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我乐意给我儿子当箭靶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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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封行朗痛心的,是临行离开时儿子对河屯所说的那句话。
小东西竟然乞求河屯带他跟妈咪回什么佩特堡去!
这亲儿子得对他这个亲生父子有多失望,才会恳求着他的义父带自己和妈咪离开申城,离开他这个亲生父亲啊?
封行朗的心被拧得生疼,一时间却又不知痛从何起。
宽敞的防弹车里,严邦小心翼翼的将封行朗手臂上外露的箭尾给剪断了;箭头却留在肌肉组织里。以防突然拔出会鲜血四溅。
“朗,瞧瞧你都生的什么孩子?把女儿宠溺得像个牛皮糖,生了个儿子又认贼作父!封行朗,你可真够衰的!”
见封行朗只是微合着眼眸沉默是金,严邦又跟声埋怨上一句:
“那小兔崽子也真够狠的!明知道你是他亲爹,这还一而再的把你当箭靶子射呢?”
“千金难买我乐意!我乐意给我儿子当箭靶子使,你不服气么?”
听严邦有责备儿子林诺的意思,封行朗立刻挖苦加讽刺起来:
“总好过你严邦,都快四十岁的大叔了,却连个小崽子都生不出!”
封行朗的这句话,足实把严邦能一口气给活活气死!
好心好意冒险来浅水湾救他封行朗,却还被他封行朗挖苦得连脸都不给。
严邦刚毅脸庞上的肌肉在不淡定的跳动,憋了好几口气后,才幽幽的自嘲道:
“普天之下,也就你封行朗能这么气我!要换了别人,该死上好几回了!”
封行朗赏了严邦一记冷眼之后,便显然了自己的思绪。
五年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林雪落是被河屯带离申城的呢?其实封行朗也思量过这种可能,只是很快就被他排斥掉了!因为河屯没有带走林雪落的任何动机!
那个玻璃器皿中刚刚从母体之中刮下来血肉模糊的死胎,着实把封行朗一下子给打击得懵了。
要不是他亲眼所见,他封行朗真的不敢相信林雪落竟然会是那般歹毒的女人!
现在想来:林雪落是对她肚子里的孩子善良且伟大了,可他对封行朗,则是更为变向的残忍!
竟然用那样残忍的方式让他以为:他跟她的孩子被她给打掉了?
这林雪落是脑子短路了么?
难道她那么做,是被河屯所逼迫的?
不至于啊!以河屯的唯他独尊狂妄,又怎么会耍这种见不得光的下三滥手段呢?
下三滥的阴之毒手段?会是谁呢?难道是蓝悠悠?
可以蓝悠悠的歹毒,应该会直接要了林雪落和肚子里孩子的性命才对,又怎么可能让林雪落玩这招儿金蝉脱壳之计呢?
封行朗眉宇紧拧:无论是哪一种状况,都是他这个丈夫和父亲的无能!可她林雪落就不能跟他坦诚相待吗?他这个丈夫再如何的不济,也好过河屯的凶残吧?
御龙城。
私家医生处理好封行朗手臂上的伤口之后,严邦便亲自去厨房给正挂着抗生素的封行朗弄吃的。
似乎这些日子,严邦额外的酷爱上厨师这个职业。
而品尝他饭菜的只有一人,那就是封行朗。
偶尔白默也会舔着脸过来他这里,一般都会被严邦给挤兑走。
等严邦端着一盘子色香味俱全的意大利黑椒牛柳面从厨房里走出来时,客厅偌大的沙发庥上,早已经没有了封行朗的踪影。
“我!靠!真它妈只把老子这里当医馆呢!”
哐啷一声巨响,整盘黑椒牛柳面被严邦砸在了地板上。
*******
别墅的外观还是老样子,几乎被木质藤本植物完全覆盖。
只不过几年前,这里无论是白天黑夜几乎都不会亮灯;而现在这里一到晚上,就会有丝丝缕缕的光亮从这些类似于爬山虎的藤本植物缝隙里穿透出来。
这里是丛刚的老巢。
严邦以为丛刚已经被他二次赶尽杀绝了;
而封行朗则协助丛刚,让严邦以为他丛刚已死了。
听起来有些凌乱,可细细分析,却很简单:就是严邦以为丛刚死了,而丛刚却没有死!而封行朗知道丛刚并没有死!
