕就是将那枚玄鸟之卵放在了书架的最顶上,才没有被勤劳整洁的母亲给拿了去扔掉。母亲也没在意儿子为什么会常常攥着个不起眼的干红果把玩,只是她有一个习惯,如果一件她认为是没有什么用的东西老是摆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她就会去把那件东西放在一处不碍眼儿的地方,再过一段时间,如果无人问津的话,这些东西就会被当做垃圾给处理掉了。

    今天也不例外,一进家门她就看见小儿子躺在床上睡着了,书桌的边缘上放着个小小的空瓶子。

    上一章不是说过,那瓶子里面盛放的是那一团精灵之水吗?为什么现在成了空瓶子了呢?读者朋友们忘了吗?除却古耕,任何人都是看不见那一团神奇的酒水的。

    母亲放下提包和手中提着的青菜,就走进古耕的房间,看到儿子还没有醒,也没有惊动他,顺手就将那个空瓶子拿起来,然后就扔进了垃圾桶。

    那一天古耕连晚饭都没有吃,吃饭时二哥来叫他,他说瞌睡的很,要再睡一会儿。这一睡就到了晚上22点,家人都要睡了,叫他起来洗洗脚再睡,他困倦的抗议着,只是将挂在床边的脚上的鞋子脱掉了,一翻身,就又睡着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古耕就醒来了,望着窗外梧桐树生长茂盛的巨大树冠的暗影,仿佛窗外横亘着一脉远山。

    再看书桌上那个盛酒的小瓶子,已经不见了。凭着常年的生活习惯,他知道这一定是母亲给收起来了。他也不慌张着要去找,他记得清清楚楚,只要自己需要,那一团精灵之水就会现身在自己的面前。

    此刻,他的心中就动了这样的念头,要看一看那团酒水。刚刚这样一想,突然眼前就出现了那一团灵动变幻着的殷红色的神水,真就是活灵活现的一团,像是一个没有五官和肢体的小小生物,悬浮在自己的身旁。古耕心想,得给它起个名字呀。自己所读到的一本书中说,这种没鼻子没眼睛没有自主欲求的存在状态,叫做“混沌”,以后就在心里叫它混沌吧。

    古耕是个明智有克制力的少年,他知道这酒水会让他再次睡去。还要上学去呢。他一把捉住混沌,翻身从床上坐起,顺手拉开抽屉,将混沌放了进去。

    当代中国人的初中时代,很有些滑稽。

    刚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大家彼此都不熟识,还是像小学生一样的男女混坐,一个男生同一个女生坐在一起,男女授受不亲,彼此排斥,都有脾气的,就在课桌中间儿画上一道分界线,男女平等,一人一半,彼此分庭抗礼。一旦有谁不留神过界了,往往就会因此而引发纠纷。若是同桌两个都性格柔和的话,“国界线”就不必划了,但是彼此的领地感,还是存在的。

    中国的当代教育虽不赞同禁欲主义,但是对于上初中的少男少女们之间的交往,还是处于一种严防死守的状态的,生怕有谁会上演“牡丹亭·游园惊梦”的一出戏。但是,生物的天性,又怎么可以阻挡的了呢?更何况是这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呢?

    男孩女孩们彼此朦胧的好感,被老师们称作是“早恋”。但是,岂不闻中国人的千古名著《红楼梦》中,林黛玉初进贾府,宝黛相会时,其年龄都还是不够上初中的小毛孩子呢。

    初中时代的这种男女生同桌状况,简直就是中国人婚姻家庭生活的一种预演。

    男孩子若是被分配跟一个漂亮的女生坐在一起了,这小家伙的心跳登时就会加速,但是他表面上还是会做出一种漠然和矜持的态度,仿佛是他被分配同空气坐在了一起。中国人性格中普遍存在的内敛与克制,就好像是有一种文化基因在起作用一样,只要是人不傻,不用学,长大了自然就会。

    若是很不幸,某个男孩子的女同桌相貌丑陋,通常的这个小家伙就要老大的不高兴了,常常会将厌恶的表情堆在脸上,以表示自己心情很坏。更有那号儿为人尖刻的,背后还要跟其他男同学们一起来嘲笑自己同桌的丑陋和愚蠢,以示要和那个丑女划清界限。

    性格不合的男女生同桌,往往会为了争地盘而彼此对抗,来回用胳膊肘相互顶牛,难分胜负,待到对抗结束后,还要各自用手拍打着自己衣服上接触过对方的部位,以示自己的高贵和与敌人势不两立坚决斗争到底的决心。

    而彼此性格相投的男女生同桌,就从不会这样,假若同桌还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那男孩子就变成了个完美的绅士了,女孩子的手臂可以随意侵占过来,这小子还会心中暗喜,自以为是否是因为自己的魅力,而使得对方对自己也有了什么好感了?于是就先自心里感觉甜甜的了。

    所以说了,人类的爱情,首先就是一种自作多情。

    古耕的同桌,是个丑女孩。眼睛小小的,还近视,带着个大大的老太婆式的近视眼镜,辫子倒挺长,只是发黄,没有光泽,鼻孔漏仓,大牙黄而有缝,嘴巴也大,脸型宽阔,颧骨突出,体型是身矮腿短。男生们在背后都叫她是“北京猿人的妞”,妞,是河南话,就是女儿的意思。

    这个女孩名叫许燕,人虽长得算是丑的,但是很知道努力,学习成绩很好。当他听说有人叫她是“北京猿人的妞”时,先是气得怔怔的,但是马上就微笑了,说:“滴流孙子们,北京猿人那可是咱中国人的老老祖母啊,她的女儿,自然也就是一位老祖母了,世界上哪有重重孙子们在背后嘲笑自己老祖奶奶的道理呢?”她这么一说之后,渐渐地也就没有人敢再那么说她了。