封行朗实在想不通严邦为什么要一心弄死丛刚!
在封行朗看来,丛刚的存在,完全不影响他严邦是申城的刽子手。
封行朗也懒得去弄明白!
他只做了一件事:帮着丛刚让严邦以为丛刚已经死了!
河屯虽说是个野蛮之人,但智商却不低。要对付他,或许封行朗的智商是足够的,但在武力上却无法跟河屯抗衡。一个邢八已经够让封行朗头疼的了,现在又多出了一个邢十二。
似乎那个邢十二还十分的会揣摩别人的心思,而且行事相当的果断、低调,有内涵。
所以,封行朗需要一个帮手!
严邦显然是不行的!
有时候彼此之间太熟悉了,做兄弟尚可,可要让严邦听他封行朗指使,并不合他的胃口!
封行朗想到了丛刚。
改装后的智能门,并没有因为封行朗的叩声门而打开。
封行朗微微蹙眉:难道这破门坏了?还是……
可封行朗明明看到客厅里有光亮透了出来。说明丛刚那个贱人不但活着,而且就在里面。
“丛刚,你再不开门,老子就砸了你的破门!”
封行朗的戾气,丛刚早已经习惯了。
在封行朗带着他哥封立昕动身去了美国之后,丛刚也离开了申城两年。只到去年才又回到申城。又住进了这鬼屋里。
这五年,封行朗来过这里三次。前两次都在去美国之前。
智能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封行朗狠狠的一饱眼福。
偌大的别墅客厅里,几乎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观赏植物和花卉。
其中以兰花居多。有名贵的春兰、蕙兰,亦有很普通,但形状却很好看的蝴蝶兰。
这陶冶情操的手法,不是一般般的高比格啊!
丛刚穿着一身休闲的白色衣物,正专心致志的搭理着手边的一盆君子兰。
封行朗真的很难把在刀刃上嗜血为生的丛刚,跟这些娇艳的花花草草联系在一起。
“丛刚,你这是要改行当植物学家吗?”
封行朗探手过去抚了一把娇美欲滴的蝴蝶兰。如同翩然起舞的蝶儿,亦如女人最美妙的嫩。
最让封行朗痛心的,是临行离开时儿子对河屯所说的那句话。
小东西竟然乞求河屯带他跟妈咪回什么佩特堡去!
这亲儿子得对他这个亲生父子有多失望,才会恳求着他的义父带自己和妈咪离开申城,离开他这个亲生父亲啊?
封行朗的心被拧得生疼,一时间却又不知痛从何起。
宽敞的防弹车里,严邦小心翼翼的将封行朗手臂上外露的箭尾给剪断了;箭头却留在肌肉组织里。以防突然拔出会鲜血四溅。
“朗,瞧瞧你都生的什么孩子?把女儿宠溺得像个牛皮糖,生了个儿子又认贼作父!封行朗,你可真够衰的!”
见封行朗只是微合着眼眸沉默是金,严邦又跟声埋怨上一句:
“那小兔崽子也真够狠的!明知道你是他亲爹,这还一而再的把你当箭靶子射呢?”
“千金难买我乐意!我乐意给我儿子当箭靶子使,你不服气么?”
听严邦有责备儿子林诺的意思,封行朗立刻挖苦加讽刺起来:
“总好过你严邦,都快四十岁的大叔了,却连个小崽子都生不出!”
封行朗的这句话,足实把严邦能一口气给活活气死!
好心好意冒险来浅水湾救他封行朗,却还被他封行朗挖苦得连脸都不给。
严邦刚毅脸庞上的肌肉在不淡定的跳动,憋了好几口气后,才幽幽的自嘲道:
“普天之下,也就你封行朗能这么气我!要换了别人,该死上好几回了!”
封行朗赏了严邦一记冷眼之后,便显然了自己的思绪。
五年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林雪落是被河屯带离申城的呢?其实封行朗也思量过这种可能,只是很快就被他排斥掉了!因为河屯没有带走林雪落的任何动机!
那个玻璃器皿中刚刚从母体之中刮下来血肉模糊的死胎,着实把封行朗一下子给打击得懵了。
要不是他亲眼所见,他封行朗真的不敢相信林雪落竟然会是那般歹毒的女人!
现在想来:林雪落是对她肚子里的孩子善良且伟大了,可他对封行朗,则是更为变向的残忍!
竟然用那样残忍的方式让他以为:他跟她的孩子被她给打掉了?
这林雪落是脑子短路了么?
难道她那么做,是被河屯所逼迫的?
不至于啊!以河屯的唯他独尊狂妄,又怎么会耍这种见不得光的下三滥手段呢?
下三滥的阴之毒手段?会是谁呢?难道是蓝悠悠?
可以蓝悠悠的歹毒,应该会直接要了林雪落和肚子里孩子的性命才对,又怎么可能让林雪落玩这招儿金蝉脱壳之计呢?
封行朗眉宇紧拧:无论是哪一种状况,都是他这个丈夫和父亲的无能!可她林雪落就不能跟他坦诚相待吗?他这个丈夫再如何的不济,也好过河屯的凶残吧?
御龙城。
私家医生处理好封行朗手臂上的伤口之后,严邦便亲自去厨房给正挂着抗生素的封行朗弄吃的。
似乎这些日子,严邦额外的酷爱上厨师这个职业。
而品尝他饭菜的只有一人,那就是封行朗。
偶尔白默也会舔着脸过来他这里,一般都会被严邦给挤兑走。
等严邦端着一盘子色香味俱全的意大利黑椒牛柳面从厨房里走出来时,客厅偌大的沙发庥上,早已经没有了封行朗的踪影。
“我!靠!真它妈只把老子这里当医馆呢!”
哐啷一声巨响,整盘黑椒牛柳面被严邦砸在了地板上。
*******
别墅的外观还是老样子,几乎被木质藤本植物完全覆盖。
只不过几年前,这里无论是白天黑夜几乎都不会亮灯;而现在这里一到晚上,就会有丝丝缕缕的光亮从这些类似于爬山虎的藤本植物缝隙里穿透出来。
这里是丛刚的老巢。
严邦以为丛刚已经被他二次赶尽杀绝了;
而封行朗则协助丛刚,让严邦以为他丛刚已死了。
听起来有些凌乱,可细细分析,却很简单:就是严邦以为丛刚死了,而丛刚却没有死!而封行朗知道丛刚并没有死!
封行朗实在想不通严邦为什么要一心弄死丛刚!
在封行朗看来,丛刚的存在,完全不影响他严邦是申城的刽子手。
封行朗也懒得去弄明白!
他只做了一件事:帮着丛刚让严邦以为丛刚已经死了!
河屯虽说是个野蛮之人,但智商却不低。要对付他,或许封行朗的智商是足够的,但在武力上却无法跟河屯抗衡。一个邢八已经够让封行朗头疼的了,现在又多出了一个邢十二。
似乎那个邢十二还十分的会揣摩别人的心思,而且行事相当的果断、低调,有内涵。
所以,封行朗需要一个帮手!
严邦显然是不行的!
有时候彼此之间太熟悉了,做兄弟尚可,可要让严邦听他封行朗指使,并不合他的胃口!
封行朗想到了丛刚。
改装后的智能门,并没有因为封行朗的叩声门而打开。
封行朗微微蹙眉:难道这破门坏了?还是……
可封行朗明明看到客厅里有光亮透了出来。说明丛刚那个贱人不但活着,而且就在里面。
“丛刚,你再不开门,老子就砸了你的破门!”
封行朗的戾气,丛刚早已经习惯了。
在封行朗带着他哥封立昕动身去了美国之后,丛刚也离开了申城两年。只到去年才又回到申城。又住进了这鬼屋里。
这五年,封行朗来过这里三次。前两次都在去美国之前。
智能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封行朗狠狠的一饱眼福。
偌大的别墅客厅里,几乎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观赏植物和花卉。
其中以兰花居多。有名贵的春兰、蕙兰,亦有很普通,但形状却很好看的蝴蝶兰。
这陶冶情操的手法,不是一般般的高比格啊!
丛刚穿着一身休闲的白色衣物,正专心致志的搭理着手边的一盆君子兰。
封行朗真的很难把在刀刃上嗜血为生的丛刚,跟这些娇艳的花花草草联系在一起。
“丛刚,你这是要改行当植物学家吗?”
封行朗探手过去抚了一把娇美欲滴的蝴蝶兰。如同翩然起舞的蝶儿,亦如女人最美妙的嫩。