    古耕倒是没觉得许燕丑,他只是隐约觉得许燕似乎有些可怜。一个女孩子长相不好,家里还穷,应该是一件很值得同情的事吧。

    男同学们都替古耕抱不平,认为他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他们认为凭古耕的长相和好人缘,还会武术,怎么能和这么丑的女生坐在一起呢?老师简直是在暴殄天物嘛!但是也没有一个人大义凛然的表示,他自己是愿意和古耕换个座位儿的。

    偶尔许燕的胳膊肘会无意的越过了中线,古耕也从不表示不满,只是自己有意无意地让一让,一则是不愿意贴着个女生的肢体,再则也是不愿让对方误认为是自己在嫌弃她。

    但是后来,古耕明显地感觉到许燕对他有好感了。

    开始时,是许燕故意地将胳膊肘越过边界,还用小眼睛斜着快速地偷看古耕的反映。后来,她就有些肆无忌惮了。古耕感觉,许燕似乎是从侵占他地盘的行为中,获得了快乐。

    是啊,一个大家公认丑陋的女孩子,能够有一个这样俊朗又好人缘,还这么能照顾她的男同桌,她感觉到了自己并不比别的女孩子差,甚至于比其他的女孩子还要优越些,她感觉自身的价值得到了提升,这样,她怎么能不快乐呢。

    也有男生对古耕说:“许燕在追求你呢,我们都看出来了,你可要小心哪!”

    还有的歪着个半拉子脸坏坏地笑着,故意拖着个长腔说:“该不会是你对她也有点儿意思了吧?哈哈哈哈······”同学们就都笑,古耕也笑。

    这应该是一种烂漫无邪的笑。初中上学的时光,伴随着孩子们青春期的到来,生活就是这么的阳光明媚。

    当初中时代的学习生活过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要男女生分坐了,原因很简单,女孩子相对早熟,发育快的就开始来例假了。为此还有笑话发生。

    古耕的同学中有个名叫刘正元的,因为长得圆头圆脑,又经常剪成短发,所以就被起了个外号叫“光蛋”。他看到有女生上课的时候会突然莫名其妙的举手要求上厕所,而老师也就都那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真是岂有此理。不是要男女平等吗?你上厕所,我也要上厕所。

    于是刘正元就对着男同学们发誓说道:“英语老师是女的,就是偏心女生,今后上她的课,要是再有女生要求上厕所,我也非得要求去一趟不行,男女平等嘛!”大家都起哄的表示赞同。

    果然,这个愣头青就在一次英语课上出了洋相了。

    古耕他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位四十岁左右很有修养的女性,是个上海人,皮肤细腻,一副小巧的近视眼镜更衬托出她秀外慧中的气质。

    男生们都有些怕她,但是还都愿意见到她。甚至有一个叫做李森伟的学生,偷偷告诉别人说,自己在梦中梦见英语老师了,他从此就开始暗恋英语老师了,每次要上英语课时他都会脸红心跳,想快快见到英语老师。

    这种情感被西方心理学家称作为是“牛犊之恋”,虽不正当,却也正常。

    是啊,谁又能管住人的心呢?但是也因此,这李森伟同学,也就被大家给起了个外号,叫做“流氓伟”。也不知是这样的人生定位限制了李森伟,还是他自身的缘故,总之,这李森伟后来的人生轨迹,非常不好,这是后话,现在不说。

    衣着得体气质优雅的英语老师怀中抱着讲义走进了教室,大家起立问好,坐下,然后开始上课。女孩子们都很喜爱这位很让人感觉可亲的英语老师,所以常常会有女孩子在她的课堂上突然要求去厕所。

    这一天上课,正当英语老师语音悠扬地讲解着英文语法的时候,她突然就停下了,对着教室的一处点了一下头,说:“去吧。”

    大家扭头看时,一个女生手中拿了些卫生纸之类的东西,匆匆地就跑出了教室。大家无言,正当老师要继续讲课时,又停下来了,对着教室另一处问道:“你有什么事?”

    大家一看,是愣头青刘正元,男孩子们自然知道这家伙是要开始捣蛋了,就有人开始偷偷地笑。只见这光蛋很不服气地站起身来报告道:“报告老师,我要上厕所。”

    英语老师一眼就看出了问题,问:“你上什么厕所?”

    刘正元说:“尿憋了。”

    英语老师说:“课间时为什么不尿?”

    刘正元说:“课间忘了。”

    “忘了?”英语老师说道:“忘了现在就尿裤子里!”

    全班同学顿时哄堂大笑。

    英语老师说:“学校怎么搞的,你们都初二了,还没给你们上生理卫生课?一会儿下课我就要找校长反映反映。刘正元你坐下,上我的课不许捣蛋,你要是个女孩子,我就叫你去了。”班里同学又笑了。

    刘正元尴尬地用手挠了挠自己的光蛋脑袋,也不好意思地笑着坐了下去。

    这次笑的几乎全是女生,男孩子们笑的很少,特别是像古耕这样家中没有姐姐的男生,虽然莫名其妙,但是也多少感觉到了些什么。

    放学啦。

    古耕回到家中,将混沌放在书桌上,看了一会儿才开始写作业,写着作业,他的脑子里也还在不停地想着,今天夜晚临睡前,要不要试一试这混沌奇妙的功能呢?

    列位读者朋友欲知后事如何,且待写书人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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